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篇文章轉載自 管見山莊。若有侵害著作權,請速告知,我們將盡速移除 ♦
2023/10/1
由管建強教授和孫心依博士生合作完成的《解讀“一個中國原則”,駁斥葛萊儀關於“北京扭曲聯大2758號決議”的報告》一文,刊載於THE FOUNDATION FOR LAW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REVIEW, 4(1), 2023, 115-136.
(本文可在Heinonline取得)
文章摘要如下:
摘要:2022年3月24日「德國馬歇爾基金會」亞洲計畫主任葛萊儀與「大西洋理事會」研究員莊宛樺,共同發表報告(以下簡稱「葛萊儀報告」)誣稱,「中國也利用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和與其他成員國達成的雙邊正常化協議,謊稱'一個中國'原則是普遍接受的準則。並建議美國政府應'投入重大外交努力',集結一群願意挑戰中方對聯大2758決議詮釋的'理念相近'國家,同時應透過遊說,避免中國籍人士在聯合國擔任要職。」報告玩弄文字遊戲,無視歷史史實,斷章取義,缺乏對國際法準則應有的尊重。為此。本文針對葛萊儀報告的核心觀點,根據歷史史實和國際法準則進行分析和解讀,揭示作者的企圖干涉中國內政、意圖分裂中國的目的。
前言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以下簡稱「聯大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葛萊儀報告聲稱,至關重要的觀點: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沒有包括“中華民國」或「台灣」這兩個字——它只是暗指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席位。因此,它並沒有就台灣的地位提出製度立場。葛萊儀報告故意將中國人民推翻中華民國政府所涉及的政府承認和繼承問題,歪曲成國家分裂所涉的國家承認和國家繼承問題。然而根據歷史史實和國際法基本原理,一個中國的原則業已為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所確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事實不容詆毀。
文章大綱如下:
一、聯大2758號決議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肯定
二、一個中國原則的歷史與法律依據
(一)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的領土
1.十七世紀初台灣已是中國勢力範圍
2.鄭成功代表明朝收復台灣
(二)如何理解「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問題
1.當今「中國」是覆蓋海峽兩岸的國家簡稱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主權唯一合法的代表
3.迄今台灣不享有國際法主權地位
(三)一個中國原則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
三、「台灣地位未定論」及其衍生理論的批判
(一)「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產生背景
(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拘束力不容否定
(三)中國政府不受《舊金山和約》、《日華和約》的拘束
1.《舊金山和約》對中國無拘束力
2.締結《日華和約》的中華民國政府主體資格缺失
3.《中日聯合聲明》不受《日華和約》拘束
結語
綜上所述,迄今,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客觀事實。遺憾的是,冷戰結束後,美國智庫仍堅持冷戰思維、遏止發展與進步中的中國,阻撓中國的統一。
世界和平與安全的維持應來自多元化的國家力量,美國單邊主義發展的終點,就是世界帝國主義。中國歷來主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強調遵守聯合國憲章原則,呼籲國際社會擔負起人類命運共同體發展的使命。
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聯合國無法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任何人企圖向聯大2758號決議提出挑戰終將是徒勞的,指望通過製造輿論,使台灣當局擠進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阻撓中國籍人士在聯合國擔任要職的分裂中國的目的,最終只能以失敗告終。
♦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