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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制度」-- 「學術標準」和「政治術語」間之何去何從 ☆作者: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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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6

 0  前言 

拙作中國特色一文在談到「馬克思主義」時,順帶評論了「封建」一詞。引起一位朋友的質疑。它是一個了解中國歷史和過去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一個關鍵議題,我不揣簡陋,再度表達淺見。

我有興趣比較深入的討論它,是因為最近思考另一個和中國文化相關問題時,在網路上看到一位頗有名氣,而且我很尊敬他某些見解的教授,也在「中國封建社會」長,「中國封建社會」短。我不知道他在這個概念上是閉上眼睛,還是力求表現自己「政治正確」。如果有人堅持「黨的路線」,隨聲吶喊,我會見怪不怪,一笑置之。一位受過儒家或康德哲學薰陶的教授信口開河,則茲事體大。所以草成此文。不過,我不是社會科學科班出身,只根據手頭五本舊書,以及維基百科、百度百科、和多篇網路論文來討論。資料一定不夠周全;結構上可能欠缺系統性或整體性;推論過程的嚴謹度應該也有可商榷之處;敬請賜教。  

我沒有花時間去搜尋近代中文「封建制度」一詞的起源。憑經驗和常識判斷,它應該是明治維新後,某位日本學者引用中國既有字、詞來翻譯英文的feudalism(或其他語文中相同意義的字)。以這個推論為根據,本文次序如下:

  • 說明feudalism在西方學界的意義,以及「封建」一詞在中國過去和民國初年以後的用法;
  • 引用幾位學者所描述中世紀西歐地區在政治、經濟、和社會三個層面的一些實際狀況;
  • 引用幾位學者所描述秦、漢以後,中國在上述三個層面的實際狀況,並就相關時期的中國和西歐兩個社會做個對比;
  • 簡單分析兩個社會何以不同的四類因素;
  • 全文摘要和結論。 

 1  正名清源 

1.1 正名

進入正題前,我先談談ism這個字尾。ism有「論」、「原則」、「學派」、「主義」等等用法。…ism這些字在英文中,由…和上、下文脈絡來決定它們的意義。在中文裏,這些同一個英文字的不同意義,需要用不同的中文「詞彙」來表達。一律翻譯為「…主義」就不符合「信、達、雅」的原則。

例如:哲學中有empiricism、Platonism、neo-Kantianism等名詞。哲學是思辨活動,其學說或理論不是「一種信仰」,也未必談得上是「一種力量」。因此,以上這三個字應該依其「用法」,翻譯成:經驗論、柏拉圖哲學、和新康德學派等等。

Feudalism可以翻譯成「封建制度」、「封建(制度下的)社會(情況)」、或「封建(制度下的主流)思想」。翻譯成「封建主義」 -- 如「三座大山」中的一座,和重溫鄧小平同志反封建主義重要論述一文的標題 -- 大概是因為不了解什麼是feudalism,或不了解ism這個字尾的「用法」。在上面闡述鄧小平同志論述這篇文章中,最典型的句子是:「鄧小平多次強調肅清封建主義思想影響的重要性」。但我在整篇文章中,沒有看到一句話說明:「什麼是『封建主義思想』?」,或對它下個定義。

Feudalism這篇論文,在「簡介」和「定義」兩節對feudalism這個概念有詳細說明。請使用「超連結」來閱讀原文。我綜合摘譯如下。我用紅色字體標示(我認為的)關鍵字、詞(第2、3兩節中亦同):

「『封建制度』或『封建系統』是一個歷史學家所用的術語。它描述西歐中世紀期間(800 – 1500),在法律、經濟、軍事、和文化各層面盛行於社會間的習俗和人際關係。一般而言,『封建制度』指擁有土地者以土地來交換服務與勞力這種關係的社會結構。

根據 François-Louis Ganshof (1944)所做,並曾被多數學者接受的定義,『封建制度』描述武裝貴族彼此之間,在法律和軍事上的一組相互義務。這些義務由領主、武士、和農奴這三個社會中基本角色以及他們之間的關係來決定。不過,Ganshof自己指出,他這個定義只適用於『封建制度』一詞在法律上和史學上的意義。

Marc Bloch在他《封建社會》一書中所下,涵蓋範圍較廣的定義,則在武裝貴族彼此間的義務之外,還包括組成當時社會上的所有三個階層之間的相互義務:貴族、教士、和依靠勞力謀生者;第三階層中最主要的群體是農民。農民完全在農莊制度控制下生活。這種社會組織通稱為『封建社會』,正如Bloch為其著作所取的書名。」

《瑪瑞安-韋布斯特字典》用了四個專有名詞來定義「封建制度」。其內容和以上引用的定義相當,我就不介紹了。

(和feudalism相當的)中國「封建制度」源於夏朝或更早;「封建」一詞則始於東周。「封」字是「疆界」或「田界」的意思,「封建」指「分邦建國」或「分土建國」來屏障周天子。

我在網路上搜尋到封建制度 (中國)封建社會封建思想、和封建主義等四篇文章,它們在解讀「封建」一詞的「意義」上,和我的觀點大致相同。前三篇就各自的「主題」做了說明;請自行參考和判斷其內容是否有參考價值。第四篇文章開宗明義的說:「封建主義:一種社會制度,它的基礎是地主佔有土地,剝削農民。」。我想中學生都知道,「主義」和「制度」有別。以上所引用該文的話、可佐證我上面所說:「Feudalism可以翻譯成『封建制度』、…。翻譯成『封建主義』…,大概是因為不了解什麼是feudalism,或不了解ism這個字尾的『用法』」。這篇論文對「封建制度」的說明和Feudalism的內容相近。   

封建社會一文在「參考文獻」中,所列《封建考論》和《糊塗的“封建”》的「超連結」無效,補增於此。

1.2 清源

以上引用的Feudalism這篇文章中,「字源」一節對feudalism一這個字的來源有詳細說明。「歷史撰寫方法論」一節則就過去200多年來,學者對feudalism在用法和觀點的演變有詳細說明。我只摘錄下面這段話,來顯示部分當代學者的看法(該文5.4節)。

In 1974, the American historian Elizabeth A. R. Brown[5] rejected the label feudalism as an anachronism that imparts a false sense of uniformity to the concept. Having noted the current use of many, often contradictory, definitions of feudalism, she argued that the word is only a construct with no basis in medieval reality, an invention of modern historians read back "tyrannically" into the historical record. Supporters of Brown have suggested that the term should be expunged from history textbooks and lectures on medieval history entirely.[49] (expunge:刪除)當前即使在西方學者中,feudalism這個名詞在西方中世紀史上的適用性,也受到質疑。以下談談時下,尤其在中共論述中,「封建」一詞的由來和用法。馬克斯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一書中,提出他的「生產模式四階段論」(1972):“In broad outline, the Asiatic, ancient, feudal, and modern bourgeois mode of production may be designated as epochs marking progress 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society.”(21頁)

「生產模式四階段論」是馬克斯主義重要理論基礎之一。對中共黨史略有所知的人,都知道在建黨初期,中共唯共產國際之命是從。因此,中共的「中國封建社會論」,是為了貫徹「堅決擁護馬克斯主義」政策,宣揚馬克斯主義的普遍適用性,所「建構」的「論述」;或下引李慎之教授大作中所說的「政治術語」。

其次,鄭學稼先生在《社會史論戰簡史》一書中有以下這段話(1978,下稱《論戰史》):

「『新思潮派』為著宣傳李立三路線,開始說中國是封建社會,後來改說中國是半封建社會。他們的結論和共產國際對中國問題的指示完全相同,… 他(們)的半封建社會論,是對抗陳獨秀的理論:中國封建勢力是『殘餘的殘餘』。」(15頁)

上面這段話中,新思潮派中國社會史論戰過程裏,中共黨員及其同路人的團體。李立三路線即「城市暴動」策略;在中共派系鬥爭過程也被稱為「左傾盲動主義」(相對應的另一個標籤則是「右傾機會主義」)。要暴動(或當下的「專政」)總得要有個理由、大旗、戰鬥口號、和打擊對象;這是「中國封建社會論」被中共奉為神主牌的第二個原因 -- 為了打倒「封建勢力」,暴動或專政就成了必要,至少可以加持一定程度的「正當性」。我們要了解「政治術語」,在看口沫橫飛的熱鬧外,還要推敲、推敲它們為什麼被使用的「門道」。

在1931發生的這場論戰中,許多學者已經質疑、批評、和反駁了「中國封建社會論」。1993年李慎之教授發表了一篇“封建”二字不可濫用,其中有以下這兩段話:

「因為時下所說的『封建』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封建迷信』、『封建落後』、『封建反動』、『封建頑固』……等等並不合乎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本義,不合乎從Feudal,Feudalism這樣的西文字翻譯過來的『封建主義』的本義,也不合乎馬克思、恩格斯所說的『封建主義』的本義,它完全是中國近代政治中為宣傳方便而無限擴大使用的一個政治術語。

嚴守學術標準,不肯隨聲附和的史學家是決不如此濫用『封建』一詞的。不信,你查一查一生『未嘗曲學阿世』的陳寅恪先生的文集,決不會發現他會在任何地方把秦始皇已經『廢封建、立郡縣』以後的中國社會稱作『封建社會』。」

站在歷史學、社會學、和文化研究的立場,如果我們真的要「恢復」或「發揚」中國的「固有文化」,難道不需要搞清楚:秦、漢以後的中國社會跟中世紀西歐社會類似嗎?如果(中共)「封建」一詞的使用是正確的,依照馬克思「下層/上層建築」的理論,中國固有文化是(中國過去)「生產模式」的產物。號稱「恢復」、「發揚」中國「固有文化」的人,如新儒家們和習總書記,在建議我們回歸「封建社會」?

為了行文簡潔,以下文字中除特別標明外,「西歐」或「西歐社會」均指「中世紀時期」的「西歐」和「西歐社會」。「中國」或「中國社會」均指「秦、漢以後到鴉片戰爭」的「中國」和「中國社會」。 

 2  學者對西歐社會的描述和分析 

我在本節中引用四位學者的描述,比較具體的來看看西歐社會的實際狀況。

2.1 政治面

1) 政治權力

在《商業興起,1400 – 1776:重商主義--柯柏--亞當●斯密》這本書中有下面這段話(1947,下稱《商業興起》):

“… Still more significant, however, was the fact that, under feudalism, Europe was divided into thousands of political units. …” (3頁) 

同一書中還有下面這段話: 

 “ … during the 15th century … In Britain, France, and Spain and the Low Countries feudalism was giving way before the growing power of kings and princes. Strong central governments were replacing weak feudal control; larger areas of territory were brought under a single unified political system.” (9頁) 

2) 土地所有權 

西歐「封建社會」的特色之一就是:在農業活動上,領主(國王和貴族)擁有土地,絕大部分的農民都是「農奴」。請參看本文各節相關敘述。 

2.2  經濟面 

1) 農業 

在《從封建社會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這本書中,Paul Sweezy教授引用Maurice Dobb教授對feudalism的定義如下(1984,下稱《過渡》): 

Dobb defines feudalism as being “virtually identical with what we usually mean by serfdom: an obligation laid on the producer by force and independently of his own volition to fulfil certain economic demands of an overlord, whether these demands take the form of services to be performed or of dues to be paid in money or in kind.” (33頁) 

serfdom:「農奴制度」;producer:生產者,指serf (「農奴」)。 

我引述Dobb教授定義的原因,是它和1.1節中所引用幾篇論文的內容相當。但Paul Sweezy教授認為Dobb教授對「封建制度」的定義並不到位(33 -- 34頁);Dobb教授對此批評的回應在該書57 – 58頁。他們兩位在理論或方法論上的爭論不是我有能力評論,所以從略。 

2) 商業 

在2.1 節中所引用《商業興起》第3頁那段話之後,作者緊接著說: 

“Few of these (political) units, or fiefs, were large enough in area or in population to need much trade or to provide sufficient demand for marketing on any considerable scale. Even if reasonable law and order existed in some fiefs, there might be little peace and security in neighboring lands. Feudal warfare was common, and was not favorable to the welfare of commerce. Each feudal lord, moreover, collect tolls on traffic and these tolls so increased the cost of goods which had been transported any distance that most people could not afford to buy. ” (3頁) 

fief:「(私有)農地」,「私有」在此指「子孫可繼承擁有」。tolls:「過路稅」,在此相當於中國小說中的「買路錢」。 

3) 金融 

在《過渡》這本書中,Rodney Hilton教授有以下這段話: 

“The solvent quality of money, as Marx has emphasised, only came into operation once the historic process of the dissolution of the feudal modes of production were well under way.” (24頁) 

solvent quality:「清償性質(能力)」。feudal modes of production:「封建制度(或封建社會)生產模式」。 

Sweezy和Dobb兩位教授是20世紀頂尖的馬克思學派經濟學家。Hilton教授則是20世紀馬克思學派歷史學家。 

2.3 社會/文化面 

1) 財產繼承 

在《經濟思想與經濟活動演進史》這本書中,有下面這段話(第一卷,2003): 

“In general the right to use land was inherited by the eldest son, whereas women could acquire a property share only by marriage. The unmarried daughters and the younger males were then sometimes left to beg at the gates of the manors. The intent of the feudal system was the survival of the fief, not necessarily of the family or its members.” (27頁) 

manor:「農莊」。1.1節中Marc Bloch教授所說的農莊制度指的就是manorialism 或manor system。把以上這段話和2.1與2.2節中所引用《商業興起》第3頁的文字合起來看,可知西歐社會的每個農莊就是一個獨立小王國(「政治單位」)。 

2) 人際關係 

封建社會一文中引用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句話。但作者對它的解讀不完全正確。我略做說明。  

西歐封建社會中,國王或領主(即擁有公爵、侯爵、伯爵、 …等頭銜的大、小地主;頭銜通常以領地面積決定),將自己祖傳家業,私人擁有的土地分給下一層領主或沒有爵位頭銜的武士(騎士),來「交換」後者對自己的「義務」。此「義務」包括「騎馬打仗」和「繳租納糧」(請參看第4節)。所謂「貴族」或「領主」,就是養得起私人武士的大地主。 

領主或武士平常的正事只有交際、習武、和管理農地。他們並不下田耕種。在田地工作的只有上面提到的農奴(絕大多數)和佃農(極其少數)。農奴是領主的財產,不能私自離開農莊,更沒有所謂的「自由」或「權利」。 

1.1節中所說的obligation (「義務」)和service (「工作」)指的就是耕種、騎馬打仗(包括可能送命)、和繳租納糧等這些實質內容。農奴和佃農以自己的勞力換取耕種土地和工作機會來存活;以及依靠領主或武士的武力來保護身家性命的安全,不受強盜、蠻族、和其他領主等的掠奪。農奴和佃農的農耕收成,在糊口養家之外,多餘部分(馬克思的「豐裕價值」)上繳給地主(武士或領主)。武士或領主收到農奴上繳的「豐裕價值」後,在自己開銷外,也需要上繳一部分給自己的頂頭領主。 

上面說的「交換」,需要伴隨一個「宣誓效忠」儀式才能完成。武士和下層領主「效忠」的對象,是把土地分給自己的頂頭領主,而不是頂頭領主的(上一層)領主或國王。由於西歐社會武士和小領主的土地來自頂頭領主,他們兩者之間才有「效忠」和「責任-義務」的關係。國王(和高階領主)通常只是許許多多領主中,土地較大和武士較多的一位。因此,前者經常會碰到「令不出城堡」或「令不出農莊」的窘境。在西歐社會,各級領主的武士是不折不扣的「家臣」(請參看第4節)。 

 3  中國和西歐兩個社會的比較 

以下引用相關資料,把中國社會和以上對西歐社會的描述做個比對;說明兩者「大不相同」,不能相提並論。第4節我再討論:造成兩個社會大不相同的一些因素。 

3.1   政治面 

1) 政治權力 

表面上,中國歷史上的諸侯和諸王與西歐的「領主」(貴族)和部落首領擁兵自重相似。但這只是神似,實際上兩者風馬牛不相及。我只講個大概。 

首先,根據封建制度 (中國),西周開國之初分封了71個同姓和異姓諸侯。這和2.1節《商業興起》一書所說的 ” Europe was divided into thousands of political units.”大相徑庭。君不聞:「量變引發質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進一步去搜尋西周和西歐在疆域面積上的大小,做一個更嚴謹的比較。  

其次,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前210年)之後,中國長時間都在一個「單一、統一的政治系統」治理下(請參看以下各節中的相關討論)。《商業興起》一書第9頁簡單的描述了英、法、西、以及比/荷/盧等四個區域、如何在15世紀才完成(其本國國境內)”a single unified political system”。因此, 15世紀前後,西歐在政治上落後了中國1,700年。 

最後,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公元1273年開始)的皇帝們,雖然大部分為世襲,在程序上需要經過大貴族們「推舉」和教皇「加冕」兩個形式。這種皇帝或國王,能和中國有「滿門抄斬」權力的皇帝相提並論? 

中國歷史上有宦官、外戚弄權和女才人奪位,但這些不是制度性的結果,而是某個皇帝、宦官、外戚、或女才人等個人特質所產生的局面。 

2) 土地所有權 

根據中國土地制度:「西漢初期土地私有化,人身自由的自耕農。」;但根據土地私有制:「春秋年間,由於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大量的曠土隙田逐漸得到墾辟。一些奴隸主儘量驅使奴隸從事荒田的開墾,使耕地面積急劇增加,私田大量出現。」;以及「戰國時,各國都用田宅獎勵戰士,用田宅獎勵有功之士,這對私有制的發展無疑起了重大作用。」 

3.2   經濟面 

1) 農業 

網路上唐宋之際農民階級內部構成的變動(《唐宋變革期研究》第六章)中有以下這段話: 

「… 就是忽視了農民階級在其內部構成上不同時期有著不同內容這樣一個重要事實,將地位、屬性、要求、作用都大相異趣的不同農民混為一談了。照我看來,夏、商、周三代的村社成員(以井田制下的國人和野人即氓、眾、庶民為其表現形式)、秦漢時代的“自由小農”(以尚未地著並有爵位的國家編戶為其表現形式)、魏晉南北朝時代的中古農奴(以東漢豪強經濟、十六國塢堡經濟到隋唐莊園經濟中的徒附部曲為其表現形式)、北魏至隋唐的中古自耕農(以五朝均田制下的均田戶為表現形式)、以及北宋以後享有遷徙、退佃自由的契約佃農(以北宋客戶為表現形式),可以視為我國古代社會農民階級的一個大致發展序列。不能想像,秦漢時代“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為之服役”【2】這種歷代為虜的農奴,與清代“交租之外,兩不相問,即或退佃,盡可別圖,故其視業主也輕,而業主亦不能甚加淩虐”【3】這種封建後期的契約佃農,能夠不作區別地同等對待。」 

雖然葛教授使用「封建」一詞,但如果他以上的陳述屬實,則中國農民型態大部分時間以「佃農」或「自耕農」為主,自然就沒有「農奴制度」。 

中國農業傳統及其精神內涵:問題與解釋》一文中,黃俊傑教授在描述中國農業時,用了以下詞彙:(「從戰國時代開始」) 「佃農」、「自耕農」、「市場經濟」、「土地私有權」、和「私有財產制」;以及「由於這個『市場經濟』的形成,從漢代開始中國的農民就已經不再是自給自足的農民了。」;和「全國性的市場經濟的存在,也進一步促進了中國境內各區域間的相互依賴性,有助於全中國之成為一個經濟的整體。」這兩段陳述。 

在「生產模式」(或「生產關係」)上,西歐以「農莊制度」和「農奴制度」為基礎,各農莊或鄰近農莊間自給自足,以物易物的feudalism,和中國「佃農」或「自耕農」的「市場經濟」,自然大不相同。請參看以下「商業」和「金融」兩小節的報告;以及第4節就農業對兩個社會在政治面和經濟面影響的討論。 

2) 商業 

鄭學稼先生在《論戰史》一書中轉述,陳邦國先生認為: 

「到了東周,封建制度開始崩潰,已發展到城市手工業時代。」(1978,34頁) 

同一本書中,鄭先生闡述李季先生的觀點: 

「什麼是封建制度?他引馬列的話,和《詩經》的《七月篇》、《甫田篇》、… 說明封建制度是徭役經濟和隸屬關係。… 直至春秋戰國,商品的生產才發展。這正是封建制度的末期。 

 關於封建制度的崩壞,李氏引《管子海王篇》和《輕重篇》,證明春秋時有鐵器。鐵器發達,使封建社會進入『前資本主義社會』。…」(45頁) 

這兩位(和參與該論戰其他多位)學者的看法,和我在《「中國特色」》一文中引述的資料以及所得結論相當。 

西歐社會則沒有遠距離商業可言,基本上是在地人自給自足,已如上述。 

我再補充一下:除了鹽、鐵、酒、織布、木材、磚瓦、和陶瓷器這些製造工業外,中國的手工業(布、絲綢、胭脂、染坊、傢俱、等等)和服務業(飯店、客棧、裁縫、鞋匠、剃頭師傅、產婆媒人、命相拆字、和尚道士、說書唱戲、性服務業、各行各業工匠等等)也非常發達。一個人不必有學士學位,也知道三者分別是中國進入商業社會的動力和結果。以上這些角色和工作,不是我從社會學和經濟學的教科書上抄下來的,他們是我在武俠小說和電視、電影中看到的情景。所以我認為:把中國社會和西歐(封建)社會相提並論的人,或者閉上眼睛,或者企圖宣示自己「政治正確」。   

3) 金融 

中國貨幣史中有以下這兩段話: 

「  貝幣被確信是中原一帶最早的貨幣形式,它出現在大約三千到四千五百年前。漢字中的「貨」、「買」、「賣」、「販」,以及許多與產品交換有關的字,都是以「貝」作為部首。 然而,貝作為貨幣的流通程度仍舊是未知的,但它應該在市場中占有了主導位置。而由骨、木、石、鉛和銅為材料製作的貝的仿製品則在當時的貿易體系中十分常見。

 …

作為統一中國的一部分,秦始皇取消了原來六國流通的貨幣,代之以根據秦國以前使用的鑄幣設計的全國統一的銅錢 -- 秦半兩。這種銅錢為圓形,中部有方孔。為金錢俗名『孔方兄』的由來。」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鄭州大學考古學教授Hao Zhao 在河南發現世界上已知的第一所銅幣鑄造工坊,時間大概在公元前640 – 550年。 

比照2.2節中,Hilton教授關於「貨幣」的評論和以上這兩段話,一個以馬克思理論為聖旨的人,應該同意:在中國歷史演進過程到達秦代時,「封建制度生產模式」已經早已解體。(歷史演進過程:historic process;封建制度生產模式:the feudal modes of production。) 

此外,錢莊的雛型最早出現於宋代(960建立)的四川,銀票最早在北宋初年出現於四川成都。相對來說,近代西方銀行始於14世紀末的義大利(麥迪齊銀行,1397)。 

3.2   社會/文化面 

1) 財產繼承 

中國財產繼承是「平均分配制」。相對於此,2.3節中我引用的那段話,則描寫我在討論民主政治一文中提到的「長子繼承制」。第4節將討論這兩種財產繼承方式對封建制度能否形成的關係。 

2) 人際關係 

《詩經·小雅》(公元前11世紀-前6世紀)和《戰國策》(編者為劉向,公元前77年-前6年)中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兩句話。因此,即使在中國封建時代,諸侯或諸王的土地,所有權屬於皇帝;其臣屬仍需要接受中央政府號令。 

根據以上3.2-1)節的說明,中國農民大多數是自耕農和佃農;西歐領主(包括武士)和農奴的關係如封建主義所說,則是「剝削關係」。第4節將討論農業「生產關係」對兩個社會在政治面和經濟面的影響。

最後,從以上的討論,顯示春秋、戰國時代中國已經進入市場經濟的商業社會,更無論秦、漢。一般來說,人際關係是建立在「交換行為」上的對等關係。而不是建立在「主--奴」或「宣誓效忠」的個人從屬關係。

除了以上三點外,城市和道路都是一個社會「現代化」的重要指標。我在網路上沒有搜尋到詳細的中國城市發展史和道路發展史。從常識面來看,中國在春秋、戰國時代,城市已經很發達。漢代已經有全國性和國際性的道路。

文化不是我有能力置喙的議題,故從略。

 4  兩個社會大不相同的因素 

根據以上2、3兩節所引用資料和所做比對,我認為: 

拿描述西歐社會的「封建制度」或「封建社會」,來指示中國政治制度或社會狀況,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觀點和理論。 

我雖然不是社會科學科班出身,60多年來,多多少少讀了幾本書。以下就平日閱讀和思考所及,談談造成這兩個社會差很大的因素。 

4.1  歷史/文化 

從大禹開國起,夏朝(立國470年)、商朝(立國508年)、和西周(278年)一共約1,200年。皇帝大多為世襲或由同一個家族產生。在這個漫長但穩定的過程中,中國的皇帝們,有時間在政治上逐漸形成大一統和中央集權的局面。相形之下,羅馬帝國雖然是歷史上幅員最廣大的帝國之一,但帝國西部在近500年期間中,從來不是一個大一統的帝國。導致西歐的土地,長期由軍閥和部落領袖割據;土地所有權在實際和名義上都沒有集中過。中國土地在戰國時期以後私有化的過程和原因,請參考專業學者的論述。 

西羅馬帝國末期,四方「蠻族」侵擾,加上帝國「內部矛盾」,在公元476年滅亡。之後300多年都是各地貴族或部落領袖混戰的局面。公元800年神聖羅馬帝國建立,但它的疆域並不包括整個西歐。該地區一直處於貴族和部落領袖割據的狀況。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只是轄區內一個「共主」。如伏爾泰所說:「神聖羅馬帝國毫不神聖,既非羅馬,亦非帝國。」 

中國邊境也長期受到「蠻族」侵擾。從趙武靈王(前356年-前295年)胡服騎射;到孔子:「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到各國建立長城;可見華夏民族能夠有效的應付「蠻族」侵擾,沒有陷入分崩離析或「被髮左衽」的境地。我沒有能力從政治面和歷史面來分析這個原因,但偷個巧,把它歸功於中國「文化」的深厚或進步,應該不會引起太大反彈。  

由於羅馬帝國四處征伐,取得大量的「奴隸」。西羅馬帝國滅亡後,這些「奴隸」被繼起的貴族和部落領袖接收而成為「農奴」。至於中國歷史上有沒有「奴隸」,如果有,規模多大,時期多久,我留待專業學者討論。

4.2  政治制度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建立和實行郡縣制。此後歷朝在開國之初,有些皇帝採取了「封王」的政治手段。但是,大多數皇帝在不久之後就開始「削籓」,翦除諸王;有些朝代則是諸王之一奪帝位成功。總之,除了在沒有中央政府的幾個時期外,中央集權的時間應該佔中國歷史絕大部分的時間。

土地所有權為私有制是中國和西歐兩個社會大不相同的第二個因素。我認為它對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遠大於政治上的「中央集權」。我就不在此重複相關討論。

中國形成大量「佃農」或「自耕農」的一個因素,是我在《「中國特色」》中提及:「科舉制度」帶來的social mobility。一個非地主家庭的子弟,有機會通過「科舉」成為政府官員。俗話說:「千里為官只為錢」。有了錢,在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的中國社會,任何人都可以變身為「地主」。相關的第二個因素,請參看第4. 4節。

4.3   經濟活動

即使在秦代以前,中國雖然「分土建國」,但不是《商業興起》所描述西歐各地領主和武士佔山為王,立寨收買路錢的情況。從表面分析,中國政治上能長期維持中央集權是因為中國一向有「國家軍隊」和職業軍人。做深層分析,則在於馬克斯和Dobb教授所強調的「生產模式」(和相應的「生產關係」)。

首先,西歐社會由於層層分封,位於最低層的農奴也就被層層剝削。如以上第2.3 -- 2)節中的說明,農奴在糊口之外,上繳部分要支持直屬領主糊口、養馬、買盾矛、買刀劍、和他(直屬領主)上繳給上一階(或上兩階)領主或國王的「地租」。用馬克思的術語說,西歐社會農奴產生的「豐裕價值」,在層層剝削(上繳)後,不論農奴自己或領主,都所剩無幾。不能支持商業活動,更不能支持國家財政。

中國佃農和自耕農除了效率高(請參看以上3.2 – 1)節中引用黃俊傑教授論文的第二,(二)節),產生的「豐裕價值」非常大以外,農民雖然也得應付苛捐雜稅(國家財政),但沒有「制度性」的層層剝削。用當下的術語說:佃農和自耕農在苛捐雜稅和養家活口外,還能持有足夠的「豐裕價值」,做為「非生活必需品支出」或「消閒性支出」。也就是說,中國佃農和自耕農有足夠的消費能力支持蓬勃的商業活動。這是中國很早就進入「城市手工業社會」和「商業社會」的原因。也是中國皇帝養得起「國家軍隊」和「官僚體系」,來建立「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原因。

商業活動帶來social mobility。一個有social mobility的國家,就不可能停留在封建社會。

4.4   社會/文化傳統

2.3節中所描述的「長子繼承制」是西歐社會的大地主和國王們,能夠世代擁有大量土地(和私人武力)的社會/文化因素。他們有了將土地分封給低階領主和武士的本錢,才能夠培植、擴張、和維持自己的武力。而低階領主和武士一旦受封,被授與的領地也成為他們的家產,可以世代繼承。他們自然就只對自己的衣食父母(頂頭領主) 「宣誓效忠」。這是擁有龐大私人土地和隨之而來私人武力的英國貴族,能夠逼迫英王約翰(《俠盜羅賓漢》中獅心王李察的弟弟)簽屬大憲章,以及後來將英王查理一世處死,發動光榮革命,以及支持洛克「自由主義」理論等一系列歷史事件發生的社會/文化因素。

相對於「長子繼承制」,中國財產繼承是「平均分配制」。中國是農業社會,由於人多好辦事,一般人傾向多子多孫和「大家庭制」。一般來說,三代以後,大地主的曾孫們可能就從「地主」淪為「自耕農」。因此,沒有一個中國家族能世世代代長期擁有巨額土地,也就沒有家族能夠坐大(史書上的「豪強」),產生跟擁有國家軍隊的皇帝/官府抗衡的長期力量。這是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在中國難以盛行和成形的原因之一。

至於面積、地形、氣候、和人口等自然因素,在中國社會演進軌跡中佔著什麼樣地位,起了多大作用,我就留給專業學者討論。

4.5  封建思想

我在這一節對「封建思想」一詞略做討論。

封建思想這篇論文中有以下這段話:

「封建思想 … 一般是指維護封建統治的舊道德、舊禮教所形成的思想觀念的泛稱。」

這句話做為「定義」,它本身可以成立。但在中國,「封建統治」一詞頂多能夠指示到春秋、戰國時代。秦、漢以後,它只適用在幾個短時期。因此,拿它來指示(中國)「由秦代到清鴉片戰爭以前」(《論戰史》,60頁)的「思想觀念」,在邏輯上是個「以偏概全」的謬誤。

「道德」是社會規範。雖然「弱者」往往用它來限制「強者」,基本上我們比較常看到的是:「有主導權者」用它來「維持社會秩序」,以及鞏固宰制階層的權力。

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社會;家庭組織是「大家庭」結構;財產繼承又是「平均分配制」。如果從「功能觀」出發,我們很容易了解中國過去「道德理論與實踐」的所以然(如「男女之防」)。也就能看出,它維護的是普遍性的家庭和諧與社會秩序;不是在維持一個並不存在的「封建統治」。上面這段話中的「普遍性」指的是:任何社會都需要維護家庭和諧與社會秩序。換句話說:中國「舊道德、舊禮教」的原則,在當下或其它社會都適用。不同的是:尺度和適用範圍有了修正或調整。

歷經宗教改革、文藝復興、工業革命、第三波和第N波工業革命後的今天,「十誡」在名義上,仍然是西方「現代社會」和「『後現代』社會」的社會規範。中國「舊道德、舊禮教」並不比「十誡」陳腐或「封建」。我認為,喜歡使用「封建思想」這個概念的人,缺乏對道德和倫理學的基本了解。

 5  摘要和結論

5.1  全文摘要 

以上(包含所引用的文獻)大致說明: 

1a) Feudalism是西方學者用來指示9 – 15世紀西歐社會狀況的概念;

1b) 近代中文「封建」一詞,被用來翻譯feudalism(或其他語文中相同意義的字)。

2a) 馬克思在他的「生產模式四階段論」中,以feudalism指示(他當時)「資本主義生產模式階段」之前的第三個階段;

2b) 中共為了宣揚馬克思主義,將的中國社會強行定性為「封建社會」或「封建制度」;

2c)  同時,由於5 – 15世紀這段時間,被某些西方學者稱為dark age(這是一個偏見無知之見,此議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從而,「封建」一詞「同時」被賦予「落後」、「封閉」、乃至於「陳腐」的涵義;

2d) 中共為了合理化或正當化該黨的政治行為,強調過去中國社會的「封建性」,來炮製一個「稻草人」做箭靶。

3)    我根據中、西學者的觀點,列舉了中國和西歐兩個社會大不相同的地方。

4)   我就自己讀書所得,指出了導致兩個社會大不相同的一些背景因素。

5.2  結論 

  1. 「封建制度」和「封建社會」是18世紀以後,西方學者描述中世紀( 800 – 1500)西歐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結構,它們也指示此結構的概念和理論。
  2. 「封建」一詞勉強可以用來描述中國歷史上的夏(?)、商、西周、和東周時期的政治制度。但西方學者的「封建社會」至少已經不能用來描述春秋、戰國時代的中國社會。
  3. 從政治、經濟、和社會等層面來看,中國與西歐地區這兩個社會大不相同。因為兩個地區有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生產模式、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
  4. 「封建主義」是一個「無所指」的「指號」;用口語來說,這個名詞沒有意議。 

後記: 

我沒有資格談「學術標準」,但深深感受到李慎之教授的誠摯懇切、語重心長。所以,本文標題使用了他大作中的兩個詞彙。 

我在「前言」中提到:「受過儒家或康德哲學薰陶 …」,在此略做說明。 

我不是儒家和康德學派私淑弟子。也不敢自稱懂得儒學或康德哲學。我對孔子的情境倫理學和孟子的民本政治學相當認同。但其他部分我就有所保留或批評了。就我所了解的康德哲學來說,我完全不能接受。例如,康德是理性論和德國唯心論學派的一哥或代表人物;我則傾向經驗論和接受唯物論。康德是「『義務論』倫理學」的代表人物或奠基者;我則傾向「情境論」或「功能論」倫理學。 

但是,我非常尊重孔子、孟子、荀子、和康德四位做為知識份子的人格和氣概。儒家思想,從「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的「自我定位」;到「讀聖賢書,所學何事?」的「自我期許」;到「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自我肯定」等等;不用我來闡述。以下談談康德。 

康德是位不合時宜的學者。他花了近十年的時間完成三本巨著:《對純粹理性的批判》、《對實踐理性的批判》、和《對判斷(力)的批判》。如果我的確讀懂了前兩本 ,我認為它們的目的在於:替「上帝」劃出一個「安身立命」(不受理性干擾)的區塊,請參看《康德》一文「前言」的第4段。但是,十八世紀是「啟蒙運動」盛行的時代或「理性時代」。用時下的話來說,康德完全不理會(當時)「政治正確」的壓力,堅持著自己的宗教信念。雖然在理論上我和他的觀點不同,但我敬佩他這種知識份子堅持信念的人格和「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 

陳寅恪先生和李慎之教授也都是這種有人格、有氣概的「知識分子」。我再多說兩句:凡是以「知識分子」自許的人,應該讀讀以上引用的李教授文章。而且要看懂他以下這兩段話的言外之意。: 

「時下流行的看法是,封建主義束縛以致壓殺了中國知識份子的人文精神。我的看法則相反,造成這種結果的是專制主義而非封建主義。」;以及 

「中國人都應當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中國必須挺起自己的脊樑來,這一點乃是共通的,永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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