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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蔡英文(前右)2016年宣誓就職總統。(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中央社 105年5月20日
1944年12月2日張君勱先生發表專文,析論守法習慣的養成,可以兩義表出,一為政府尊重國法,二為國民愛護民權;有愛護民權的國民,自能強政府以守法。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在民權發達的台灣,目睹這個政府形同怪獸,無法無天,能不感慨萬千?
1946年12月25日,張君勱起草的《中華民國憲法》,經國民大會三讀通過。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至今仍是中華民國上下應該共守的公法,其實呢?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張君勱成《中華民國憲法》,而亂臣賊子現形。
張君勱起草這部憲法,有4個目的:國家統一、人民主權、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有效能的政府。他為了防範總統擅權,推出修正式的內閣制,強調行政院就是政府,並在第48條明定總統就職時的誓詞如下:「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宣誓就職後,聲稱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這部憲法裡只有一個國家,就是中華民國,英文叫做Republic of China。換言之,中華民國就是China,中華民國國民就是Chinese。近4年來,她卻只稱對岸為「中國」,既違反憲法,也違反條例。根據後者,對岸為「大陸地區」。她知法違法,自毀承諾,而且一再破壞這部根本大法,真的是中華民國總統嗎?
她的身分地位和富貴榮華,都來自中華民國,結果非但不認同,還想終極推翻。民進黨主席8年任內,她從未放棄黨綱所列的「台灣共和國」,因此,2016年9月28日在黨慶時口吐真言:「憲政體制是種羈絆。」為了擺脫羈絆,她不提中華民國,只說「這個國家」,但84.7%的國民,都認同中華民國,現在只好一夕之間改口,說「中華民國台灣」,用來騙取選票,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無以立足。
龔自珍先生說:「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敗人之綱紀,必先去其史;絕人之才,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對她來說,中華民國是「人之國」,不是「己之國」,所以必先去其史,在教科書等處痛下殺手,摧殘我們的青少年。
近4年來,她塗抹了中華民國的過去,損害了大部分國民的生計,今後還想消滅中華民國的未來。84.7%的國民,能讓她得逞嗎?
周玉山|考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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