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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4
台灣的石斑魚遭到大陸海關下令禁止進口,自6月13日起實施,成為ECFA早收清單的18個農漁產品中的首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0年6月29日兩岸於重慶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迄今已滿12年;若非最近中國大陸禁止屬於ECFA項目的石斑魚進口,相信很多人已經忘了它的存在。
ECFA既為架構協議,是採取逐步完成,與一次到位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不同;但為了立即實現貿易利益,當時我方提出先開放部分項目「早期收穫計劃」的構想。中國大陸提供台灣539項產品免關稅,其中18項為農產品,台灣則給予267項大陸產品免關稅,範圍遠超過中國以往其他FTA早期收穫的規模。另外ECFA早期收穫也涵蓋服務業,例如放寬兩岸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的限制,也是屬於創舉。
ECFA生效迄今12年,各方雖仍有不同解讀,但普遍認為可以帶來正面效果,此效果遠高於台灣其他FTA的總和,而農工開放的利益高於服務業。特別是蔡政府上台後,不再一味抹黑抹紅ECFA,而以較客觀角度評析ECFA,例如在兩年前ECFA滿十周年可能失效的傳聞下,政府仍希望ECFA可持續,甚至還呼籲對岸不要貿然終止,以免傷害台灣人民的利益。
ECFA生效12年來台灣早收產品出口至大陸,已經累計減免88億美元的關稅,而大陸早收產品輸台則僅節省關稅8億美元。在2021年台灣早收產品對大陸出口252億美元,約是中國早收產品輸台的三倍,顯見台灣享有較多的貿易紅利。
早收產品的出口雖然各年度仍有起伏,但2021年台灣對大陸出口,較啟始降稅的2010年成長近五成;其中農產品成長更快,台灣對大陸農產品出口已經由逆差轉為順差,早收產品的貢獻居於關鍵。雖然整體而言,早收產品成長幅度仍不及以電子資訊為主的非早收類產品;但早收產品大多屬於高關稅的傳統產業,在台灣拓展FTA版圖不易突破下,自然應善加珍惜得來不易的關稅優勢。
最近對岸以台灣石斑魚包含有害健康成分為理由,而暫時禁止進口。雖然中國之前對不在ECFA早收清單的蓮霧、釋迦及鳳梨也有類似的措施,但是首度針對ECFA產品的大動作,不但挑起ECFA的敏感神經,也再次衝擊兩岸關係。
然而政府目前的因應有待加強,中國驟然禁止台灣進口當然可議,政府初期全力捍衛石斑魚品質,宣稱完全符合檢疫標準,指責中國政治操作;但之後又發現台灣檢驗單位有客觀公正性不足的問題,檢驗結果可能也不會被其他國家接受,出口同樣會受阻。
農業首長甚至批評ECFA才衍生石斑魚業者普遍借牌生產的亂象,並宣稱要求限期改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但是蔡政府已執政六年,為何毫無作為而放任問題發生?無非只是等待每次中國出招禁運之後再來指責中國,其實就是犧牲台灣農民利益,換取政治資本。
ECFA雖然稱不上是兩岸關係的定海神針,但蔡政府上台以來,兩岸官方管道完全中斷,ECFA是目前兩岸官方靠制度維繫少有的連結。ECFA生效後,中國陸續完成了九個FTA,已經減損早收產品的關稅優勢;但由於台灣對中國早收產品出口持續擴大,反而可以創造更多的貿易紅利。
由於兩岸及國際情勢不確定性高,會影響ECFA未來發展。繼石斑魚之後,未來不排除中國可能對更多ECFA早收產品設限,顯示大陸不再重視兩岸和平時期所建立最重要的基石;在兩岸高度政治操作下所產生的碰撞,會繼續侵蝕ECFA的效益。
以目前兩岸的氛圍,ECFA當然不可能深化擴大,但至少應掌握現有的貿易利基。政府因應措施如果還是一成不變,繼續停留在鼓勵國內消費,提供出口補貼,治標而不治本的格局;不但損害台灣產業的利益,更達不到分散出口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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