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陽山(金門大學教授)
臺灣的基督徒正在組建基督教價值的政黨,並參與了上次的立委選舉。這股新興的政治與宗教勢力方興未艾,但前景未明。值得重視的是,這正是當前歐洲最重要的政黨組織,強調個人自由丶責任感與家庭價值,而且尊重傳統。它的群眾基礎十分廣泛,發展歷程相當複雜,而成敗經驗尤具啓迪意義。對台灣未來政黨體系的發展,也具有特別重要的參考價值。
基督教民主主義(Christian Democracy),主張要在自由主義和集體主義之間、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之間尋求一條中間的道路。這主要是基於下列原則:
一丶基督教原則:廣泛支持基本人權,特別是支持個人人權。
二丶民主原則:明確支持自由民主制度,反對納粹與共產主義。
三丶主張一體化:強調階級調和與國際和解,支持歐盟統合。
基督教民主主義的政治運動在19世紀末形成,主要是因為教宗利奧13世在1891年發布的新事通諭,承認勞工的悲慘處境,主張基督教民主,並同意應該對社會不平等做出改變。1931年教宗庇護11世發布通諭,又進一步闡明天主教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教宗發布「四十年通諭」,藉此回應利奧13世在40年之前的通諭。
庇護11世強調,他希望廢止以利潤作為經濟活動的最高規律,而應以公共利益取而代之。其次,希望建立職業制度以及國家與國際機構,使這些經濟活動受到公共利益的制衡與約束。他也希望能提升工人福利,包括提高工資所得,使工人能維持家中的經濟負擔,並改善生活品質。
1931年6月,教宗透過外國通訊社發表了「我們不需要」通諭,抨擊義大利法西斯政府鎮壓天主教的行動。教宗爭取教會陶冶青年的權利。而墨索里尼面對輿論的壓力,選擇了對教宗讓步的妥協措施,准許天主教存在,但其行動須受到嚴格的限制。
而針對希特勒納粹黨在德國的興起,教宗在1937年3月發佈通諭,抗議納粹對教會的壓迫,號召天主教徒反抗種族主義和國家崇拜,反對曲解基督教教義和道德觀念,要求信徒持守對耶穌基督及對教廷的忠誠,並譴責納粹對天主教徒和教會的暴行。
1931年,西班牙新上臺的左翼共和派政府在它訂定的新憲法中,不但規定政教分離,而且將離婚合法化、禁止教會會士任教,並解散耶穌會,將其財產充公。教宗面對此事也發布了通諭,對此暴行提出嚴重抗議。
另外,針對蘇聯的反宗教的暴行,教宗在1937年3月通諭譴責,他提議用天主教義中的愛來代替共產主義奪取政權的行動。
自此,基督教民主主義逐漸積極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基督教民主主義快速成長,被視為是一種中立、團結、溫和、保守的政治主張,與極右翼的納粹與左翼的共產主義區隔開來,普獲歐洲民眾的支持。
雖然基督教民主主義是起源於天主教(Catholicism),但它也被許多新教(Protestantism)及東正教(Orthodoxy)基督徒採納。近年來,許多基督教民主政黨較少強調宗教信仰,而改採現世與世俗的態度。目前在歐洲議會中,「基民-人民黨(EPP-ED)聯盟」一共有216席(總額是751席),是歐洲議會中最大的政黨聯盟。根據「基民-人民黨聯盟」在2012 年布加勒斯特會議上通過的宣言,其共同主張是:
一、自由是人權的核心價值,同時也應伴隨著責任。
二、尊重傳統與結社。
三、團結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而且要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處境。
四、保障政府維持堅實的公共財政。
五、保護健康的環境。
六、實施權力下放的自主原則(Subsidiarity)。
七、落實多元民主與社會市場經濟。
另外,該宣言也針對歐盟提出下列優先原則:一、建立歐洲政治聯盟;二、直選產生歐盟執委會主席;三、完善歐洲單一市場;四、支持家庭,改善教育和健康; 五、強化歐洲政黨政治;六、繼續擴大歐盟,增進歐洲睦隣政策,與未能加入或不願加入歐盟的國家建立特別關係;七、釐定真正的歐盟共同能源政策。
由此可見,歐洲各國的基督教民主政黨,是以強調基督教價值丶強化政府財政丶改善弱勢人口的生計與處境丶重視家庭價值與人倫傳統,以及歐盟統合與歐洲一體化為其主要號召,並堅持落實自由民主制度。
但在具體的政治運作上,各國基民黨的發展差異很大,命運也十分不同。基本上,歐洲基民黨的發展經驗可歸納為三種,即德國丶義大利與荷蘭模式。
一丶德國基民/基社聯盟
德國基督徒之中大部分為新教徒,天主教徒僅占三分之一。以新教徒為主的基民聯盟(CDU)於1947年籌設,1950年正式在西德成立。基社盟(CSU)則是在1946年於巴伐利亞邦成立,成員中超過九成為天主教徒。這兩個基督徒聯盟在1947年結成姐妹黨,其主要理念是堅持基督教原則,強調對人權的尊重,而其核心價值是「負責任的自由」、「法制是自由的保證」,以及「對自己和集體不承擔責任的自由在倫理上是不可能實現的」。
該聯盟明揭的反對納粹丶反對計劃經濟和集體主義,重視多元主義,強調基督教倫理,以及互助丶博愛的精神。而且主張採取社會市場經濟,加速戰後德國經濟的恢復與成長,並實施貨幣改革,穩定德國馬克地位,取消價格管制,建立保護競爭的法律機制。
基民-基社聯盟的執政期共分三段:從1949年至1969年,1982年至1998年,以及2005年至今,執政期已逾48年。其中1966至1969年、2005至2009年及2013年至今,都與中間偏左的德國社會民主黨(SPD)組成聯合政府。而在1949至1956年,1961至1966年,1982至1998年,2009至2013年,基民盟與同屬中間偏右的德國自由民主黨(FDP)結盟。
二丶義大利天民黨與人民黨
天主教民主黨(Democrazia Cristiana,DC),於1919年成立,原名是義大利人民黨,該黨在1926年被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權取締。墨索里尼垮台後,1943年7月由若干天主教團體聯合重組,並改名為天主教民主黨。
1992年,天民黨受到一連串貪污腐敗的醜聞所指控,導致政局混亂,其中近一半該黨議員牽涉其中,最終導致解體,1994年1月,該黨復名為義大利人民黨,但在該年3月的大選中慘敗。不少原天民黨的成員其後加入到現今義大利的主流政黨,即義大利力量黨丶民主黨和中間聯盟(基督教與中間派民主聯盟)。
天民黨自稱是一個「民主的、自由的、多元化的政黨」,強調建設「充分而完全的民主」,並宣稱維護私人所有制及其積極性是該黨的基本原則。該黨對內實行同社會黨既聯合又競爭、同義大利共產黨既對話但絕不容許其參政的政治路線。對外,該黨與梵蒂岡的關係十分密切;主張歐洲聯合,以抗衡蘇聯,而且與美國保持密切夥伴關係。但卻因貪污腐化而最終被淘汰。
三丶荷蘭基民聯盟.
自1918年至1994年,連續執政76年。下野後,2002年重新成為第一大黨。可是到了2012年,落居第六大黨,自此再度成為在野黨。
荷蘭的宗教人口過去達80%,分化成三個基督教政黨:一、天主教人民黨,1926年成立,採開明開放政策;二、反對革命黨,1879成立,由基督新教卡爾文教派(Calvinist)組成,反對法國革命的「主權屬於人民」主張,強調「主權乃是由上帝賦與」;三、基督教歷史黨,成立於1908年,為卡爾文教派的改良派。
過去荷蘭社會長期存在四大次文化圈,即:一丶天主教丶二丶基督新教丶三丶工黨/雇員丶四丶自由黨/雇主。因此形成支柱化社會,彼此互不往來,實施特殊的「協商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制度。
1960年代起,由於荷蘭社會日趨世俗化,以及支柱化社會的衰退,宗教人口銳減至40%,選民開始轉向其他政黨。1963年,三黨曾經一共拿下51%的選票,但到了1972年,得票率卻衰退至32%。三黨之間雖然存在教義上的分歧,但倫理道德及政治訴求差異不大,終於捐棄成見而在1980年合併。
該黨的主張是:一丶關注弱勢團體,超越階級意識;二丶維持社會福利津貼,建立雇主丶工會丶政府夥伴合作的荷蘭模式;三、重視宗教價值觀,強調公平丶責任丶團結丶管理等四項原則;四丶對移民政策採取寛鬆立場,不強求其融入荷蘭文化;五、執政立場不偏左丶右,儘量趨于中道,並運用中間地位優勢,掌握組閣權。
但在2010年大選後,基民黨失去半數席次,落居第四大黨,可是,由於最大的自民黨和工黨談判組閣失敗,失去了最大黨地位的基民黨同意與自民黨組成少數派聯合政府,並獲得自由黨的支持。到了2012年,由於自由黨撤回對聯合政府的支持,被迫提前舉行國會大選。然而基民黨卻又失去了8個席位,只剩下13席,落居第六大黨,自此再度成為在野黨。
根據上述三國基民黨的發展經驗與教訓,清楚的說明以下的重要事實:
- 必須團結基督教仰中的各個不同教派,形成一支團結的基督教政黨,才可能茁壯發展。德國基民聯盟(以新教徒為主)與基社聯盟(以天主教徒為主)的成功結盟,即係重要例證。至於荷蘭三個基督教政黨捐棄成見,成功整合的經驗,亦值得重視。如果台灣基督教各教派不能成功整合丶形成共識,組成單一的基督教民主黨;反之,卻各行其是,造成倍多力分,則必將削弱群眾基礎,而且難以壯大。
- 必須成功掌握政策議題,反映選民需要,並重視世俗的價值取向。以德國為例,基民黨政府強調歐洲統合與基督教價值,堅持以人道精神收容中東及北非難民,儘管招致多方批評,但仍堅毅的擇善固執,並以傲人的政績得到許多選民的尊重與肯定,該黨已成為維繫歐盟一體化的最重要支柱。這也是在當前快速往下坡走丶前途渾沌不明的台灣政局,最缺乏的一股穩定的中道力量。
- 必須堅持基督教信仰,從政人士必須清廉自持,有為有守,接受嚴格監督,絕不可違背信仰,走上貪腐的末路。義大利天民黨盛極而衰,最後竟然土崩瓦解,即因腐化所致,終於遭到選民的全盤唾棄。這是以基督教價值為號召的政黨,絕對不容犯下的錯誤。
- 在當前面臨價值解組丶文化革命衝擊的台灣,堅持基督教的普世價值,秉持互助丶博愛精神,重視家庭丶傳統與責任倫理,安定浮動的人心,正是維繫社會統合丶強化家庭和諧丶落實族群平等丶消弭暴戾之氣的重要憑藉。而過去西歐的基督民主黨正是二次大戰後力挽狂瀾丶振衰起敝的重要支柱,這也是今後臺灣基督教政黨發展的參考典範。只要堅持「負責任的自由」,走中道之路,掌握政策議題,反映選民需要,形成一支團結的基督教政黨,其前景自是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