楊雨亭

情治系統的部署──蔣經國放手民進黨組黨的陽謀(三十一)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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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3

龍城飛,原名楊雨亭,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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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05月25日雷諾殺劉自然案。北市警察在美國大使館維持秩序。(中時檔案照版權所有/徵信新聞,黨象垣攝)

2022年1月國史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何鳳嬌編輯《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第5頁,警總密件,1979年12月4日商定「一二一零專案」、「一二一六專案」,即為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辦活動之預備處理方案。(圖文:龍城飛)

對於此密件,筆者評論如下:

由此,在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發生前6天的12月4日,有關單位已經預備好因應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集會的「一二一○專案」,甚至還有因應6天以後12月16日,高雄可能出事之後的「一二一六專案」。筆者沒有看到「一二一○專案」、「一二一六專案」的源頭與內容,也就是說,這份密件中的綱要計畫沒有被國史館找到或者太敏感而未編入《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這是非常重要的線索。之後「一二一○專案」亦稱「安和計畫」。

(二)美麗島事件後兩天,《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第33~49頁,1979年12月12日國家安全局發出「安和計畫」偵辦對象的「極機密件」:

受文者:萬弘毅先生

主旨:函告「安和計畫」偵辦對象如次:

甲案:黃信介、施明德、周平德、紀萬生、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王拓、陳菊、魏廷朝、蘇秋鎮、楊青矗、呂秀蓮、邱奕彬、邱垂貞、范政祐、蘇慶黎、陳忠信、徐春泰、陳博文、張春男、林弘宣、邱連輝、邱茂男、張富忠等25人。

乙案:黃信介、施明德、陳菊、張俊宏、周平德、姚嘉文、林義雄、王拓、紀萬生、楊青矗、邱茂男等11人。

「安和計畫」草案

一、偵辦基礎:美麗島雜誌社自本(68)年9月於台北成立以來,在台灣省各縣市發展非法組織11處,舉辦集會18次,鼓煽暴力,叫囂奪權。至本(68)年10月黃信介等在高雄美麗島服務處糾眾暴動、毀壞警車、攻擊傷害憲警230人,公開汙衊「政府卅年血腥統治」、鼓動「打倒○政權」,顯屬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意圖暴動顛覆政府罪,應就此犯行依法嚴懲。

二、處理原則:

(一)偵辦範圍,凡美麗島雜誌社之主要負責人,負責策畫指揮此次暴動之首要分子,一律究辦。

(三)迅速行動,一次逮捕,軍法審判,從重量刑。

(四)策動各階層輿論配合,連續一致聲討,要求政府從嚴懲辦。

三、處理方案

甲案:嫌犯共27名(名單如上,加上康寧祥、黃順興二人,最後二人名字均被刪掉)

乙案:林弘宣以上至黃信介嫌犯共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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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國史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何鳳嬌編輯《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第39頁,原計劃逮捕名單中最後刪除了康寧祥、黃順興。(圖文:龍城飛提供)

四、利弊分析

甲案:

利:

(一)主要分子均已法辦,可振奮人心,平息民憤,凝結向心,鞏固政府基礎。

(二)剷除選舉破壞因素,有利今後選舉。

弊:

(一)可能刺激海外叛國分子叫囂,尋求國際干預。

(二)可能刺激海外叛國分子對我駐外機構及重要人員,實施暴力報復。

(三)間接提高提高八十年代在偏激分子心中地位,日後形成偏激主流。

乙案:

利:範圍較小,副作用較小。

弊:

(一)殺雞不能儆猴,死灰勢必復燃,今後敵對形勢更益升高。

(二)未能符合民心要求,認為政府軟弱。

對於此密件,筆者評論如下:

(一)此密件於美麗島事件後兩天12月12日發出,實際作業時間只有12月11日,筆者認為絕無可能,因為需要對於美麗島事件中進行詳盡蒐證,才能確定何人犯何罪。因此,筆者推論一二一○專案早已備妥,在美麗島事件中確定逮捕首批名單。

(二)偵辦基礎為「美麗島雜誌社在台灣各縣市發展『非法』組織11處,舉辦集會18次,鼓煽暴力,叫囂奪權。黃信介等在高雄美麗島服務處糾眾暴動、毀壞警車、攻擊傷害憲警230人,公開汙衊『政府卅年血腥統治』、鼓動『打倒○政權』」,這是對美麗島事件的「定性」。而縱有人私語「政府卅年血腥統治」、「打倒蔣政權」,對於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清洗匪諜以及雷震案、余登發案等受害人及家屬來說亦屬事實,無關「叛亂」。而認為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意圖暴動顛覆政府罪」,是倒果為因。然而國民黨擴大輿論宣傳,當時許多人相信美麗島雜誌社的叛亂企圖。筆者提醒,為何在高層三令五申下仍會有刑求?因為當時大多數軍方與情治人員非常相信也唯一支持國民黨,當他們看見電視畫面與報紙報導時,會極度痛恨這些暴動分子,將其痛打是正常反應。這樣的現象,在大陸過去叫「反革命」,許多人相信共產黨的宣傳,由此極度痛恨「反革命」,發生大規模攻擊事件,是正常反應。

(三)「打倒○政權」應為「打倒蔣政權」,此為寫給蔣經國先生看,以激動其批准此計畫。

(四)偵辦範圍為「美麗島雜誌社之主要負責人為主」,「策畫指揮此次暴動之首要分子為輔」,說明此案重心在藉此事件一舉清除美麗島雜誌社主要人物,也就是說「高雄事件」是國民黨極右派一次必須「擴大暴動」的場景。

(五)軍法審判,從重量刑。說明一開始就準備使用軍法審判,而且從重量刑。

(六)關於甲案、乙案與利弊分析,說明國民黨極右派的願望與目標為「主要分子均已法辦,可振奮人心,平息民憤,凝結向心,鞏固政府基礎,剷除選舉破壞因素,有利今後選舉」。

(七)事實上,國民黨極右派的願望完全落空,事件後民間反對情緒高漲,美麗島事件受刑人家屬參選多高票當選,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不斷被聖化、英雄化,甚而成為羅賓漢、七俠五義故事。國民黨無異為自己挖了一個深坑。

(八)原計畫逮捕名單最後有康寧祥、黃順興二立法委員,在美麗島雜誌社之職稱為社務委員,主要罪行為「煽動暴動,參與暴行」。二人名字在進行逮捕前均被刪掉。

初步的小結

依2022年1月國史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中所列眾多關於「一二一○專案」處理說明,筆者無法判定一二一○專案」的主持單位是國家安全局、還是警備總部或調查局。

這件事為何重要?因為牽涉到美麗島事件的真正幕後布局者與指揮者是誰?張俊宏先生在瀏覽《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八大冊以後問筆者說:「這些資料整理得很好,但是沒頭沒腦的,看完了卻不知道事情的過程是怎麼發生的?」這是僅憑資料寫歷史的典型問題。事實上,張俊宏先生還是當事人。筆者在2022年2月19日國史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舉辦《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新書發表會中,曾請教國史館修纂處呂瑞浩處長,美麗島事件的主辦機關是誰?呂瑞浩處長並沒有明確的答案。

以筆者的看法,認為不論國家安全局還是警備總部或調查局,都不能主動推動美麗島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因為事情一直在變化中,昨天的資訊,今天未必正確,而需要一個類似大腦為中心的判斷與指引。也就是說情治系統必須不斷地蒐集最新資訊,綜合起來判斷,提出意見由上級指示,而重大決策須待最高層級的裁示。這個原則古今中外一致,如果情治系統成為獨立王國,國家就會陷入危機。在《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中,國家安全會議,直屬總統府,一直沒有出現。筆者推論「一二一○專案」基本是一個事務專案,決策應在總統正式或非正式召集的國家安全會議中決定,也就是說美麗島事件的最高統籌與決策者應是蔣經國先生,其他官員沒有權力下達重大決策。

情治系統的資訊蒐集必須仰賴線民,否則無從了解「敵方」確實的走向。整個美麗島事件中,線民角色非常關鍵。而在《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中呈現出的線民多是底層人物,缺乏中上層線民(如幫助國民黨砸毀美麗島雜誌社、黃信介住宅的流氓戴崇慶,美麗島事件後被列入管制對象而不滿,四處公開求情,令警總相當棘手,見《美麗島事件史料彙編》第五冊第242-255頁)。筆者認為綠營主政下的史政機關對於過去時代曾經擔任過國民黨情治系統線民,而後來在民進黨執政時任官的人,不可能予以公布,也是合乎人之常情的。

同樣,中共在抗日戰爭與內戰年代派人潛入國民黨、民主黨派與各式民間團體,解放後部分公開身分,部分長期潛伏,甚至不少於文革中被迫害而家破人亡,而活過來的少數人成為「死間」,永遠不被揭露,有的人的歷史作用影響太大,比如說宋慶齡。早年潛入國民黨、民主黨派與民間團體來台的中共人員,兩岸開放後,回到北京重新恢復組織關係的,到底有多少人,可能要等未來一個新時代來臨後,才有機會看見。

另外,筆者舉「劉自然事件」來說明蔣經國先生在政府遷台後,遭遇幾次重大事件的處理情形。2000年10月時報文化出版陶涵(Jay Taylor)著,林添貴譯《蔣經國傳》第257-259頁,談及1957年發生「劉自然事件」,美軍雷諾上士認為劉自然偷看雷諾夫人洗澡,拔槍槍殺劉自然。美軍在台北成立軍事法庭審理雷諾殺人案,5月23日,法庭裁定雷諾無罪,美國空軍立刻派軍機把雷諾夫妻送往菲律賓。5月24日,劉自然夫人和數百名年輕示威者在美國大使館前抗議,群眾越聚越多,用石頭擲向大使館,當時美國大使藍欽休假,不在台北,大使館代辦打電話給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要求保護,葉公超聯絡警備總部,請求驅散示威群眾,警備總部指揮官回答說這類命令必須由總統下達。

李煥聞訊,立刻向蔣經國報告,蔣經國趕到救國團團部坐鎮處理。群眾越來越暴烈,攀牆進入美國大使館,美軍陸戰隊衛兵發射催淚彈,葉公超急電蔣經國,請採取行動,在附近待命警備總部鎮暴軍官亦請示准予恢復秩序,蔣經國指示不允,結果群眾洗劫美國大使館,把保險箱由二樓窗子丟出去,部分群眾跑到美新處圖書館予以搗毀,整個事情鬧了一夜。

蔣經國當時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國防會議副祕書長、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退輔會)主任委員、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團主任,沒有一個職務可以指揮警備總部,但是眾所周知,他代表總統。

美國總統艾森豪、國務院及中央情報局為此事件感到極度震驚,此事形同中華民國官方縱容群眾攻擊視同美國具有法權的美國大使館,而且認為是蔣經國事先默許救國團團員抗議,結果群眾失控。總統蔣介石為平復美方怒氣,下令撤除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以及警務處長樂幹職務。筆者認為「劉自然事件」形同一次義和團「義民」攻擊洋人使館事件。當年國民黨、中華民國、台灣倚靠美國生存發展,仍然發生這樣中國民族主義的事件,想必美國人內心的震撼無以復加,對於已經淪於島上「自生自滅」蔣氏父子的「寧要自主,不要美國」的中國人骨氣也不得不產生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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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05月25日雷諾殺劉自然案。圖為聚集於美國新聞處(中山堂對面)門前的群眾。(中時檔案照版權所有/徵信新聞,聯合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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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05月25日雷諾殺劉自然案。劉自然的遺寡劉奧特華難雪夫冤,抱著小女兒在美大使館門前請願。(中時檔案照版權所有/徵信新聞,聯合社攝)

讀者可以嘗試比較「劉自然事件」與「美麗島事件」中蔣經國的角色與心情,一者是對美國人長期看不起中國人、利用中國人一種反抗表現,一者是面對部分台灣本地人不願意接受國民黨統治方式的壓制。兩者之間,可謂國民黨與隨之來台者在時代大浪中勉力維持生存與發展時左右為難之情。

關於「一二一○專案」原計畫逮捕名單中有康寧祥、黃順興二人,最後二人名字被槓掉這件事,反映國民黨方面曾經考慮過完全清洗黨外人士。這一點和毛澤東、鄧小平在1957年搞反右派鬥爭時相當類似,最後剷除了主要黨外人士,留下部分同路人,歷史說明了國共兩黨共同的專政性格。然國民黨沒有統戰部,工作上長期對異議與黨外人士缺乏完整的思想與策略,這是國民黨在當年學習列寧制度時一個很大的失策,而由情治系統代替其功能,形成了國民黨的法西斯化。

1970至1980年代,國民黨逐步吸收了兩種來源不同的人,一種是本省籍非士族菁英,以林洋港、邱創煥、施啟揚、李登輝等為代表,一種是外省籍藍二代菁英,以連戰(大陸出生,中國認同感強的本省籍士族菁英)、宋楚瑜、關中、馬英九等為代表,這兩種人雖然沖淡了國民黨的法西斯性格,加入了民主與自由的意識,但是在整體權力結構上仍然無法與堅強支持兩蔣政權的軍方與情治系統抗衡。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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