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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7
文 | 陳復(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
按照這個「五等族群階級制」,外省族群多數人普遍已經是「低級外省人」,如果要成為鶴立雞群的「高級外省人」,只有依附統治族群否則別無他法。圖為立法院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根據清朝屠寄寫《蒙兀兒史記》的記載,元朝時期按照被蒙古人自己征服的先後時間,在優先順位的排序上,將全體人民區隔成四種階級:蒙古人、色目人、漢人與南人。蒙古人在當時將自己稱作「國人」,這是主體民族;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漢人」要特別加個括號,因為這是指曾經被金朝統治的漢人,包括女真族與契丹族這些臣民;「南人」則是指曾被南宋統治的漢人,或包括西南少數民族這些臣民。這種制度不僅從政治角度裂解「漢人」,藉由資源重新分配來製造彼此的對立性,更從族群投降與依附的先後來判斷其政治可靠程度,各自賦予不同的身分與權利,藉此凸顯蒙古人的優越政治位置,從中羈縻各族群。
| 陳復 | |
現任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曾任國立東華大學洄瀾學院院長兼縱谷跨域書院學士學位學程主任,共同教育委員會主委、大一不分系學士班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國立宜蘭大學博雅教育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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