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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錯的小明國籍之亂 ☆來源:奔騰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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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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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臉書

為了防堵源自中國武漢地區的新冠狀病毒,防疫總指揮官的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每日在記者會、社群媒體不斷推播即時防疫資訊,還曾被報導連續48小時未閤眼,用心戮力實在辛苦。

各種防疫措施,如口罩分配、檢疫流程,在有效防疫的公共目的之下,政府本來依法就有比較寬裕的決策空間,但涉及人民法律權利義務之侵害及限制時,依法治國(rule of law)之精神,政府(包含所有參與討論的國人)應先確認法律界線,再談實際作法才是。尤其政府官員沒有建立在正確法律認知之上的發言,導致在防疫急迫的浪峰之上,還在浪費媒體資源、引發不必要的紊亂口水,實屬遺憾。

大家都講錯的小明國籍之亂即為一例。

陸委會於2月11日發布公告,允許國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在臺灣有合法居留身分,得向內政部移民署專案申請返臺。但隨即於隔日被防疫總指揮官陳時中部長,以入境臺灣「國人優先」為最高原則,所以宣布撤銷陸委會前述有條件開放陸配子女入境之公告,因為他們不具有「臺灣國籍」,並說「替子女選擇國籍時,既然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做安排」。

臺灣國籍歸屬根本無從「選擇」

陳部長此言一出,立刻引起眾多正反雙方辯論。但本文認為,醫界出身的陳時中部長沒有把法律條文讀清楚,衛福部或防疫中心內部討論時,可能也未徵詢法律專業部會(法務部)或國籍身分認定部會(內政部)意見,導致2月12日記者會公告內容的用語植基於錯誤的法律解釋,反而治絲而棼,其他法律專業人士不讀法條即貿然加入論戰,也是可惜。。

根據我國《憲法》第3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再依據國籍法第2條之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只要唸過國中公民課本的人即知,我國國籍的認定是採「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當小孩出生時,只要父母之一是中華民國國籍,不論她/他出生在「全宇宙」的任何一個角落,該小孩即自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算小孩的中華民國國籍父或母在其出生前死亡,依前述第2款規定,中華民國國籍依然「傳遞」至此小孩身上,學理上稱之「生來取得」。例外情況是前述第3款:「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此即所謂的「屬地主義」為輔,以出生地而給予中華民國國籍。

其他非基於出生而取得國籍者,係依「歸化」相關法律辦理,學理上稱之「傳來取得」。

所以,只要這子女的爸媽之一是「國人」(中華民國國籍),依照國籍法第2條的規定,他-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也就是說,所有「『國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他-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只要中華民國國籍爸爸或媽媽,憑中華民國國籍資格即可入境的時刻,這個「國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憑自己的中華民國國籍資格也應該處於同等的入境資格。因為這些人都是陳部長口中所說的「國人優先」的「國人」。

小結來說,依我國《國籍法》所認定的中華民國國籍,在小孩出生時那一刻即已決定,沒有任何父母或小孩的「選擇空間」。

概念上來說,國民是先有「國籍」,才會有「戶籍登記/身分證/護照」,因為這些文件都只是證明「國籍」資格的文件。沒有這些文件、或這些文件遺失時,仍無礙其「天生具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資格。而不是反過來,先有「戶籍登記/身分證/護照」,才有「國籍」。所以某些網紅(其中不乏律師)認為,在大陸出生的臺人小孩要先取得身分證才取得臺灣國籍,應屬對國籍法的誤解。

至於那些陳部長口中所謂的「選擇」國籍,是在某些屬地主義為輔或是有計劃接納移民的國家常遇到的情況。在這些國家,外國人欲取得該國國籍,得滿足多個法律條件,如外國人的小孩要在該國出生、多少年的長期穩定居留、居留期間接受幾年的公立教育、或小孩須成年後方得提出申請等等。此類型的國籍取得依我國法之用語即為「歸化取得」。當外國人符合法律條件時,才有要不要取得該國「國籍」的「選擇」。與出生即「天生」取得國籍的類型無關。

以父母一方之身分而給予國民之差別的對待恐有違憲之虞

以同樣來源中國武漢地區的臺商、旅遊臺人這種「爸媽都是臺灣人的臺灣人」,相比「國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之「父母之一是陸籍配偶的臺灣人」的二分方式,將後者拒斥於國門之外,使我國國民受憲法第10條保障之遷徙自由受到限制的行政處置,因是以父或母的特定國籍為「嫌疑分類」之差別對待標準,恐已踩進憲法第7條平等權/平等原則保障的範疇。

依目前國內憲法學說對平等權的解釋,此種以嫌疑分類標準(種族、膚色、原出身族裔、國別)對基礎性權利領域(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投票權、生育自由、遷徙自由等)(可參:平等權─司法審查基準,臺大開放課程講義,授課教授:法律系許宗力教授)差別對待的事項,應以較嚴格標準的審查,換言之,除非有非常高的公共利益,否則被憲法解釋機關認定違憲的機率很高。

以這次對抗疫情來說,「我們對抗的是病毒,不是武漢」,只要兩岸沒有完全斷航,真的有攜帶病毒在身上的人(不論其國籍身分為何)都有可能從中國或第三地入境臺灣,如臺灣最近剛出現的死亡案例,即是毫無海外旅遊史的臺灣本地司機。換言之,以禁制特定身分(父或母為陸配)之國民入境為手段,與杜絕病毒踏入國門的目的之間,並沒有高度的正相關。白話說,從武漢回來的臺商爸媽會比武漢回來的臺商小孩比較沒有帶原的可能?

在許多人不分藍綠顏色均呼籲應考量《人權兩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保護公約》等國際公約揭示之家庭團聚權的同時,這些根本就是臺灣「國人」的國人,從來就不是「外人」,不應該以敵待之。希冀陳時中部長能真正的落實「國人優先」,讓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有臺灣國籍是最好的保障」不是空口白話。

科學家們大都悲觀的預測,新型冠狀病毒將無可避免的席捲全球,只是時間早晚及疫情嚴重與否。值此暴風雨前的寧靜,與中國一海之隔的臺灣堅守至今未爆發疫情,已經享譽國際。但誠如陳時中部長所說,我們對抗的是病毒,不是武漢。值此積極儲備抗疫物資、蓄積大眾心理建設、防疫共識的同時,社會大眾、尤其政府官方,實在不應趁此機會挑撥、加深兩岸仇視對立情緒,尤其對於與自己不同出身背景的「國人」更不應過於簡化、分化,才是「團結」的第一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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