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雨亭

台灣友達案的發生與啟示(上) ☆來源: 怡居雜誌月刊

♦ 本篇文章轉載新民叢報。若有侵害著作權,請速告知,我們將盡速移除 ♦

 

2018/11/9

前言  

十年前(二〇〇八年),LCD面板(用於電視、手機、看版的螢幕)的全球生產由日台韓寡佔,主要集中在日本、韓國及台灣十家廠商。始於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國際上的相關單位,包括歐盟貿易委員會、美國司法部、日本和韓國的公平貿易委員會,先後向韓國三星電子、LGD、日本夏普、NEC,以及台灣四家面板廠商發出了涉嫌壟斷與操縱價格的反壟斷調查。由於牽涉到對銷售美國電腦大廠如戴爾、摩托羅拉和蘋果等採購面板價格的市場合理性質疑,美國司法部自二〇〇六年底開始大模調查亞洲八家LCD面板業者,認為涉嫌聯合操縱價格,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antitrust)」,在審查過程中,韓國三星首先轉為污點證人,提出與台廠的業務主管開會協商紀錄,獲得赦免權。此事由於三星片面出賣台廠,引起台灣社會譁然,郭台銘當時即表達憤怒以及與韓廠為敵的決心。至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七家面板業者認罪協商,罰了八億九千萬美元,共有十七位高級主管由法官裁定坐牢與罰款,包括台灣的奇美電子與中華映管。而台灣的友達光電(AU Optronics)不肯認罪,美國司法部於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正式起訴友達。當時友達認為自己並沒有聯合操縱價格,強調相信美司法制度的正義性與公平性,在財務報表上提列台幣一百億元(人民幣二十億元)準備金,迎戰上訴。


二〇一二年,美國法院判決被告友達反托拉斯法成立,判罰五億美元及相關人員刑事,友達對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美國舊金山第九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宣判審理結果,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小組做出一致裁決,駁回友達上訴,同意原判決。至此,友達光電上訴失敗,罰款五億美元確定,並對於友達高級主管陳炫彬、熊暉予以判刑,而且必須入獄。

這個案子的過程曲折離奇,高潮迭起,戲劇性強。當時的美日台韓報紙雜誌的報導、美國法院公布的資料、律師的訴訟文件,以及許多當事人都還健在,如果經過適當整理及撰寫劇本,絕對可以拍成一部全球熱賣的電影。而筆者在查看本案的處理過程與結果時,發現台灣的政府與企業,並沒有因此得到教訓而產生對於全案的深入檢討與反思,沒有召開公聽會,更沒有在經濟部與後來的科技部下組成專案單位,研究其中的問題以及日後的因應措施,反而有時過境遷與不了了之的現象,這是中國人常常犯的毛病。

日前,友達的前執行長陳炫彬於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獄後回台,寫了一本由於坐牢而信基督教過程的暢銷書,書名是《曠野逆境,恩典相隨-從執行長到在美滯留服刑2343天的告白》,這本書在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初版,一個月即四刷。今年十月初,前中央月刊總編輯吳德里偕其夫婿前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及《中國怡居》雜誌董事長常文駒與我在台北京星廣東飲茶早餐時,表示希望我能為這個案子寫一篇文章,可能對於現在正在進行的美中貿易衝突中大陸的政府和廠商有一點參考價值。友達當時的總經理熊暉正好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在研究歷史學前的二十年本科與專業是計算機,對美國與台灣的電腦產業有一些認識,我本身也是基督徒。因此,思考了一會兒,就答應下來了。

陳炫彬對友達案的敘述、獄中生活的描述以及筆者的看法

二〇〇六年十月友達光電合併廣輝電子,躍居全球第三大面板公司,僅次於韓國的三星電子及樂金電子,二〇〇七年度全年營收達一百六十億美元(千億人民幣),全球員工四萬五千人,是一個標準的國際製造大廠。面板(Panel)是一個技術、資金密集且高風險的產業,由於消費性電子產品需求常常隨季節變動,產能過剩或需求不足不斷地循環,面板公司的損益常常不能穩定,因此投資風險高,經營壓力非常之大。

二〇〇一年三星電子到台灣來,提議台、韓幾家面板大廠為了產業的共榮共存、資訊分享並且結成戰略夥伴,能夠定期開會,會議名稱取為「水晶會議」(Crystal Meeting,Crystal即指面板所用的液晶材料)。執行長陳炫彬和總經理熊暉參加了幾次會議,就不再參加,改由業務主管參加。為什麼不再參加?陳炫彬書中說「看穿了這個會議的本質與友廠的企圖」,但是繼續允許低一層的主管參加。陳炫彬說「失之大意,日後美國司法部起訴時,這幾位年輕主管皆被列入被告」,而陳炫彬和熊暉雖然不再參加會議,名稱依舊列在每一次的會議紀錄裡,這個會議持續了五年。筆者相信美國司法部對陳炫彬的這個解釋一定會產生質疑,沒有證據說明陳炫彬和熊暉在這段期間,完全沒有聽取過部屬的回報以及給予指示。陳炫彬的說法是,在這五年中,面板產能過剩,市場價格掉了七八成。後來在向美國陪審團說明的過程中,證據顯示幾乎所有的成交報價都低於「水晶會議」紀錄的價格,陳炫彬和律師團認為這不符合反托拉斯法的定義。但是,檢察官和陪審團的看法不同,認為他們確實曾經「有具體的價格協議行為或意圖」、「應該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卻依舊行動」,在犯罪事實上已經成立。筆者認為這是非常難以辯駁的,因為協商會議紀錄存在,敗訴機會太大。在美國司法制度鼓勵污點證人下,三星電子率先向司法部自首,換取免刑事責任。筆者認為美國商業部的官員的立場非常重要,司法部和商業部的合作關係互為表理,目標是一定要獲得實質性的「成績」,歷經長年的法律訴訟必須讓美國“賺取”可觀的懲罰性罰金。這些亞洲人若只是坐牢意義不大,對美國的財務狀況完全沒有幫助,而且還要招待他們在牢房中免費吃住幾年,如此美國政府吃虧大了。

此處,我們一定要認識到西方帝國主義的本質是商業,美國二戰後承繼英帝國,是一個沒有十九世紀帝國主義外形的世界強權,所重的仍是商業。這和中國天下觀中的「懷柔遠人」,盼眾國紛紛前來朝貢,以顯我天朝威儀的文化大異其趣。目前咱們中國進行的偉大「一帶一路」計畫多少有這個意思,西方人是不能理解的。西方人相信「天助自助」,第三世界國家與人民的長期貧困戰亂,西方人有責任予以協助,但是當地人民必須自力更生。而中國文化則相信「濟弱扶傾,興滅國,繼絕世」,而有天下一家的思維。由於文化差異,對於中國這樣的國家和西方國家往來時,產生的誤解其實很不容易講得清楚。西方人重視法律和實利,而中國人一般沒有明確法律概念與財務計畫,所以當中國宣稱“崛起”時,對西方人普遍而言,並不知道中國人的目的是什麼,因為中國人普遍並沒有希望從第三世界貧窮國家中撈錢的意思,中國人會認為這是不道德的事。中國人將許多事情道德化與人情化,而西方人趨向秩序與實利。筆者認為這是我們中國人應該徹底認識而且學習的一個重要課題。

回到主題,陳炫彬似乎不滿美國的污點證人制度,這是不了解所有的政治與法律概念與實際上的操作情況皆是如此。舉發的人形同「起義」,幫助革命成功者當然可以豁免其罪,至少暫時的待遇會比被革命者要好得多。當時在美國司法部「雙規」下,誰先「起義」,是很難說的,所以陳炫彬在書中說三星「率先向司法部自首,換取免刑事責任」,這個「率先」非常重要,表示有人遲疑不決,否則何來「率先」。這樣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中的博弈論,反映個人最佳選擇可能並非團體最佳選擇,反之亦然。美國的司法部和商業部針對外國企業或個人陷入其「囚徒困境」時的遊戲規則與操作模式是非常熟悉的。後來,其他來不及「率先起義」的公司只有趕緊認罪協商,以減低刑責和罰金,經由法官直接裁定協議後的坐牢刑期與罰金。而友達董事會決議不認罪,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也就是說不同意「認錯且自我批評」。於是,二〇一〇年六月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和司法部檢察官聯手起訴友達和六名主管,七月下旬,友達主管決定赴美提出不認罪聲明,開始了六年多的纏訟與坐牢的日子。筆者認為這是我們國人一種自以為是的「坦白從寬」的天真,認為主動赴美即表示坦蕩清白,沒想到美國司法部將他們全數扣留,不得離境,被迫在美國打官司。事實上,美國不可能引渡台灣的企業人員,友達應該由舊金山委任的律師團代表打官司,而不是由當事人直接赴美出庭。後來證明,友達主管率先前往美國並非智舉。至於友達在敗訴後,其主管是否需赴美坐牢,那是商業與法律的衡量。由於友達必須繼續與美國進行貿易,其主管是否有責任或義務替公司去坐牢,至少在台灣的法律,是不可能強制當事人去美國坐牢的。如果友達的主管不同意為公司坐牢,友達也不可能強迫員工。當然,當時友達如果不派出主管赴美呈堂,是否立即敗訴,後果堪虞,不得而知。這部分的問題,由於陳炫彬和熊暉勇於任事,以及陳炫彬在痛苦過程中重新體悟人生,在基督教信仰中獲得新生,絕口不提此事。以筆者的理解,由於友達董事長李焜耀的堅持,造成敗訴以後的後果更為嚴重,形成對李焜耀非常大的壓力,台灣的媒體報導友達訴訟失利,箭頭指向李焜耀的決策錯誤,不自量力向美國司法機關挑戰,造成損兵折將的後果。陳炫彬和熊暉雖然表態支持李焜耀,但是出獄後回台灣後並未留在友達服務。他們之間在六年訴訟與牢獄期間,對這件事的檢討,是否有不同的看法,不得而知,筆者也無意追問此事。但是,對於當時是否有其他選擇(alternatives),陳炫彬和熊暉可以留在台灣打美國官司,沒有看見事後的檢討。陳炫彬和熊暉等主管代公司坐牢,應該不能不去,不去友達可能會垮掉,因為友達的產品主要外銷美國,全球數萬員工(許多在中國大陸)的生計更是問題。這件事的商業考量與道德哲學議題應該可以當做一個重要的MBA Case Study(經營管理教材)來學習。 

陳炫彬在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寫信給友達董事長李焜耀,這樣說:「我們陷入antitrust的困境,說實在的,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也許我們自不量力,也許有一股傻勁,輕看司法強權的國家。還有法官對這項法律內涵的解釋竟然有那麼大的空間。總之,外面看我們似乎是台美兩地都失據了。……先從台灣總部看,正面負面評價都有,目前偏向負面,認為我們進退維谷。……我和熊暉被判了罪,連保釋金都被否決。……在美國這邊,我和熊暉則要面對牢獄之災的不確定性,上訴結果如何也是未知數,個人切身的心理煎熬不說,又在異鄉,如何自處?如何過日子?尤其是九月二十日宣判之後。……從三月十三日以來,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挫折,我自認是堅強的,做事問心無愧,不應該有這樣的結果。」這裡說明陳炫彬當時在入獄前心裡的煎熬,由於開始信主而感受到極大的釋放與平安。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二日,陳炫彬、熊暉在家人和律師的陪伴下到加州的聯邦監獄塔夫特(Taft)報到服刑。他們進了監獄,註冊登記,換上囚服,等待五小時,才被帶領進入監獄。

陳炫彬書中紀錄美國監獄委外管理的監獄的情形(Taft是一家美國實驗型的委外商業管理監獄,可以避免一些政府監獄的暴力與貪瀆行為)。監獄寬敞乾淨,二或三人住在一個開放式空間,每一個受刑人有專屬的置物櫃,住房內有乾淨的浴室,供應微波爐、自動洗衣機、烘乾機和冰塊。到這裡來的囚犯,必須是沒有暴力傾向的人。監獄佔地頗廣,監禁約一千五百位囚犯,有一個大餐廳、教堂、圖書室、教室、醫務室、健身房工作機房。戶外活動空間有足球場、壘球場、籃球場、網球場。還有麻將室,華人多的時候,可以開兩桌麻將。二〇一六年農曆除夕,華人獲准吃年夜飯,有三十幾個人。監獄管理非常友善、人性化,一個星期開放五天探監,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允許家人朋友來陪伴受刑人,會客室寬敞明亮,旁邊有販賣機販售冷熱飲料和餐點,還有孩子們遊玩的玩具。陳炫彬的家人、同事、同學、醫師、教會牧師和弟兄姊妹以及台灣駐洛杉磯辦事處官員等等紛紛來訪,友達美國辦公室的管理部為陳炫彬的聯絡窗口,負責安排來訪的時間和次數,每個月有一定的訪客流量計點。受刑人每個月有三百分鐘的電話時間,只能打出去,還有網路,可以收發電子郵件和下載音樂,是付費服務。事實上,陳炫彬的監獄日子還相當的「忙碌充實」的,和來訪的朋友們建立了患難見真情的友誼。這次判刑三年,監獄環境非常好,陳炫彬還立下了學習計畫,甚至和來訪的好朋友們約好出獄後的旅遊計畫。

在陳炫彬、熊暉入獄期間,律師團上訴到第九巡迴法庭的作業繼續進行。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在舊金山開庭,一方面向法官辯護,一方面申請保釋得到同意,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他們獲准出獄。之後陳炫彬還申請回台灣探視父親。可是在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陳炫彬在台北得到通知,法官駁回上訴,也就是說上訴失敗,律師團決定將此案提交華盛頓最高法院聲請判決,受理機會很小。於是,陳炫彬和熊暉又於二〇一五年四月和五月分別回到Taft監獄服刑,這是二次入獄。陳炫彬在獄中訂立作息時間表,努力學習,除了聖經,閱讀了一百多本書。在獄中陳炫彬不斷反省自己過去生活和工作中犯的錯誤,出獄後,陳炫彬在心靈和思想上都有很大的改變。由於監獄管理尊重人性,陳炫彬注意到監獄中的受刑人的言行舉止,改變地相當的溫和禮貌。筆者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發現,多數人並不希望犯錯犯罪,都渴望有正常生活,只要環境許可,人的本來善良的型態就會流露出來。傳統監獄的軍事與暴力式管理,多數的受刑人受到內外極大壓力,能夠改善的機會反而不大。陳炫彬在獄中迫切禱告,省察自己,體會到惟有扮好僕人的角色,才能做好領導者的工作,他思考到過去自己常有情緒化的情形,往往讓屬下不知所措。陳炫彬學習到更好的管理方式是用心關懷、傾聽、不做立即論斷。他認為一旦建立了團隊合作精神,成功便已經超過一半。陳炫彬從一個曾經領導與管理數萬人、年營業額高達數百億美元巨型企業的執行長,突然成為一個在異鄉服刑的囚犯,是他事前完全無法設想的一件事。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陳炫彬和熊暉出獄,下午四點三十分陳炫彬和太太金枝從舊金山機場搭飛機返台,熊暉的家人在美國。陳炫彬回顧過去七十八個月的試煉,而他終於走過了這一段煎熬的日子,讓自己洗心革面,得以重新出發。他在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四十分抵達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時,看見女兒和許多同事們拿著花圈歡迎著他,大家在喜樂和淚水中擁抱歡呼,一起走向更有挑戰的、更美好的未來。

(待續)  


♦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站立場 ♦ 

 

 

搜尋

追蹤我們

徵人啟事

41.png

稿約

43.png

新大學臉書粉絲頁

新大學臉書粉絲頁

QR code:

官方網站

web.png

LINE官方帳號

line.png

臉書粉絲頁

fb.png

趕食髦 Food Fashion Up

18836024_1698614263773063_6618469583031104682_n.png

「革命『仍』未成功,同志『更』須努力!」舊大學未竟的志業,香火必得新大學承接。鄭重邀請您的參與,就在這一天為「新大學」政論專欄網站的成立,再續熱忱共襄盛舉,為人類和平民主、公平正義的心力文明付出貢獻。 More...

© 2024 新大學政論專欄.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Allst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