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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奔自由卻失去自由!|揭露台灣法治腐敗 : 蔡英文迫害及遣返胡海波 ☆供稿者: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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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世人眼中的台灣,或許是美國反中的先鋒夥伴,不過,「投誠義士」的黃金歲月卻早在1990年代劃下句號;兩岸開放交流並簽署《金門協議》後,不論「劫機」或泅泳偷渡,服刑後遣返是後繼者的宿命。而香港反送中運動,意外開啟「投誠義士」的另一波高峰,但遺憾的是,他們未能扭轉命運。

張靜


投奔自由卻失去自由!中港異議人士來台下場曝光 揭政治庇護制度漏洞

新新聞◎林庭瑤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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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從廈門泅游到金門的中國異議分子胡海波(中),自述參加香港反送中運動,因此受到中共當局的打壓及監控。圖為胡海波2015年於中國留影。(取自胡海波臉書)

世人眼中的台灣,或許是美國反中的先鋒夥伴,不過,「投誠義士」的黃金歲月卻早在1990年代劃下句號;兩岸開放交流並簽署《金門協議》後,不論「劫機」或泅泳偷渡,服刑後遣返是後繼者的宿命。而香港反送中運動,意外開啟「投誠義士」的另一波高峰,但遺憾的是,他們未能扭轉命運。

胡海波,是這個時代悲劇的代表之一,他誤會了台灣並沒有《難民法》,並不收留政治難民;他還誤會了協助偷渡人士轉往第三地並不是台灣政府的義務,即使偷渡者是所謂的「維權人士」。自去年9月於廈門偷渡金門以來,他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無法轉送不能居留,他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台灣政府甚至不知該如何改變他的命運……。

胡海波廈門泅泳來台 如何處置成燙手山芋

胡海波生於1982年(現年39歲),湖南衡陽人,自稱「反共的民運人士」;2019年聲援香港參與遊行活動,曾經被強制送入戒毒所。根據參與援助胡海波的台灣人士表示,胡海波於2013年就協助中國工人維權運動,並在網路媒體「權利運動」擔任編輯志工,進行新聞採訪與時事評論;相關援助人士說,胡海波曾於2014年赴香港採訪雨傘運動,並於2019年參加香港反送中運動,因此受到中共當局的打壓及監控。

去(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大規模抓捕,胡海波在推特批評《港區國安法》,遭廣東警方告誡「會讓你消失」,於是他決定「投奔自由」,在去年9月25日晚間從廈門泅游到金門。上岸後,胡海波即表明自己是遭中共打壓的異議分子,希望尋求第三國的政治庇護,但是,他還是依法被轉移到高雄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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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異議分子胡海波,自述曾參加香港反送中運動。(資料照,取自胡海波臉書)

去年11月,胡海波一度絕食抗議,政府將他轉到民間替代收容所,但在今年6月被控「無故不報到」,又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8月底,他展開第二度絕食,並指控遭到非人道待遇,於8月30日吞入異物抗爭,要求轉往第三國(如美國)尋求政治庇護。

但據台灣官方人士說法,胡海波參與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具體事證不足,沒有台灣人權團體願意擔保,若要移送第三國,目前未有其他國家願意接收。

根據胡海波從高雄收容所傳出錄音檔的說法,他在8月30日上午5時30分在移民署高雄收容所,上廁所的時候昏倒在地,穢物沾黏一身,頓時覺得很沒有尊嚴,吞進2根1.5至2公分的「尖利異物」,採取極端手段抗爭。據官方人士說,胡海波是把塑膠衣架硬咬了幾塊吞入,並不是鐵製物品,送醫後並無大礙。

胡海波在收容所接受《新新聞》電話採訪時說,原本以為到了台灣本島會移到民間機構,卻被送到高雄收容所,自覺受騙。他以絕食方式抗議,第一次絕食第5天(2020年11月18日)有民間團體介入協調,台灣政府代表承諾,願意協助他轉至第三國尋求政治庇護,但需要半年時間準備;至於第三國是哪個國家?胡海波說:「去歐美等民主國家都可以,沒有特定要求。」

胡海波表示,從去年11月至今已逾半年,台灣政府未履行讓他轉至第三國的承諾,他指稱在高雄收容所受到非人道待遇(上了手銬、用槍抵住頭、禁止看電視等),覺得人性尊嚴已蕩然無存,於是日前進行絕食抗議,甚至以吞食異物的極端手段,爭取早日轉至第三國尋求政治庇護。但台灣官方澄清,移民署並沒有對胡海波有不人道的待遇。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機構表示沒有協助胡海波,對他的情況並不清楚。

稱受蔡英文感召 胡海波嘆來台後事與願違

胡海波感慨說,因為看到總統蔡英文慷慨激昂的演說,蔡總統公開聲明表示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民主鬥士,並願意提供來台協助,讓他萌生一絲希望,台灣帶給他一線生機,讓他有機會前往第三國,繼續為中國民主奔走發聲,沒想到來到台灣後,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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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多次公開表達「撐香港」立場。圖為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時,蔡英文曾簽下「香港加油」(資料照,取自蔡英文臉書)

然而,胡海波的自述說明與台灣官方的說法落差頗大。比如說,胡海波說有參加香港反送中運動,但官方人士認為具體事證不足,也沒有台灣人權團體願意擔保;胡海波說吞進2根1.5至2公分的「尖利異物」,但官方人士指那是他用牙齒咬了塑膠衣架,並不是鐵製物品;胡海波指受到非人道待遇,但官方人士直斥胡亂編造,沒有不人道待遇;至於要將他轉移第三國,官方人士表示,目前未有其他國家願意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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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來台「投奔自由」案例攀升 我官方戒慎恐懼

不只是胡海波以偷渡方式來台,最近中國大陸人士異常頻繁偷渡來台,讓台灣警方及海巡署疲於奔命。

一名中國大陸籍男子周鮮(34歲)今年4月30日從福建操駕軍規版橡皮艇及舷外機,花了16小時橫渡台灣海峽,一路躲過海軍、海巡及岸巡的監控,抵達台中港上岸,才被施工人員發現並報警;周鮮供稱橡皮艇在淘寶網花新台幣7萬元購入,且全靠iPhone手機的指南針一路開來台灣,因為「嚮往台灣民主,來台投奔自由」。檢察官於8月13日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周男起訴,沙鹿簡易庭法官於8月27日將周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也可上訴。

據台灣高檢署統計,自去年6月至今年6月,全台發生13起大陸人士偷渡案,偷渡地點包括雲林口湖、連江、澎湖西嶼、小金門、金門烏坵、台中港等地,遍及台澎金馬。這些偷渡犯大多年輕力壯,聲稱來台學習佛教、追星、投奔自由等,理由五花八門。此外,自8月17日以來,1周已有3起從福建偷渡至金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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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海巡查獲中國籍偷渡客(中)乘橡皮艇接近金門並試圖上岸。(資料照,海巡署提供)

台灣高檢署發現,去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各國採取嚴格邊境管制措施,加上中美關係交惡、兩岸關係緊張,中共軍機頻繁侵擾台灣空域,但這段期間中國大陸人士偷渡來台案件竟然不減反增,認為案情及動機可疑。因此,高檢署於8月25日函令全國地檢署要求盡速偵辦偷渡案,釐清他們的偷渡意圖是否刺探或蒐集台灣防務數據,並深入查明其真實意圖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

根據台灣現行法律規定,非法入境人士及中國異議人士入境台灣後,面臨三種情況:一是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處3年以下拘役並罰款新台幣9萬元,刑期結束後依照《金門協議》遣返中國大陸;二是,台灣政府會尋求人權組織擔任異議者的擔保人,以「收容替代」身分讓他們在台灣生活,但無法工作,也要定期向移民署報到;三是,以「政治庇護」的方式在台定居,但若是「非法偷渡」來台,將影響其申請庇護程序。也因此,多數的大陸偷渡客在服完該有刑期,就會按照第一項作法遣返中國大陸。

「不遣返也不給居留權」  台灣缺乏政治庇護法律

據台灣人權團體指出,台灣政府這幾年來對於中國異議人士的處理態度「非常消極」:「既不會立即遣返,也不會給居留權,基本上就是讓他們餓不死,但他們什麼也不能做,也無法工作,所以很多人待不下去就回到中國大陸,或自行尋求團體幫忙前往第三地。」也有專家分析,因為台灣沒有明確的政治庇護法律,比如《難民法》,台灣官方在審核中國異議分子並辨識其真假身分曠日廢時,庇護制度仍不夠完善。

胡海波案見微知著,自稱推動中國和香港民主的異議人士,以偷渡方式來台關押收容所內,在兩岸關係緊張之際,這類案例不減反增,在人道考量與國家安全之間,台灣政府面臨兩難的抉擇。但不容蹉跎的是,台灣政府缺乏明確的庇護制度與程序,需要盡快補上這個漏洞,這也是身為一個民主法治社會的基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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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台灣法治腐敗 : 蔡英文通共,並迫害及遣返中國民運人士胡海波 第一集(上)

◎低級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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