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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9
原以為反對派和攬炒派議被掃地出門,只剩下建制派(親中愛港陣營)開會便順利得多,原來會變成內鬥內耗,相信不僅令港人失去信心,亦令中央感到失望和難過。
看完屈穎妍大姐文章<當議會沒了反對派>,估計很多讀者都有同感不快,原來代表地產集團利益石禮謙議員,一位在立法會混了21年的政棍,當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撰文炮轟「地產霸權」,副會長黃國健在立法會提出「全方位增加土地供應」議案,其黨友麥美娟發言時提醒政府不能放任地產商囤地,立即被石禮謙率先發炮批評工聯會挑動社會矛盾。
他更加嚴厲指責麥美娟議員是「靚妹仔」,指她說有地產商囤地,她都『懵』盛盛,因為未做過生意。石禮謙作為地產界代表,為主子發言無可厚非。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以為自己資格夠老,就可以橫行無忌,隨便出口傷人。
香港私樓價格是天價,值得港人引以自豪嗎?據一些民意機構調查,香港很多年輕人怕結婚生兒育女,就是因為負擔不起首期和银行供款,另方面,要申請公屋又要接受資格審查和要輪候多年,只能望樓興嘆。
可能石議員餐餐魚翅撈飯,不知民間疾苦,看不見萬計劏房住戶慘况,所以護主心切急於表現,向「自己友」亂槍掃射,建制派有此敗類,立即被「陀衰家」。
建制派議員絕大多數都是愛港愛國之士,但有個理論「就是一粒老鼠屎跌落魚缸內,就會臭不可擋毒死金魚」,希望建制派內要痛下决心,盡快掃除敗類,否則會連累聲譽,令「親者痛仇者快」。
筆者在本月3日才撰文罵過法援署,但原來罵得太輕了。法援署的胡作非為,罄竹難書。最近的例子竟然是:容許唐英傑(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被控的第一人)以法援公帑聘用大律師劉偉聰(因「非法初選案」而被控,是少數獲保釋的11人之一)作為其代理大律師。唐英傑案下周三(23日)便會開庭。
作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劉偉聰代理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唐英傑律師,劉偉聰於辯護過程中可接觸涉及調查及檢控違反國安法的機密及敏感資料,對劉偉聰就自己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辯護有利。法援署明顯袒護有關人員;誇張點說,法援署此舉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而從政治上、形象上也有欠公正。香港有逾千名大律師,難道便只有「國安法被告」之一的劉偉聰可以代表唐英傑?
筆者早在6月3日時便建議:「國安警察應立即進駐法援署,全面調查由鄺寶昌(法援署署長)以下所有插手過黑暴法援或批出公帑給夏博義這位「政客大狀」的案件,若發現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應立即予以拘捕。日後凡是再有涉及黑暴案件申請,國安警察也應對有份決定批出法援的人員全面審查,審查他們和他們的家人有沒有同情黑暴的言行或社交媒體評論,確保「爆眼女」這樣荒謬的事件不再重演。」與及「國安警察應要求鄺寶昌交出整個法援署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尤其曾經批出法援給黑暴的職員檔案,好讓國安警察能全面掌握有關人等的情況。」
看來國安警察真的應全面進駐及調查法援署、鄺寶昌本人及揪出法援署內的「黃絲」。我們納稅人的血汗公帑不應被用來資助黃大狀,更絕不應該用來協助國法安被告。劉偉聰作為國安法被告,一面可以賺取法援署的豐厚公帑律師費、一面可以窺探國安公署的法律文件,充分理解其理據、調查和訴訟套路;天下那有這樣的便宜事?這簡直是荒天下之大謬。特首林鄭月娥作為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作為特區之首,理應過問,立即煞停此事,並要求劉偉聰立即交還所有文件及不能留底。
政務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 AO) 的訓練,事事以英國為正朔。筆者請他們看看2013年英國在面對斯諾登爆料時,如何維護國家安全。英國立馬要求有份獲得斯諾登提供資料的《衛報》,交出所有相關電腦存檔,並在2名英國國安警察監督下,在《衛報》大樓的地窖,把存有相關資料的硬盤砸碎。香港的「AO」們事事奉英國人為圭臬,是否在這方面也要學學他們心目中的「祖家」/「祖國」,派香港國安警察把劉偉聰的電腦硬盤砸碎。當然,若真有此事,英國外交部又會完全忘記他們在2013年做過什麼,大力指責香港了。
香港真的是國家安全的蟻穴(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語),現在街頭的黑暴「硬對抗」消停了,輪到法援署這些「軟對抗」登場,而一向奉「英式管治」為正朔的「AO」們不作為,其實是幫兇,是在維持這個蟻穴不垮。執筆之時,剛傳來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鄧中華在澳門對港澳的真正愛國者的要求,或許香港特區政府也應對照一下,及時制止法援署的胡作非為。否則,由中央到港人眼睛雪亮,誰是真愛國?誰是假愛國,大家洞若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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