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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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封建” ☆作者:馮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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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4 

“封建”本為表述中國古代政制的舊詞,意謂“封土建國”、“封爵建藩”,近代以前在漢字文化圈諸國(中、越、朝、日)通用,未生異議。19世紀中葉西學東漸以降,中日兩國用用“封建”一詞翻譯西洋史學術語feudalism(封土封臣、采邑領主制),衍為一個表述社會形態的新名(時間上中西並不對應,中國封建在殷周,西歐封建在中世紀,時差千餘年),此新名的基本內涵仍然與“封建”原義相通。

20世紀20年代開始,來自蘇俄的“泛化封建”觀強勢降臨,把“以農業為基礎的”從秦漢至明清的中國社會視為“封建社會”。郭沫若先生是此說的力推者,他在1930年出版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稱:“中國的社會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經二千多年”,還將“廢封建、立郡縣”的秦始皇稱之“中國社會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勳。”這種說法,是在史達林及共產國際影響下應運而生的,但30年代還僅是一家之言,學界很少順應。至延安整風時期,《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立為幹部必讀書和述史經典,中國的歷史進程納入該《簡明教程》規定的模式——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其初級階段為社會主義社會),且在時段劃分上也必須與西歐史對應。自1949年以降,正式頒發的歷史學教科書和大多數社會科學論著及整個文宣系統皆沿襲此說。

我們這一代及下代中國人,受教的是“五種社會形態單線直進”論,將商周歸入奴隸社會,秦漢至明清是一以貫之的封建社會。1978年至1980年代中期,本人步入學術研究領域,不假思索地運用這種論式。轉機發端於19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在撰寫《明清文化史散論》及稍晚的《中華元典精神》之際,較系統地閱讀《左傳》《史記》《明史》《清史稿》以及柳宗元、馬端臨、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的史論,又從梁啟超、章太炎、錢穆等近代學者的講論中得到啟示,並於1980年代末讀到剛翻譯出版的馬克思晚年的《人類學筆記》,對“泛化封建觀”漸生疑竇,不再將秦漢—明清封建時代說視為確論。這些思考,初步反映在1989年前後與何曉明、周積明二君合著的《中華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中。吾撰之上篇探討中國歷史分期問題,並專立一目《中國“封建制度”辨析》雲:

 中國古來即用的專詞“封建”,是“封土建國”的簡稱。……西方的“封建制度”(feudalism)與中國古來的“封建”在概念上比較切近。……自20世紀40年代以來,我國史學界所通用的“封建制度”、“封建社會”,則是從“五種社會形態”角度確定其含義的,用所有制和階級關係作為判定標準,指由地主階級佔有土地等生產資料的主要份額,以剝削農民(或農奴)剩餘勞動為基礎的社會制度;自然經濟是這一制度的特徵,農民和地主構成這一制度的基本成員,農民與地主的階級矛盾是這一制度的主要社會矛盾。這裡所使用的“封建”一詞,已與“封建”的古義和西義均不搭界。

該目提出,“秦漢至明清兩千年間社會形態較確切的表述,應是‘宗法君主專制社會’”,其制度主體已不是“封建”的。1989年的此種看法,是我2005年前後撰寫《“封建”考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的基點。

上述思路的整理及明晰化和漸趨深入,得益于與師友的切磋,特別值得紀念的是與三位年長我20歲左右的學界先哲——李慎之(1923-2003)、唐德剛(1920-2009)、穀川道雄(1925-2013)——的研討。 

一、與李慎之先生議“封建” 

李慎之先生1980年代中後期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主管外事工作,同時也是社科院美國所所長,以博通中西著稱。

1988年,李慎之副院長受上級命,組建一個小型人文學者代表團,赴美國與華裔人文學者建立聯繫。當時臺灣當局剛剛“解嚴”,海峽兩岸人員交流管道尚未開通,大陸方面試圖通過在美華裔學者(如歷史學家唐德剛、哲學史家成中英、政治學者熊玠等,他們與臺灣關係密切),搭建海峽兩岸學術溝通橋樑。

那個人文學者代表團由四人組成,中國社科院兩位:《歷史研究》主編龐朴、政治所所長嚴家其;院外兩位:社會學家鄭杭生(時任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文化史學者馮天瑜(時為湖北大學教授)。我們四人到社科院匯合後,由李慎之交代任務。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李氏,即為其博學和率真所吸引。之後代表團一行到美國夏威夷,在東西方中心(East-West Center)和夏威夷大學與美籍華裔學者晤談甚歡,達到預期目的。回國後我們到社科院向李氏彙報,他很高興,說以後每年舉行一次這樣的會議,並把臺灣學者汲納進來。後來由於情勢變化,李氏的這一設想未能實現。

李氏1989年秋辭去中國社科院副院長職,次年拙著《中華文化史》出版,我往外寄送的第一位便是李氏。以後幾年間,在北京的學術會議上曾兩三次見到李氏,他說,收閱《中華文化史》,特別稱讚其中論封建一節“甚精當”。然見面匆匆,未及詳述。後來我獲悉,李氏在文章中多次論及“封建”問題。

李氏1993年10月發表《“封建”二字不可濫用》,指出中國學術必須保持“自性”,不可亂套外來模式,由此論及“封建”概念和歷史分期問題:

時下所說的“封建”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封建迷信”、“封建落後”、“封建反動”、“封建頑固”並不合乎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本義,不合乎從feudal, feudalism這樣的西方文字翻譯過來的“封建主義”的本義,也不合乎馬克思、恩格斯所說的“封建主義”的本義,它完全是中國近代政治中為宣傳方便而無限擴大使用的一個政治術語。

李氏坦陳:“這個錯誤是我代人所犯下的”,顯示了老輩學人的歷史擔當精神。他指出:

循名責實,正本清源,是所望于後生。所幸的是青年一代史學家已經有人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兩年多前,我收到湖北大學馮天瑜教授寄給我的《中華文化史》,書中即已專列《中國“封建制度”辨析》一節,可說已經開始了這一工程。

1993年我已年過天命,慎之先生稱之“青年一代史學家”,這是老輩寄語,我只能勉為認領了。(一笑)

近年我又讀到李氏1998年撰寫的《發現另一個中國》,文章在批評“封建”濫用後指出:“把中國自秦始皇起的社會制度稱為封建主義實在是近幾十年才大行其道(在此以前的名家,如陳寅恪、馮友蘭都是壓根兒不用這個名詞的,西方研究中國歷史的學者也不用這個詞兒)。然而究其實際,則與中國原來所說的封建與日本、西洋的封建(feudalism)大不相同,當然也與馬克思所說的封建不同(他心目中封建主義本來就是西方通用的封建主義概念),因此名實不符,只能亂人視聽。”愚見與李氏所議一致。惜乎1993年以後,我們沒有交流機會,拙著《“封建”考論》2006年出版時,先生已辭世三載,只能獻之於靈前。 

二、與唐德剛先生議“封建” 

與唐德剛先生相識,恰在前述1988年夏威夷大學交流之際。會議期間我與夏威夷大學成中英、紐約州立大學熊玠及唐德剛互動較多。唐氏時任紐約市立大學教授、亞洲研究系系主任,他的學術貢獻,最為人熟知的是口述史。唐氏擅長採訪,又有一支生花妙筆,李宗仁、胡適、張國燾、張學良的口述傳記出自他的手筆。我讀過精采紛呈的《李宗仁回憶錄》,對筆者十分心儀。因為神交已久,故與唐氏一見如故,倆人在會議休息期間交談,晚飯後到海邊散步,指天畫地,漸漸集中到封建辨析問題。我陳述對“封建”濫用的反撥之議,唐氏連稱“難得”,因為在他的印象中,大陸學者普遍持五種社會形態單線直進說,認定秦漢至明清是封建社會。唐氏聽罷我的陳述,立即操著濃重的安徽鄉音,介紹他撰寫的《論中國大陸落後問題的秦漢根源》中的觀點。唐氏的這篇文章是1987年在西安一個會議上宣讀的論文,我們1988年交談時,該文尚未正式發表,我當時聽來頗覺新穎。(該文1990年代後收入他的《史學與紅學》等文集中)

唐氏說,中古歐洲式的封建制,政治屬從的關係只是皇帝與諸侯、諸侯與附庸的關係,政府與人民之間無直接關係。農民只附屬于土地,而土地則是附庸、諸侯或(直屬于)皇帝的私產。歐洲史家十七八世紀把這種管轄制度稱之 Feudalism。近代中國知識份子讀歐洲歷史,發現中國古代亦有類似的制度,這個制度並且有個古老的名字叫作“封建”。封建者,封君建國也。唐氏講到這裡興奮起來,提高聲調說,20世紀二三十年代,“封建”一詞便逐漸變質了,最後它竟變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壞的風俗習慣的總代名詞。唐氏強調:“時至今日,在中國馬克思史學派的詞彙中,所謂‘封建’顯然既非中古歐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國古代封君建國的‘封建’了,它變成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受蘇聯影響而特創的一個新名詞。”

唐氏這一評論基本符合實際,但有須加修正的地方。我插言:“大陸流行的泛化封建觀,並非‘馬克思史學’,實則與馬克思封建社會原論相悖。”

唐氏聞言有些詫異,連問:“這是麼意思?”我解釋道:“泛化封建觀是在蘇俄及共產國際影響下、中國初學唯物史觀的學者形成的一種偏失判斷。”

唐氏可能沒有讀過馬克思關於“封建”的論說,誤以為那種泛化封建觀出自馬克思,我特別指出:“馬克思認為,非歐國家只有日本的前近代是封建社會,中國、印度等絕大多數東方國家的前近代皆非封建社會。中國一些熟悉馬克思原著的史學家並不贊成秦漢—明清封建社會說。”唐氏聽到介紹後,連連點頭說:“可能是你講的這種情況”,並連連拍我的肩膀,說:“看來你讀了不少原著,所以不人云亦云。”唐氏的虛心態度和敏銳判斷力令人欽佩。

1998年以後幾年我在日本講學,1999年5月初專程回國參加在北京大學舉辦的紀念五四運動八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重逢唐先生,我們不約而同地談到不能把五四運動的題旨概括為“反封建”,而應稱之“反君主專制”,如辛亥革命諸人從未“反封建”,而是“反帝制,爭共和”。由此我們在會上會下繼續討論“封建”所涉諸題。住在同一賓館的王元化先生也曾參與交談,三人所見一致。 

在這次北大會議期間,愛知大學緒形康教授邀中國的王元化、馮天瑜,美國的周策縱、唐德剛,新加坡的王賡武座談(座談紀要載于愛知大學《中國21》1999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王元化講到,五四“反封建”一說應當重估,因為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就不再是封建制了。緒形康接著說:

馮天瑜先生發表過《厘清概念——以“封建”與“形而上學”為例》,與王元化先生觀點相近。看來我們對五四運動的再認識,有一個重新厘定概念的任務。

這次北大重晤,我與唐德剛討論封建問題較夏威夷那次深入。我把1988年以後十年間自已對“封建”問題的進一步思考告訴唐氏,他深表贊許,並闡述己見。

唐氏指出:

中國社會歷史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封建、帝制、民治。帝制就是君主專制,民治就是進入民主制度的實踐階段。

唐氏這種劃分與吾見相似。我補充道:封建的基旨是宗法,宗法封建制初現于殷商,西周得以完備。從春秋戰國到秦漢,發生從分權的封建到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的轉變(史書稱“廢封建,立郡縣”),但周代確立的宗法觀念和宗法制度秦漢以後承襲下來,用嚴複的話來說,直到今天,中國人“猶然一宗法之民”。封建制解體,宗法制保留下來,周代是宗法封建,秦漢後是宗法君主集權制,這是中國史的一個特點。唐氏贊成此說。

我們還討論到,中唐前後的中國社會形態,頗有差異。從秦漢到中唐以前,進入皇權專制社會,但封建性要素還多有遺留,從兩漢到魏晉南北朝,一直發生封建制與郡縣制的博弈。

倆人有一共識:因為秦漢到明清時間跨度長,應作階段性劃分,這兩千年間,各種典制、習俗、思想多有遷衍變化,秦至中唐為“皇權時代前期”,其地主經濟、官僚政治粗具規模,卻又保留領主經濟、貴族政治的若干要素,某些時段(如兩晉南北朝)封建制更有張大之勢(可稱“亞封建”);中唐至明清為“皇權時代後期”,領主經濟、貴族政治淡出社會舞臺,地主經濟、官僚政治成熟,專制君主集權邁向極峰,但封建性要素仍有遺存。

唐德剛先生的封建、帝制、民治的三段分期法,勝在簡明。他有一個形象的比喻,叫做“歷史三峽”。他說:

歷史的潮流中,前後兩個社會政治形態的轉換,其間必然有個轉型期,此轉型期就是個“三峽”,跨過這個轉型期,就像江水經過瞿塘峽、巫峽、西陵峽之後便一泄千里。他認為,第一個“歷史三峽”,是自西元前4世紀“商鞅變法”起至秦皇漢武之間,實現了從封建轉帝制,歷時約三百年。此次轉型是自動的,內部矛盾運行的結果。

我續接道:從宗法封建向皇權社會的過渡,直至西漢的中期,也就是在漢武帝時,才算真正克服了貴族政治的遺留,當然其後還有反復。

唐氏說:

第二個“歷史三峽”,發端於鴉片戰爭之後,時間應該也是二三百年,此次轉型是受外來刺激而行,是被迫的,我們至今仍處於這個轉型期之中。民國以來一直沒有徹底消除的出身論、階級固化等社會現象,可以看作是宗法專制甚至是封建制的歷史遺留物,徹底克服尚須時日。

我贊同唐氏此議,又補充道,第二個“歷史三峽”,並非全是外力所致,內在動力也十分重要,而且愈到後來愈重要。

以上對談是賓館房間內和晚餐後在北大校園散步時進行的。我在筆記本有簡要記載。

李慎之、唐德剛二位先生與我議“封建”,發生在80年代末,延及90年代初。三人原未謀面,事先彼此沒有任何溝通,相逢一敘,即不謀而合,可謂“心有靈犀一點通”。 

三、與穀川道雄先生議“封建” 

1998-2001年我應聘日本名古屋愛知大學專任教授;2004-2005年在京都的國際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簡稱“日文研”)作訪問學者,這兩個時段與溝口雄三、中島敏夫、加加美光行、梅原猛等日本學者切磋封建議題,更多次與穀川道雄先生深度研討。

穀川道雄被稱之日本京都學派第三代“祭酒”,在中國六朝隋唐史研究方面貢獻卓著。我在愛知大學(地處)任教時,已經結識穀川氏,他在京都主持的學術會常邀我參加,他到名古屋這邊也多來晤談。2004-2005年我到京都“日文研”以後,見面就更方便了,經常一起暢談。他持非常明確的中國秦漢後“非封建”觀點,所撰《中國中世社會與共同體》等書多有闡發。當時我正撰寫《“封建”考論》,曾持文稿向谷川先生請益,他極表讚賞,並以蠅頭小楷寫意見書數頁。2006年《“封建”考論》出版,他收到贈書後第一時間即細緻閱讀,並用紅筆作了密密麻麻的批記圈點,後來見面他專門翻給我看。

2008年我赴京都參加學術會議,期間谷川先生邀我到他府上,同去的還有聶長順和牟發松二君,長順是我的學生,日語很好,時任武漢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現在已是教授了),發松是唐長孺先生及門弟子(唐先生與谷川先生友誼甚深,穀川書房懸掛的唯一條幅便是唐先生所書),與我在武漢大學歷史系同事,後任華東師範大學教授,時在京都訪學。我們在谷川先生書房暢談一整天(中餐由谷川夫人主廚),四人的議題是“封建”問題。後來聶長順把談話內容整理成文,題為《關於中國前近代社會“非封建”的對話》,發表于《史學月刊》。

穀川氏服膺唯物史觀,對中國史學界一些學者(有的是谷川的老朋友)至今抱持“泛化封建論”表示非常不理解。他說,這些老友以為是在堅持馬克思主義,實則非也。將秦至清中國社會稱為“封建社會”,是史達林教條的產物,與馬克思主義史學相悖。他說:

真正的馬克思主義是發展的。而發展必須首先探究她的本來面目,找到她的基本理念、邏輯原點和邏輯結構。史達林把“五種生產方式形態”模式化,是機械的、專斷的,並不尊重馬克思的本來面目和根本原則,並不是對馬克思學說的發展。像馮先生的《“封建”考論》那樣,才是發展馬克思主義。

我表示,自己並不肯認馬克思的全部觀點,更不敢自命發展馬克思主義,但認為馬克思在“封建”問題上的闡述,是準確而深刻的。

《“封建”考論》出版以後,我遭到措辭嚴厲的批評,獲得三頂帽子:一是“反馬克思主義”。二是“否定中國民主革命”(中國民主革命是“反帝反封建”,你說中國前近代不是封建社會,便從根本上否定了中國民主革命)。三是“否定了中國現代史學成就”。會晤時,谷川先生笑問:“馮先生對這幾頂帽子作何回應?”我笑答:

第一頂帽子是否恰當,那就得認定馬克思的封建觀是什麼。查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或四卷本《馬克思恩格斯選集》,如果覺得麻煩,可以把《馬克思恩格斯論中國》這本小冊子找來看,便會發現,馬克思從來沒有說過中國前近代是封建社會,而是用“東方專制主義”、“亞細亞生產方式”概括包括中國在內的東方國家的前近代制度。

馬克思有兩篇文章直接論及東方國家社會形態,一篇是為駁斥俄國民粹主義者米海洛夫斯基而作的《給<祖國紀事>編輯部的信》(1877年11月),文稱:“關於原始積累的那一章只不過想描述西歐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從封建主義經濟制度內部產生出來的途徑。”但米海洛夫斯基卻“一定要把我關於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歷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管它們所處的歷史環境如何,都註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的同時又保證每個生產者個人最全面的發展的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的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馬克思明確反對用西歐的社會發展模式硬套其他區域的作法。

另一篇是《科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佔有制,其解體的原因、進程和結果>一書摘要》。馬克思的朋友、文化人類學家科瓦列夫斯基寫了一部研究印度歷史的書《公社土地佔有制,其解體的原因、進程和結果》,認定前近代印度是封建社會,馬克思不同意這一論斷,他指出,中古印度不同於西歐中世紀,“依據印度法典,統治權不得由諸子平分;這樣一來,歐洲封建主義的大量源泉便被堵塞了。”馬克思的理由有二:首先,印度存在一個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系統,這是非封建的;此外,當時印度的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這也是非封建的。

對照馬克思確認的封建標準,中國的前近代就更不是封建社會了。秦漢以後確立中央集權的皇權官僚政治,制度的非封建性超過印度。至於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的情況,中國興起于戰國末期,秦漢以後加普遍,經濟制度的非封建性也在印度之上。而馬克思認為印度前近代不是封建社會,那麼中國前近代就更加不是封建社會了。因此,在封建問題上,有些人糊制的“反馬”帽子很容易扣到馬克思本人頭上。這可萬萬使不得。(眾笑)

第二,關於中國的民主革命,對外“反帝”,這沒有分歧;至於對內“反”什麼,就要如實判定:中國民主革命不是反對封建性的領主經濟,而是革除非封建的地主經濟。在政治領域是不是反對封建性的貴族政治,而是革除非封建的君主專制,從辛亥革命、二次革命,直到新民主主義革命,都是反對君主專制及變相的君主專制。孫中山說過,封建貴族制中國兩千前已經打破,我們的革命物件為非封建的專制帝制,他的名言是:“敢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

中國民主革命在經濟、政治兩方面,皆不能以“反封建”概括。因此“否定中國民主革命”的帽子也戴不上吾頭。(眾笑)

第三,是不是否定了中國現代史學的成果。《“封建”考論》中以很大篇幅回顧近現代史學家的“封建論”,從章太炎、梁啟超、錢穆、瞿同祖、張蔭麟、李劍農等,一直到晚近的吳于廑、齊思和等,這些史學家或對封建制度有正面闡述,或對泛化封建論提出質疑,均言之鑿鑿。我們正是承襲近現代史學的這一傳統,對沿襲前蘇聯《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的史學偏誤略加糾正。不知是何人在“否定中國現代史學成果”。(眾笑)

笑談後,牟發松教授介紹,谷川道雄先生曾在上海作《“非封建”的中國中世》講座,論述中國前近代社會的非封建性問題。谷川先生接著發表許多精闢意見,概述如下。

(一)“封建”的名實之辨,涉及多層級論題,是一個需要細緻用心的學術課目。而“封建”問題要置於歷史分期的大視野中探討。近代日本史學界曾從東西比較角度對歷史分期作探究,內藤湖南等人對中國史分期頗有創識,但現在日本學者已極少討論分期問題,這令人遺憾。穀川氏寄望中國史學界繼續推進此一研究。我對穀川氏此議表示贊同,並認為,分期問題在社會形態定型了的現代日本,可能已經退出視野,但在轉型間的現代中國,卻有著深切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二)穀川氏將中國秦漢以下排除在“封建社會”之外,而稱之“專制政治社會”。他說,春秋戰國以前屬古代社會(或曰封建社會),秦漢以下屬中世社會。中世社會分前後兩段:中唐以前是古代社會(或曰封建社會)殘存的中世社會,其間的農民有較多君主農奴性質;中唐以後已少有古代社會殘存,其間的農民有較多君主隸奴性質。我補充道,秦漢以下的自耕農,已成為直接向朝廷納稅服役並有人身自由的編戶齊民,與封建時代(中國先秦時、西歐中世紀、日本三幕府時)人身依附的農奴有區別,這是秦漢以下社會非封建的表現。

(三)穀川氏評介二戰後日本史學界的中國史分期論爭:由前田直典及東京的歷史學會為一方,認為從秦漢至明清乃至民國是“封建社會”;而發揚內藤史學的京都學派(代表者宮崎市定及其弟子谷川道雄)為另一方,認為秦漢至明清,中國確立為官僚制的、郡縣制的君權一統帝國,並非封建社會,而為“專制政治社會”。

我介紹了與日本漢學家溝口雄三的交流,溝口氏認為:自秦漢帝國以來,一直採取以皇帝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至少在政治體制上,不能將近代以前的中國稱為封建時代。他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把鴉片戰爭以前看作是長期的封建時代”“存在著一個概念的偷換”。

晤談中大家說到,現在學術界許多人已脫離《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的框架,但大的文宣語境和教科書仍然沿用中國前近代封建說,表明對時下中國史學的進步,還只能持謹慎樂觀態度,有些問題還須闡明。

(一)將秦漢至明清稱封建社會,套用的是西歐歷史模式(西歐中世紀是封建社會)。這種模式不僅無法套用於印度、中國,連東歐的俄羅斯都不是這樣的。俄羅斯前近代有一個漫長的農村公社制階段,並未出現西歐中世紀時的封建制度。五種社會形態單線直進說,是對西歐歷史的概括,而且是粗糙概括,許多歐美學者並不認同。

(二)封建社會和皇權專制社會的根本差別,可概括為:政治制度上是貴族政治與官僚政治之別;經濟制度上是領主經濟與地主經濟之別。這些要點尚須深入研討。

(三)中國周代“封建”制,與歐洲中世紀的feudalism,內涵有相近處,但在時間上二者錯位一千多年。這是東西方歷史條件差異造成的。如果把西歐歷史模式硬套到中國史上,便是“削足適履”(錢穆語),結果造成“語亂天下”(侯外廬語)。 

[以上皆世紀之交舊事,時過二三十年後,只能追記其概略,但大意不會走樣。謹以此篇敬奉三先生在天之靈。 2020年春末 新冠肺炎大疫 武漢封城之際于武昌珞珈山]

姚彬彬 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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