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論壇

台灣反美情結的罪與罰:「劉自然事件」60周年的省思 ☆作者:習賢德

「劉自然事件」引爆的反美示威,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最浩大的政治危機,與1977年11月19日,因選務爆發的桃園縣「中壢事件」;1979年12月10日,要求開放引發鎮暴衝突的高雄市「美麗島事件」等量齊觀。在長期戒嚴及冷戰格局下,反美已淪為儀式,乃至徒有口號的表演,堅持理念、原則與尊嚴者遭到監禁與思想監控。劉案後14年,才有保釣;再過7年,又泣見台美降旗斷交,但兩波反美情結,都被有效壓制。

 

1957年是什麼樣的概念?是「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定的第三年,是金門「八二三炮戰」的前一年,也是美國阿肯色州小岩城動用第101空降師沿街保護黑人學生就學的年代;對岸則祭出「反右運動」,凡切不斷台屬關係者一律勞改整肅。人權平等這四字在全球還只是憲法虛文。台灣地區的國防安全,至今仍舊深賴美國。今之視昔,除了悲憫,還得多幾分寬恕。

3月20日深夜11時50分,台北陽明山中正公園一樁看似單純的命案,引爆美軍法庭審理不公的怒火。服務於美軍顧問團陸軍組醫務部43歲黑人軍士長雷諾(M/Sgt. Robert G. Reynolds)在美軍招待所B字1號住所外,自背後連開兩槍擊斃劉自然(33歲,江蘇省無錫縣人)的連鎖風暴,幾乎撼動了中美邦誼。

5月23日,美軍法庭判處雷諾無罪當庭開釋,一家三口立即取道菲律賓飛返加州,演變成24日群眾包圍使館,搗毀辦公設備、撕毀星條旗、翻倒車輛的重大事件,迫使台北衛戍司令黃珍吾及憲兵司令劉煒黯然下台,駐美大使董顯光一再道歉,最後賠償新台幣2,100萬元。

劉自然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建制內的辦事打字員,昂最接近使館的省立成功中學又由教官帶隊率先前往抗議,使得全案自始敏感。

當天衝突現場有二:一為位於台北北門附近的美國大使館,另一處為中山堂廣場前美國新聞處。前者由軍警解危,後者於傍晚群聚近三萬之眾攻進市警局,經一再警告被迫開槍造成1死。中央社紐約特派員湯德臣指出:自1949年8月美國發表對華政策白皮書後,自谷底回升的邦誼,幾在五小時內全毀。

5月23日雷諾無罪開釋,劉氏遺孀未到庭聆判,三位女記者悲憤落淚,但美軍人員眷屬卻爆出歡呼。次日雷諾全家悄悄離台,自菲律賓克拉克基地飛返美國本土。

判決次日山西籍遺孀奧特華懷抱16個月大孤女劉瑪琦在使館對街抗議,一旁擺放中英對照看板,上書「殺人者無罪?我控訴!我抗議!」引起圍觀,記者聞訊跟進,爆發憲警束手的抗議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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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我國外交部檔存劉自然遭美軍槍殺簽呈。右圖:美軍《太平洋星條旗報》刊出雷諾帶著妻女全家返抵加州下機時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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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群眾攻擊美國駐華大使館現場照片。右為劉自然遺孀奧特華(中)於抗議現場接受採訪。左為中廣記者洪縉曾,右為《民族晚報》記者蕭菁。

當局宣稱:以林振霆為「主謀」的孫毅、戴獨行、李望、朱傳譽、陸靜珍、朱兆麟、郁樹銓、莊晴勳、楊代琇、江其才、傅維鈞、夏龢、席淡霞等新專校友為潛伏的共諜網成員,均係中共派遣來台等待解放接收報紙。林振霆雖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坐監27年才獲釋。

撰寫《白色角落》為自己平反的戴獨行笑稱:當時只是一群窮學生,找工作已經很不容易,豈有通天本領等到「台灣解放時接收台灣報紙」?政府開放探親後,返滬與被控「吸收主謀林振霆」的母校舊識孫毅笑談滄桑,因為孫毅也在大陸坐牢。戴獨行曾任《經濟時報》駐基隆記者,1962年6月,戴5年刑滿出獄,獲聘《聯合報》改稿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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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淡霞珍藏的兩份中國新專畢業證明文件,見證了國共內戰的滄桑。

上海私立中國新聞專科學校(簡稱上海中國新專)創立於1945年10月,校址在陝西南路410號(原法租界)。董事長張繼主張「無論如何要做三民主義的學校」、「希望各位同學都能養成為三民主義的新聞記者」。奈何,來台竟被當成反動團體。

席淡霞至今珍藏著「正式結業證書」與「補發結業證明」。她先在高雄旗尾糖廠子弟小學教書,再轉調北市「國語實驗小學」。事件平息後,毅然隨夫婿蔣君宏教授移居英國長達半世紀。

1957年5月24日早晨,北市中正路1842 號美國大使館外牆被噴上“CIA Get Out”。中廣記者夏龢見緊閉的黑色大鐵門前,一白衣女子舉著白色紙牌用黑筆寫著大字:「抗議殺害劉自然的兇手美軍被判無罪!」詢問後,該女答以:「我是劉自然的太太,我要向美國大使館抗議,為甚麼我的丈夫無辜被槍殺,兇手居然宣判無罪?」

民眾翻車並搗毀館內物品,打開保險櫃,還把星條旗扯下換上中華民國國旗。將使館及美新處星條旗降下撕毀者包括:盧伯臣、劉英傑、王烈、吳南方、楊水發、童清谷、劉福藩、廖勝美等人均裁處易科罰金,侯立朝也分得八分之一珍藏。有白床單自二樓垂掛寫著:「朋友不殺人,殺人償命。美國不能學俄帝。」

新聞組長王大空指派夏龢與洪縉曾二人固守現場,並持續插播。當晚,夏又奉派至建國北路132巷24號劉宅,專訪問遺孀補述命案真相及感想,內容也當晚播出。王大空與洪縉曾被警總約談,一天後釋回。調查局幹員將夏帶走訊問,和外界完全隔絕了三個月。

美方曾指控:就是中廣播出煽動的反美訊息,才掀起軒然大波,但「這完全不是事實」。洪縉曾強調:《中央日報》蘇玉珍較晚到達現場,「請我把奧特華講話的錄音帶放給她聽,沒想到這事讓我惹上麻煩。副總羅學濂來電要我別製作這條新聞,只好照辦。」後來,又發了一稿由奧特華呼籲冷靜莫再生事。

林振霆與朱傳譽最早來台,李望與陸靜珍居次,都暫住林良、齊鐵恨主持的「國語推行委員會」日式平房。林振霆廣東南海人,身材魁梧,一口標準北京話,響應「十萬青年十萬軍」號召從軍,但一槍未打就還鄉了。正因這段「青年軍」背景,由「國家冤獄賠償委員會」核給新台幣580萬元在高雄燕巢「岡山榮民之家」度過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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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霆(左)和戴獨行是先修班同學。也是遭遇最慘的難友。

台北衛戌司令部軍事法庭1957年6月26日宣判:40名肇事被告,28人處刑,10人免刑,兩人無罪。有期徒刑者7人,最重1年,最輕6個月。審判長宣稱:不幸事件是無組織、無計畫,無所謂首領之「偶發事件」。

張群等與相關部會政要會商後力主輕判,刑度勿超過一年。理由為:本案「政治性重于法律性,目前所急要者,為對內化除民間之不平情緒,對外為彌補中美間之裂痕,全案量刑愈輕,則于此兩者愈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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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淡霞(中)夏龢(右)與同監「難友」姜民權。

美軍駐華始自二次大戰,且未因戰爭落幕而結束。韓戰爆發後,美方派遣顧問團來台前,先於1951年2月9日與國府簽訂「中美關於美軍援顧問團來華換文」,顧問團成為大使館一部份;次年11月1日「中美關於美軍顧問團人員應享待遇換文」再將眷屬納入同享豁免司法管轄特權。1965年6月美國停止經援同年8月31日,才與日韓同步簽訂「美軍在華地位協定」。

當局表面上輕判眾多肇事者,但又另案羅織「共同著手顛覆政府」罪嫌,將「諭知無罪」的《民眾日報》編輯林振霆以「匪嫌」判處死刑,其後減為無期徒刑,1984年1月假釋,2009年10月,病逝高雄燕巢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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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霆的綠島感訓假釋證明書(左)及國防部減刑復權證明書。

如果劉案是「主震」,那麼中國新專校友連坐的憾事,則為悲情「餘震」。

新專校友來台,正逢新聞界人手奇缺而活躍於第一線,卻遭疑為策劃暴亂集團,極可能與林振霆、朱傳譽、戴獨行、李望、陸靜珍等曾先後擠在「國語推行委員會」日式平房打地鋪有關。

台北北門附近的美國大使館早就改建商業大樓,60年前反美激情看似船過無痕,但情治單位到1969年5月,還在呈報劉氏妻女動態。新專校友捲入反美狂潮是職場宿命還是「莫須有」的罪罰,恐怕還是難解迷霧。畢竟國共並肩抗戰八年,幾乎誰家都躲了心向延安的「地下黨」,只要是知識份子,誰都會認得幾個左傾的熱血青年。

台灣己經歷政黨第三度輪替,鼓吹「親美媚日」成為政治正確,反美促統者遭視同賣台,獨派以轉型正義名號,清算政敵毫不手軟;如再量身推出捕諜戲碼,能不令人浩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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