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至右:王榮村、胡卜凱、鄧維楨、孫隆基、何步正、黃樹民
(1)
近來參加了一場讀書會,閱讀霍夫士達特(Richard Hofstadter)的《美國的反智傳統》(Anti-Intellectualism in American Life)。該書台譯本剛面世,而不少人對川普現象也不無困惑,乃有此議題。我是主講者之一,不足一小時,言猶未盡,因此在這裡繼續發揮,期待這個討論在場外能持續。
會上主持人說:他初次從臺灣赴美留學、因期待與現實之間出現巨大不協調而感到文化震撼。因此我也以“文化震撼”破題,我本身早已對“震撼”免疫,遂轉述同校園的一位大陸研究生的震撼,他說:未來到美國前,以為美國是“科技先進國”,但他在數學系任助教,卻被班上投訴有“外國人口音”,沒能解釋清楚為什麼1/2+1/2不等於2/4!
我任教的那個校園裡的趣事還包括下列一宗:一名學生中了獎、贏得了一張赴夏威夷的來回機票,但在地圖上找不到目的地,很鼓氣,就去找老師問,老師發現他是在墨西哥灣搜尋夏威夷!
美國高校裡這類無知像是常態。根據問卷,明尼蘇達州有70%的大學生不知他們的鄰居是加拿大。有臺灣學生曾來問我,說看到網路上謂美國大學生竟然不知加拿大在哪裡,然否?我回答說此提法不準確,該說不知美國在哪裡,好比說不知俄、日、韓、越南坐落何方,中國不是沒有了座標。
而且,為什麼只把對象限於學生,家長呢?兩名從前南斯拉夫來寄住的女生告訴我,她們在談去年遊覽義大利的見聞,她們的美國主人插嘴時卻露了餡:她以為“歐羅巴”是義大利境內的一個地方!這還是有心申請歐洲學生來自己家短住的“接待家庭”(host family)哩!有從路易士安納到孟菲斯的鄉巴佬,在填表格時遇到填寫是否公民欄,問:“路易士安納是否美國?”
為什麼只把對象限於一般老百姓?美國的領導人呢?老布希的副總統奎爾(Dan Quayle)十分白目,他去糾正小學生的簡單拼字,反而是自己錯了,因此常成為傳媒的取笑對象。它們編了一則笑話:奎爾訪問拉丁美洲,在外交場合致詞、如此開頭:“請包涵,我得用英語致辭,因為我不諳拉丁文!”
2008年共和黨副總統競選人、阿拉斯加州長裴林(Sarah Palin)的無知更是騰笑國際,她顯然對美國捲入伊拉克的動亂惘無頭緒;她受電視臺訪問被問及:萬一她將來接替總統職,有對付俄國的良方否?裴林顧左右而言他,謂:俄國與阿拉斯加是鄰居嘛,俄國總統訪美必然先降落阿拉斯加!
這些菁英也受過高等教育的,我不無懷疑:這是否他們與選民親和的招數?奎爾還在參選時,我曾與一名美國老婦人指他是文盲,對方卻回答:“是又怎樣,他有性格(he has character)!”看來,無知還是贏招與賣點。
姑勿論政客是否上演“不脫離群眾”的戲碼,至少上述老百姓那些例子都有點“扯”,除非親聞,連想像力最豐的作家都杜撰不來。的確,除了剛降落地球的外星人,不可能對世界如此無知。他們肯定都接觸過我們所謂的“常識”,只是沒放在心上、或不知所云,終墮入兩者之間的惡性循環。
有人用美國人“夜郎自大”去解釋他們對世界的罔顧。問題是他們的無知也涉及本國,而且不限於世界地理知識,還包括數學與英文—是的,也包括英文! 故“夜郎自大說”是一種只從有意識的動機甚至道德立場解釋一切的思維,人與社會現象的複雜性卻遠勝於此。
不過,無知還未等於“反智”。任何社會都有無知,“反智”是指社會不尊重知識且討好甚至歌頌無知。在美國,後一態度背後有大環境的因素、有歷史因素、也有個體心理因素,容後分節討論。
(2)
霍夫士達特對“美國反智傳統”的歷史溯源第一個就數到美國的福音派基督教。基督教乃新舊大陸所共有,具美國特色的福音派不同處在它的草根性。在北美十三個殖民地,傳統教會組織原本很薄弱,而且每一個殖民地的移民皆來自歐洲各地,國教根本無從架設。因此遂擺脫了歐式國教將個人的人生教儀化的安排,而是由個人自己去尋覓教會,信仰不是國民生活制度化的一部份,而是有待收割的靈魂自求在基督裡獲得“再生”。
在18世紀下葉開國時還不怎樣,但至19世紀末,這種草根性的基督教即演變為“反現代”的民粹主義,其反智的本質暴露無遺。傳統的主流教會仍由知識份子掌控,他們面臨世俗化的批判與新興的達爾文主義還多少作出一些讓步,美國民粹式基督教則直視“現代性”為背離上帝,表現為一種毫不妥協的反智主義。
傳統教科書說:美國之立國受到啟蒙運動的影響,例如獨立宣言、三權分立,顛覆君權神授等等,這些都比法國大革命早,因此美國可以說是啟蒙運動的長子。然而,西方在啟蒙運動的同時,亦在進行“大覺醒運動”(The Great Awakening)。我在《世界通史》的課程裡已指出,它不純然是啟蒙運動的反動,而是與啟蒙運動形成相輔的兩翼,在推動廢奴運動上它比啟蒙運動更激進。
然而,“大覺醒運動”也確是對啟蒙運動的一個回應。它是基督教避免面對科學革命帶來的困境、不想在哥白尼太陽中心說上繼續與知識界作徒勞的纏鬥,轉向將信仰內心化,強調個人與上帝的強烈情感紐帶。信仰內心化也勢不免痛斥國教底下制度化的信仰之流於官樣文章,不是發發自內心的向神。
在此意義上,“大覺醒運動”代表了第二次宗教改革。16世紀的第一次宗教改革是將文藝復興的人文精神灌入了基督新教,打破中古大一統教會的壟斷,讓個人以自己的良知面對上帝。旋因宗教戰爭的爆發,大一統教會碎裂成對立的國教,而個人的良知則被“國有化”。良知私人化的落實有待“大覺醒運動”,新大陸則是這個落實的理想土壤。
1960年代,有學者視美國為世界史上第一個左翼國家,它的啟蒙憲法中居然一字不提“上帝”。此說把美國比擬作1960年代反帝反殖民風潮底下雨後春筍般湧現的“新國家”。1979年伊朗的“伊斯蘭革命”給學者又提供了一個新視角,也可以把美國獨立戰爭看成是一場宗教戰爭,是反國教—尤其是英國的國教—的革命。這裡有啟蒙菁英的革命,也有草根性的民粹革命,雙軌並進,既團結又鬥爭。
今日的美國是這兩個傳統的結晶。與共和傳統不斷深化平行的,是不斷爆發新的大覺醒運動,此處省略細節,至雷根年代,已經是“第四次大覺醒”(the 4th Great Revival),它是對1960年代以來的反戰、嬉皮文化、性開放、墮胎、同性戀以及非白人族群漸趨主流化的反彈。
“第四次大覺醒”顯著表現為“宗教右翼”(the Religious Right)的抬頭,將再生派基督徒(born-again Christian)小布希送進白宮。在全國各地,基督教草根運動發動在中小學課程內用“創世說”擠壓達爾文進化論的鬥爭,最終被啟蒙國家的最高法院判為“違憲”。然而,進入21世紀,仍有38%的美國人否定達爾文,有7千萬人是“再生派基督徒”(還不是全體基督徒的總數)。
中文裡將統整美國歷次大覺醒運動的意識形態revivalism譯作“振奮主義”,則是把美國立國的兩大精神支柱之一冷僻化了。
(3)
基督教民粹主義否定“現代性”可說是“蒙昧主義”(obscurantism),但和美國大學生的文盲化一般,頂多說替反智主義營造了大氛圍,未觸及“反智主義”的根本。反智主義之本質在仇視知識份子,指控他們思想有問題、道德上虧欠、人格墮落,甚至叛國。中國在文革期間攻擊知識份子是“臭老九”,即其典範。
美國反智主義對知識份子的抹黑,自然不會套用階級鬥爭的教條,反而是打著反共旗幟,且套用“適合國情”的人格理論、性別角色學說等話語(其實仍是教條)。我在2009年的《殺母的文化》中已簡約了霍夫士達特《美國的反智傳統》的思路:“[在冷戰年代,]‘同性戀’與‘有共黨關係’同屬致命傷,的確反映了該時代的心態: 50年代初麥卡錫時代,反共分子誣衊知識份子的伎倆即暗示他們同時是‘左仔’(commie)與‘相公’(faggot),兩者殊途同歸,皆屬‘非美行動’[Un-American activities]。”(中信版,頁145)
如果大陸文革期間非難知識份子的階級出身“有問題”,來給他們反動的世界觀定罪,20世紀中期美國的反智主義推理模式則是:知識份子思想歪了,因為他們的人格長歪了。他們沒有成長為美國式的男性,而是女性化、娘娘腔,有瑕疵的人格方才產生偏頗的思想。
霍夫士達特舉了1952年總統大選為例,當年是共和黨的艾森豪對民主黨的史蒂文生(Adlai Stevenson, 1900-1965)。後者落敗有客觀因素:民主黨當政已經20年、它的競選對手是二戰的英雄偶像。主觀因素是:史蒂文生雖曾參與兩次大戰,但皆事文職,從未任戰鬥人員,更糟的是他也從未與聞拳擊、打獵,或美式足球一類“陽剛的”(masculine)活動。他的唯一強項是出身自常春藤的哈佛大學,卻反而成了負值。
在把“知識性”與“女性化”等同的美式自由聯想指導下,紐約的一份報紙將史蒂文生的名字阿德萊(Aldai)改為“阿黛蕾德”(Adelaide)。史蒂文生的粉絲集中在美國的高校,尤其是常春藤,結果皆受到連坐,大眾傳媒給這一整批知識份子戴紅帽子,謂彼輩至少已經“粉紅化了”。
知識份子不是無神論就是懷疑論與相對主義者,政治價值觀偏向自由主義,好作批判與自我批判,不苟同冷戰分子那種黑白分明的簡單頭腦,因此易與敵人妥協,這種立場上的示弱源自他們荏弱的人格:缺乏“男子漢氣概”(manliness)。
《美國的反智傳統》出版於1964年,它舉的例子是1952年的。在今日“政治上正確”的壓力下,這類歧視女性化與“相公”的言論已不能進入主流,但心照不宣,長期以來右翼分子仍在用這個眼光看知識份子。
1992與1996年兩度競選共和黨總統提名的極端保守派派特‧布坎南(Pat Buchanan),有一次被邀與一位大學教授在電視臺上對談,他正眼都不望對談人一眼,對著螢幕說:“請告訴我有哪一屆政府是聽從教授之言決策的?”接著說:“每一所高等學府中都必須養一員馬克思主義者作標本 [如動物園中的奇珍異獸焉]!”
我記得在布坎南這次上電視前後,有州議員動議取消大學教授的終身俸、像其他工作般把它開放給自由市場去競爭,蓋教授終身俸違背美國的精神,使美國的大學成了培養“吃大鍋飯的共產主義溫床”,云云。
其實,布坎南自身是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出身常春藤的美國政客有必要向老百姓撇清:“我是站在你們這一方的,我依然是美國人!”相映成趣的是從國民黨時代開始,臺灣的部長級人選偏好常春藤名校的學位,今日大陸的上層子弟也走上常春藤路。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傳統科舉制、現代聯考制以及狀元情結在作祟—這是另一個馬戲團演出了。
(4)
霍夫士達特在《美國的反智傳統》中披露:美國反智主義醜化知識份子,除了戴紅帽子,還將他們“相公化”。他沒能進一步探討:這種抹黑之生效,是因為它不是出自某幫某派的說辭,而是訴諸一個更普遍、彌漫于文化中的前提。反智主義之能夠用這些說辭與全民對話,顯示這個文化前提是比反智主義更廣義的大氣層。
我在《殺母的文化》中談到一部電影:
“1965年美國電影《哈露》(Harlow)是20世紀30年代紅星珍‧哈露(Jean Harlow, 1911-1937)的傳記,其中有關她丈夫保羅‧貝恩(Paul Bern, 1889-1932)自殺事件的原委,在電影裡受到不符事實的渲染。哈露的丈夫自殺後,謠傳導因是他性無能,後來證明不確。電影不但把謠傳當史實,而且用如下情節再現:故事中哈露受兩名男士追求,一名是風流的電影小生,影射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 1901-1960),另一者是電影公司裡頗有造詣的名編劇,就是貝恩。前者約會哈露時,總把她帶往較嘈雜有生氣的酒店,或去看拳擊比賽,後者則總在比較幽靜的酒店,或去聽古典音樂演奏會。哈露終於選擇了文靜的貝恩,犯下一生最大的錯誤。洞房花燭之夜,哈露即哭哭啼啼地去找她的經理人,說發現丈夫原來‘不行’,他需要的是‘一名媽媽,不是一名妻子’!後來哈露與他鬧離婚,丈夫說自己很有文化,可以教會她很多東西,哈露說:‘文化!我不會自己去圖書館嗎!我要的是一名男子漢!’丈夫終於羞愧自殺。”(中信版,頁195)
這裡對“知識份子”的描繪不涉及政治立場的攻奸,無疑只是迎合大眾娛樂對八卦的熱衷、以及必須在很短的放映時間內交代情節,遂訴諸刻板印象,而且必須是在觀眾眼裡簡單化又具“可信度”的敘事。
歸根到底,是“知識份子”在“異性戀羅曼史”這個偉大的美利堅制度面前得了不及格的分數。我在《殺母的文化的形上導讀》一文中指出“異性戀羅曼史”(heterosexual romance)這個偉大的美利堅制度(a great American institution)在文化中的比重,與“孝道”這個偉大的中華制度在中國人裡的比重等量齊觀。
我的《殺母的文化》正處理美國人借所謂“中國式的人格”的材料,投射自己心底對性別角色模糊化、對平輩的男女關係墮落為母子關係等病態的焦慮。絲毫不意外,他們也把這個焦慮投射到本國知識份子身上。在此意義上,後者也成了“非美人格”。(這個概念是我《缺乏“性”與“暴力”:非美國式的人格》一文的標題。)。
(待續)
作者著有《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殺母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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