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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宏痛陳台灣司法黑暗 ☆作者:童清峰

♦ 本篇文章轉載自亞洲週刊第 33 卷 19  期。若有侵害著作權,請速告知,我們將盡速移除 ♦

 

民進黨大老張俊宏以「死諫」的決心前往總統府「投案」,痛陳台灣司法黑暗。台灣司法長期不被民眾信任,民調顯示台灣人民對法官的信任度僅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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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宏(中)在許信良(左)陪同外赴總統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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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宏不適送院(圖:中央社)

民進黨大老張俊宏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去年遭判刑二年定讞,但始終未到案,當局發布通緝令,五月三日上午他拄著拐杖,在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陪同下,突然現身總統府前,身旁有大批群眾簇擁,聲稱要「投案」,要見總統蔡英文與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隨即被大批軍警團團圍住,凱達格蘭大道一時緊張萬分。

八十二歲的張俊宏,步履蹣跚,臉色枯槁,腦瘤、心臟等疾病纏身,看起來弱不禁風。他聲稱「司法已死」,委任律師團表示希望公開受審,並採用人民審判制,但台灣目前採「參審制」,張的訴求並無先例,目的只是要凸顯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總統府顯然知道來者不善,不願接下這個燙手山芋,雖然在一陣僵持後,讓張許二人進總統府,但府方高層無一人出面,張不堪長時間折騰,突然站不住,緊急送往振興醫院急診。

外界以為張俊宏見蔡英文,是要請求赦免,其實不是。「台灣陪審團協會」前理事長張靜律師轉述張的說法,民進黨過去在改革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只解決行政民主、立法民主,卻沒解決司法民主。他說,張俊宏冒著生命危險前來「死諫」,是「希望用最後的生命,讓蔡總統知道台灣的司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總統府不是司法案件投案機關,也不是審理機關,對司法案件沒有評論。

張俊宏友人透露,為了凸顯台灣黑暗的司法,張準備了好幾套「死諫」方式,包括從總統府跳樓、與許信良綁在一起,駕車衝總統府等,相當驚悚,但許反對採取這麼激烈的抗爭手段,最後才改以比較溫和的方式,進入總統府。

張俊宏給蔡英文的信

過去「跑路」這一年,張俊宏仍心繫台灣的未來。這名民進黨創黨元老在《與小英有約,我來向總統報告》一文中,擺出大老姿態,對蔡英文多所訓誡。「身為台灣總統,請將對台灣人民的就職宣誓文深讀三次」。他質疑,「民進黨黨綱第二條:建立『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這是民進黨創黨的基本綱領,何以背離初衷」?他更痛批,「完全執政的小英總統,執政不力,首先必向國人謝罪」!

張俊宏同時呼籲蔡英文應大赦天下,此訴求「絕非止於獄中冤囚同難家屬,更重要的是:二十年來,懷罪治國,日夜仍遂行枉法冤判的恐龍法官,和騎在恐龍上的暴龍行政官,必得全面和解大赦,才得再開新局」!

許信良多次在公開場合為美麗島戰友張俊宏抱不平。許指出,「台灣能有今天的民主成就,沒有人的貢獻可以超越張俊宏」。但張的努力並沒有得到台灣社會,甚至民進黨應有的肯定,他感到相當難過。

張俊宏曾任民進黨代主席、秘書長等職,也曾擔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立法委員等,但捲入全民電通掏空案後,民進黨就與他疏離,令他相當心寒。檢調指出,張於一九九四年募資新台幣三十億元(約合一億美元),成立全民電通電視公司進軍電視圈,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間,張擔任全民電通董事長時,夥同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挪用全民電通資金二十億元,牟利一點五億元,張因此遭判刑三年八月定讞。二零一六年底,張獲准假釋出獄,又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刑定讞,經高院裁定,合併執行五年七月徒刑,這次張又遲不到案,去年三月再遭通緝。

張俊宏為自己涉及的全民電通掏空案喊冤,「明明是公司欠我的錢,變成我挖公司的錢」。他接受亞洲週刊訪問表示,判決書完全沒有資金流程,他的辯護律師、精算師都算出這確確實實是公司欠他的錢,檢察官對此無法解釋,換言之,他提不出張的犯罪流程,同時對張的律師所提出的證物不予採信。

法務部違法註銷掀爭議

更令張俊宏氣結的是,法務部矯正署竟以「違法」方式,註銷其假釋,逼得他拖著老邁之身「跑路」。矯正署表示,張假釋後又被判合併執行五年七月徒刑,扣除張先前的服刑時間,尚未達最低假釋門檻,因此才「依法」註銷假釋,且張曾向法院聲明異議也被駁回,因此張入監後至少要再服刑十個月才能再聲請假釋。

矯正署逕行註銷張俊宏假釋的做法,於法無據,引發各方質疑。「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秘書長陳振瑋指出,「註銷假釋」屬於侵害人民身體自由的處分,按照大法官會議解釋或憲法規定,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屬於法律的絕對保留事項,需要法規明文規定,才能限制人民自由,目前刑法七十七條、七十八條規定的是「撤銷」假釋,但是矯正署卻濫用「註銷」假釋,侵害人權。

撤銷假釋與註銷假釋是類似概念,差別在於後者為「行政命令」,法未明定。法律界人士指出,撤銷假釋是針對假釋期間有再犯行為,方得撤銷,但張俊宏並不符合撤銷假釋的要件,他在假釋期間遭判刑是過去舊案,而非「再犯」,矯正署顯然便宜行事。

張俊宏友人質疑矯正署已成民進黨政府政治打壓工具。他透露,矯正署逕自註銷張假釋後,心虛不敢將註銷假釋的處分書送交張本人,而是採取迂迴手法,透過第三者台北地檢署通知,相當可議。

以「民主老兵」自許的張俊宏在給司法院的陳情書中指出,矯正署在法無明文規定情況下,逕行制定「註銷」假釋之處分,造成受刑人人身自由拘束,監察院先前調查報告已指出違反法律保留、法官保留、正當法律程序之憲法規範,刑事法院、行政法院卻互推不管,導致受刑人救濟無門,逼向死路。

台灣司法長期不被民眾信任,民間至今仍普遍瀰漫「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觀念,即使蔡英文上任後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依舊無法扭轉情勢。根據中正大學最新民調顯示,台灣人對法官的信任度只有百分之二十,與總統府主導、司法院積極配合的「有感的司法改革」形成極大落差。

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法學教授劉孔中指出,台灣新的司法改革在司法院長許宗力推動二年半以來,只是印證許宗力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就任司法院長時就指出的司法危機:「社會對於司法的指責,日甚一日,對於法官的信賴度,每下愈況。這無疑是司法的嚴重危機,也是國家法治崩壞的前兆。」

台灣司法信賴度低,跟司法黑手不斷介入司法有很大關係。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最近遭活逮,他因幫醫師張煥禎向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陳情」,被高檢署調查小組認定為「請託關說」,引發軒然風波。

近年最受矚目的關說案,就是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關說高檢署不上訴。此案重創司法公信力,引爆國民黨「九月政爭」。

兩年前蔡英文親自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已通過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的決議,但至今毫無進展,主政者對落實司改成果漫不經心,這或許可以說明台灣司法為何形象低落,無法獲得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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