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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6
王崑義 | 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教授
(圖/本報系資料照)
賴清德總統參加「福摩薩學院方舟計畫民防訓練活動」致詞表示,「台灣絕對不可能簽署和平協議」,「要靠實力確保和平,不靠一張紙,那是靠不住的」,「有主權才有國家,有台灣才有中華民國」。賴清德的說法不愧是另類「賴氏戰爭論」,兩岸不簽和平協議,恐怕只有打仗才能解決分裂分治的爭端。
「和平協議」被界定為「為了結束暴力衝突,或明顯的改變衝突,以便能夠更具建設性解決問題的一種契約」。和平協議也被當成是結束戰爭與控制衝突的政治工具,冷戰時期國際強權為維持兩極體系的權力平衡,必須以和平協議作為控制衝突升高的主要工具之一。
後冷戰時期,和平協議被轉化為建造和平與推動全球治理的外交工具,強權國家為維持邊陲國家內部和平,把和平協議帶進更多人道主義精神,主要以制止邊陲國家內部的種族屠殺為目的。
所以,和平協議存在於國際社會,通常是強權國家為了維持和平的國際秩序,要求衝突的兩肇簽署和平協議,保障不再輕啟戰端。
當然,衝突雙方簽署和平協議也有失敗的例子。1973年1月由美國國務卿季辛吉和北越外長黎德壽在巴黎簽訂的和平協議「巴黎協定」,最終因為美國從越南撤軍,導致南越被北越併吞,「巴黎協定」也成為南越的輓歌。
反觀,1999年2月科索沃展開和平協議談判時,當時的法國總統席拉克特別呼籲科索沃衝突雙方應簽署和平協議,並同意在科索沃地區部署國際維和部隊,以便讓該地區的各族人民都能夠「在和平環境中生活,同時享有各自應有的尊嚴和權利」;他同時告誡如果談判失敗,北約將不得不動用武力。在西方武力威嚇下,科索沃與南斯拉夫簽下和平協議,科索沃終究成為獨立國家。
兩岸若要簽署和平協議,中共應該會堅持不在第三國威嚇之下簽署,畢竟兩岸是內部事務,中共不會讓強權國家干涉,所以為了保障台灣安全必然有一些必要條件存在。最實際的情況是台灣保有軍隊,條件則是過去常討論的「中共不武,台灣不獨」,這也是馬英九執政時提出「不統、不獨、不武」的原因。
賴清德不接受九二共識,也不接受和平協議,等於是宣示不會放棄追求獨立的目標,中共當然也不可能放棄對台使用武力。既然雙方各有堅持,民、共之間想進行政治對話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
兩岸既然不能談和平,賴清德唯有一再強調台灣必須擁有強大軍力以維持安全,這也是預示兩岸問題最終解決的辦法就是戰爭,也等於回到古羅馬諺語「想要和平,先準備戰爭」的叢林法則,這恐怕也是「賴氏戰爭論」的根本要旨。
由此可見,在賴清德執政下,看看黎巴嫩的慘況,台灣人可要皮繃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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