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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8
近日行政院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目的在將2050年淨零排放轉...
近日行政院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目的在將二○五○年淨零排放轉型入法,也將法案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法中明訂將課徵碳費。因所課碳費限於專款專用於少數用途,費率不高,將無以產生足夠減碳誘因,且此碳費為全球首度採用,不易與世界的碳定價制度接軌。建議政府改採二○○九與一四年兩次全國能源會議的碳稅決議。
根據世界銀行資料,全球尚無實施碳費的國家,實施碳稅的則有廿七國,包括瑞典、瑞士、芬蘭、挪威等歐洲國家與日本、新加坡等亞鄰國家。北歐國家針對不同化石燃料的單位熱值含碳量課稅,不需實際測量排放量。為了讓企業及家庭有時間適應,碳稅採逐年增加作法。稅收用途除挹注減碳及其他氣候有關措施外,也提供國家進行租稅改革,如減少企業的員工社會安全支出,以增加就業。
○九與一四年兩次全國能源會議的課徵碳稅決議,即按單位熱值含碳量課徵碳稅,並優先使用於:一、將油品貨物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併入碳稅;二、取消或降低汽車及水泥以外所有的貨物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三、提高個人所得稅免稅額;四、對低收入戶給予能源津貼;五、仿北歐國家分擔企業提供員工的社會安全支出,以增加就業;六、對於減碳績效良好的廠商給予獎勵;七、溫室氣體減量之研發及政策研究;八、必要時,向國外購買碳排放權。
目前碳費的規畫來自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的溫減基金,其用途也類似。差異是支用者,溫減基金為中央政府,碳費為中央及地方政府。值得注意的是,溫減基金規模不大,一九至二一年的決算數平均僅四點五億元。因此未來碳費規模也可能不大,無以產生足夠的減碳誘因,也將無助於產業轉型。
環保署目前規畫,每噸碳費約新台幣百元。徵收對象採先大後小方式,首波先鎖定二八七家排碳大戶,多為鋼鐵、石化、水泥、造紙、紡織業,以及用電量大的業者(如半導體業),但沒有包括占排碳量六成的發電業,及占十四%的運輸業。碳費的溫室氣體覆蓋率低於四成。
由於政府在執行以廢核為主軸的能源轉型政策時,因替代核電的再生能源及燃氣發展不如預期,從今年起到二七年備用容量率將介於三%至五點五%之間,屬台電供電警戒橘色燈號的範圍。在缺電壓力大的情況下,燃煤電廠勢將延役而增加燃煤占發電比重。占全國排碳量六成的發電業的排碳量將不減反增。
台灣二○二○年每度電的排碳量為○點五○二公斤,高於美國的○點四一八公斤,以及歐盟的○點二九四公斤。而未來碳排量還將續增,勢將面臨歐美國家實施碳關稅的制裁。受影響的產業是直接碳排放量大的產業。未來歐盟也將針對間接排放課徵碳關稅,這將影響直接碳排不多,但因用電量大間接影響排碳的產業,如占台灣出口四成的電子業。碳關稅金額將可能按歐盟碳排放交易價格與出口國碳定價機制的差額來課徵,目前歐盟碳排放交易價格為八八歐元。與其被歐美課徵碳關稅,不如國內自己課徵與歐美接近的稅率,則可將稅款留在國內做更多的溫減及稅制改革。
稅率方面,國際碳稅稅率平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廿一美元。亞鄰新加坡及日本目前為三至四美元。先期可參考亞鄰稅率,再採逐年調升做法。逐步接近國際稅率的平均值。目前碳費規畫的政府執行溫減及氣候變遷之經費,也可整合到碳稅之內。根據筆者初估,十年為期,以漸進方式課徵國際平均值廿一美元的碳稅,可達到減碳廿四%的效果。
這種和國際接軌的作法,可減輕歐美未來課徵碳關稅的衝擊,而提高產業競爭力。更重要者,透過較高的碳稅及較有利的租稅政策,將有助於達成淨零排碳目標及永續經濟發展。
(作者為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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