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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農階層是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
以下從中農階層在農村各領域中扮演的角色,及由其稟賦釋放出來的價值來闡述這個問題:
- 1.中農階層營造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大後方”。由於中農階層的存在,農民流動時代的村社才依然是倫理與生活的共同體,才是外出經商人員的“大後方”。
中農階層在以下幾個方面完成了村落倫理與生活的重構:
一是他們的身影活躍了農村。誠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是個很悠閒的階層,既不為“五斗米”發愁,又有大量閒暇的時間,因此他們打發時間的一個重要管道是走門串戶,“今天到這家打麻將,明天到那家打牌,要不然就是無所事事地閒聊”。甚至只有他們,才能夠活躍村落公共生活和文化生活,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夠在村落裡到處跑、各家跑——老人走不動了,小孩走也沒用,婦女因為禁忌不好到處走,年輕人沒時間走,打工回來一段時間就走了,對村子也不熟悉。
二是他們有時間、有熱情照顧在村的老弱病殘婦幼,為在外打工的農民營造一個穩定、安全、沒有後顧之憂的“大後方”。舉家外出經商、務工,或者家裡的男子外出務工的家庭,許多事情都需要其他人的照應、幫忙,比如房子、老人、婦女、孩子留在家裡需要人照顧,尤其是老人,以及諸如架電線、修電器、調解糾紛、幹比較重的活、拉水泥、建房子、割稻子、斥責壞習慣、找鄉村幹部辦事……老人、孤兒寡母的搞不成這些事,那麼就需要在家的中農階層去接應、處理這些事情。這些事情處理好了,一方面外出務工的人就放心將老人、孩子留在農村,安心地在外工作,另一方面也使農村變得安定和諧、有人情味和富有道德意涵,倫理和生活共同體才依然存在。
總之,正因為中農階層留在農村,才使得農村富於生機與活力,富於道德與傳統,也因此外出經商、務工的人還對它有想往和牽掛,也因此對農村有份敬畏,還想著要回來,也回得來,同時也還對之投以情感,而不是蔑視,更不是回來搞破壞,回來佔便宜。
- 2.中農階層是農村社會各階層之間的潤滑劑、緩衝器和整合力量。農村社會利益關係如此複雜、階層分化如此劇烈,農村卻並未出現階層之間巨大的衝突,更沒有所謂的“階級矛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中農階層在各階層之間扮演著潤滑劑、緩衝器和整合力量的角色,它使得分化的農村社會在另一個層面上重新整合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中農階層及時調處各階層、家庭之間的摩擦和糾紛。農村社會分化之後,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階層間的摩擦、矛盾與糾紛,如普通農民與政治精英因後者的腐敗、不作為等緣故產生互不信任、工作中的正面衝突;下層農民與富人階層因價值觀念、生活習慣以及相互鄙夷等緣故產生的矛盾、衝突;知識精英因道德優越感、正義感等秉性與政治精英、富人階層摩擦出的各類火花;富人階層、中上階層因土地流轉與轉入土地的農戶之間矛盾;以及各農戶之間日常性的摩擦;灰色勢力見利忘義,欺占下成農民的利益,等等。中農階層與各個階層都存在著某種強關係,而且他們本身具有道德性以及家族等勢力,因而有能力在各階層間來往穿梭,從中斡旋,將各類矛盾糾紛摩擦及時解決。
二是中農階層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協調各階層之間的利益關係。農村社會分化之後,利益關係是各階層之間最重要的關係,這個關係處理不好就會出大亂子。農村的利益關係主要表現為公共利益的分配與貧富差距問題。在公共利益分配問題上,中農階層會極力主張向中下階層和貧弱階層傾斜,緩和政治精英、富人階層以及灰色勢力從中攫取的程度,以平衡利益分配。貧富差距是客觀存在的問題,無法通過劫富濟貧達到平衡,但中農階層可以說服上層人通過讓渡一部分利益的方式,使下層農民也受惠,從而消除上下層的緊張關係。典型的如,富人階層經商、開礦、搞工程、搞建設等,則可通過中農階層的仲介,將業務交給下層農民去做。
三是中農階層溝通下層農民與精英階層、上層人士的關係。中農階層是溝通中下階層、貧弱階層與政治精英、知識精英、富人階層以及中上階層的橋樑。下層農民因其經濟資源、象徵性資源的嚴重缺失,在社會交往中往往被排斥在上層人士的交往範圍之外,無法與後者建立聯繫以獲取相關的經濟資源和象徵性資源。如果按照這個剛性結構發展,就很可能造成下層農民與上層人生的隔離,以及出現社會資源上的“馬太效應”,富者恒富,貧者恒貧。但是因為有中農階層這個橋樑在,上下就可以交流,下層就有機會借助上層的社會資源上升至上層,形成良性社會流動。例如,貧弱階層可以通過中農階層的仲介,達到與政治精英接觸以獲取救助的目的,或與富人階層發生借貸關係以救急或繳納子女學費;中下階層可以借助中農階層的關係,轉入上層人士要轉出的土地,從而上升至中農階層;下層農民可以通過中農階層向政治精英表達政治態度及對農村公共品需求的表達;而政治精英則可以通過中農階層的人脈關係,籠絡下層農民,博取選票,等等。
四是中農階層定義競爭規範,使農村社會競爭保持在一個各階層都能接受的程度。農民儘管分化成不同的階層,但是大部分農民依然還共同生活在一個社區內,那麼哪個階層的競爭規範、價值標準會成為整個社區公共的行為準則呢?在大部分農村地區是中農階層的行為準則具有共公性。這可能源於它既是農村社會的中間階層,又是主導階層。就前者而言,中農階層在經濟上較為充裕但不是富得流油,因此沒有消費的焦慮,卻也不會過分消費,由它定義的競爭規範和標準(典型的如辦酒席的規模與檔次),中下階層能夠承受得起,貧弱階層雖然有難言之隱,但達不到也不會覺得丟太大的臉,而上層人士按中農的標準去做,也不會覺得太調身價,依然能夠獲得面子和聲譽。就主導階層而言,中農階層能夠通過他們的行為、力量、德行將自己的規範、價值貫徹到農村社會生活中去。
因此,中農階層定義的競爭規範和標準,是各個階層都能夠接受、又能體現差別的公平的規範,因而能夠整合各個階層,而不會引發階層之間的惡性競爭、妒忌成性、相互鄙夷,導致社會各階層的分裂。
假設農村社會的規範是由富人階層定義的話,那麼廣大下層農民根本無法達到標準但又必須參與競爭,因此不能在競爭中獲得社會地位、面子和榮耀,會產生人生的失敗感和無意義感,並可能將之歸結為富人階層,階層之間的“氣”就此生髮出來,就會產生或明或暗的階層鬥爭,如暗地裡報復富人階層、阻撓他們的發展、破壞他們的聲譽,等等。富人定義的社會規範,是對大部分人不公平的行為準則,應儘量避免它上升至村社公共層面。
- 3.中農階層最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是農村社會的主要建設者和維護者。中農階層不僅有穩定和建設農村的需求,而且有能力維持農村穩定和建設農村。
就前一個方面而言,中農階層是農村的常住者,他們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利益都在農村,農村的不穩定,就意味著他們的家庭和生活不穩定,農村建設不好,意味著他們的生產、生活和交往都要受到很大的阻礙,利益損失較大。例如,他們不希望農村的生活受到外來混混的干擾,因而對外來混混有很強的抵觸情緒;還如農田水利建設方面,他們是最積極的建設者和回應者,他們不會做釘子戶和落後分子,因為他們所有的利益都捆綁在土地上;又如,中農階層在興修道路、機耕道的工程上,都是積極的出錢、出工和出力者。
在維穩和建設的能力方面,中農階層不但有相對豐厚的資金,能夠出得起維穩和建設方面的費用,不為這些費用發愁。另外,正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在農村血緣、親情、朋友眾多,其本身就是一股很大的勢力,這股勢力向穩定方向發展本身就是穩定的基礎,同時它又有能力控制、阻撓乃至熄滅不穩定因素、力量的孳生和蔓延。例如,中農階層敢於干預農村打架鬥毆、敢於斥責阻止破壞行為、敢於與外來混混做鬥爭、敢於介入農村社會家庭矛盾,等等,從而使農村維持在一個相對安定的環境中。在建設方面,中農階層帶頭做榜樣,有很強的示範效應,並且有能力和威望制止搭便車者。
- 4.中農階層是國家與農民關係的連接點。中農階層是村組幹部的最佳候選人,或者是鄉村幹部與農民的仲介人。
在農村做非脫產的村組幹部,尤其是小組長——這個角色工資低、地位低,但很重要,一般需要四個基本條件:一是有時間,二是有精力,三是有責任,四是對農村情況熟悉,五是有能耐。小組長的工作時間不固定,隨時都有人找,因此充任者不僅時間要充足,而且要機動,因此舉家外出經商、務工農戶做不了小組長,兼業農戶的時間也不太機動,只有中農階層有完全的時間而且很機動,他們充任小組長最合適。有精力是指不因為經濟問題、家庭瑣事而煩惱,否則的話就無法將農村細小、發雜的事務完成,如調處矛盾、做工作等,雖然技術性不強,但都需要有足夠的精力和耐心。中農階層不愁吃不愁穿,不為錢糧煩惱,家庭也因此和睦,所以精力比較好。有責任是指有承擔維護農村穩定、建設農村、解決農戶問題的責任,在農村各階層中,中上階層處村外,對村落責任心不強,中下階層在忙乎著自己的家務事、戶口吃飯的事,無意關心他人和村落裡的事,貧弱階層更無心無力關注他人,只有中等階層的有這份責任。上文所言,中農的一切都在農村裡,因而有對農村穩定、建設的關切需求,有對農村人際關係、鄰里和睦的關切心理,因而有較強的責任去建構這些目標。
就對農村情況熟悉而言,外出務工農戶只有過年過節才返鄉,且呆得時間短、交往範圍窄,有的甚至數年、十數年不回家,對農村情況不甚了了,而在家的貧弱階層和中下階層,則因為忙於生計而與他人交往較少,只有中農階層因為悠閒的生活而能夠走家串戶、與他人有密切往來,因而對不僅對農村的基本情況了然於心,而且就是人家的私人生活、酸甜苦辣也摸了個八九不離十,他們是農村的知情人。就能耐而言,除了個人的稟賦外,最主要的是能夠服人和有能力做好群眾的工作,誠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是農村的道德模範,本身具有群眾威望,而且他們擁有龐大的血緣、親情、朋友群體,他們能夠帶動和說服這些人。
中農階層滿足以上數個基本條件,他們也就理所當然地被任命或選舉為村組幹部,或者協助村組幹部幹工作,成為基層組織與農民聯繫的仲介人和可倚賴的力量。
- 5.中農階層是現行制度和政策的受惠者,最支持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中農階層是在土地流轉中形成的農村新興階層,是國家土地制度和現有政策的受惠者,也就是既得利益者,他們最支持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最支持政府穩定農村、建設農村的措施,因此他們是農村中的保守力量,他們希望保持現有制度、政策的穩健與持續,而不主張巨大的變革、更不歡迎農村的動盪。因而,強大、穩定的中農階層的存在,是政權在農村的穩固基礎,也是其合法性的源泉。穩住了中農階層也就等於穩住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穩住了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大後方。
綜上所述,中農階層在農村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釋放出其他階層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價值(見表2),不僅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的階層基礎,而且是黨和國際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是黨和國家在農村各項工作、鞏固政權根基要堅定依靠的物件。
▍基本結論
結論一,當前農村社會不再是鐵板一塊,而是分化成不同利益取向、社會關係、價值觀念和政治態度的7大社會階層,各階層擁有不同的稟賦和特點,農戶之間原來固有的政治社會一致性被打破,階層之間摩擦開始顯現化,但階層間的關係並不是剛性不可調和的,上下層農民通過中農階層發生一定程度的良性互動,協調彼此間的利害關係,因此並沒有出現所謂的“階級矛盾”。
結論二,在農村社會分化的7大階層中,只有中農階層因其獨特的稟賦和價值,能夠起到潤滑階層結構、協調階層利益、整合分化的農村社會的作用。農村社會以中農階層的價值觀念、政治態度為基本行為準則,使得我國在近三十年,尤其是最近十五年的現代化的社會進程中,得以獲得一個龐大的“穩定器”。農村政策應該以中農階層的價值觀及其行為準則作為調整農村利益結構的基點,只有這樣農村政策才有預留和調整的空間。
結論三,在農村社會高度分化的今天,“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保持農村政權穩固的首要問題,不能回避、不能打馬虎眼,理應再度被明確地提出來,以厘定哪個(些)階層是政權依靠的力量,哪個(些)是團結的物件,哪個(些)是需要警惕或謹防或打擊的物件,只有這樣才能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
結論四,當前農村政治社會穩定與政權在農村的基礎,不能再籠統地說是均分土地、居住在農村的“農民”,這個“農民”已被分化在7個不同的階層中,各自有不同的政治社會態度和功能。只有中農階層因其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地位和功能,能夠承擔起作為農村政治社會穩定、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的歷史使命。
結論五,在農村社會高度分化的今天,中農階層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是堅強的依靠力量;中下階層是中農階層的盟友,是可以團結的物件;貧弱階層是救濟、扶助的對象;知識精英是可資利用的物件;切忌將中上階層對土地私有化的想像變為土地制度變革的方向;應該警惕富人階層滲透進政權內部,慎言“富人治村”;謹防政治精英與富人階層、灰色勢力同流合污,結成利益聯盟攫取國家、集體和農戶利益;要求嚴厲打擊灰色勢力對農民的侵害和對政權合法性的侵蝕。
(本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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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戰略與管理》2010年第9/10期合編本,原標題為“當前我國農村社會各階層分析——探尋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社會的階層基礎”,感謝作者獨家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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