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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光|英國埃克塞特大學
【導讀】近日,巴以爆發自2014年加沙戰爭以來的最大規模衝突,聯合國中東問題特使警告,衝突“正向全面戰爭升級”。2021年5月16日,中國外長王毅主持聯合國安理會巴以沖突問題緊急公開會,指出由於某國阻攔,安理會至今未發出一致聲音,他呼籲安理會必須採取有力行動。那麼,巴以沖突究竟因何而來,背後困境何在?
一種分析認為,巴以內部政鬥是此次沖突的催化劑。以色列有意藉此衝突打破選舉僵局,而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則有藉此衝突爭取巴選民的動機。但這一分析還不足以解釋衝突所涉及的深層根源。本文指出:一方面,巴以沖突本質上是“猶太問題”從歐洲內部擴大到阿拉伯半島,進而形成猶太與穆斯林、西方與東方的意識形態對抗的外在表現。另一方面,巴以沖突也折射了阿拉伯世界內部的矛盾和分裂,其中領土爭端仍是核心問題。雖然以色列建國使阿拉伯國家有了一個意識形態上的共同敵人,但扮演重要角色的,仍是地緣政治意義上的國家利益衝突。隨著幾次中東戰爭的失敗,新成立的以泛阿拉伯主義或族群民族主義為基礎的阿拉伯國家,也漸漸與真正的巴勒斯坦人民的政治訴求越來越遠。而以美國為代表的外部勢力通過“一國正式對第二國許願第三國的土地”的方式攪渾水,更加劇了複雜的地緣局勢。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雜誌,原題為《巴以沖突:歷史根源和文明困境》,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君思考。
巴以沖突:歷史根源和文明困境
對於錯綜複雜的阿拉伯世界自身來說,巴以沖突無疑是一面鏡子,照映出了19世紀末期以來,籠罩在阿拉伯世界內部那種宗族與宗族、殖民地與殖民主、資本與人民、世俗與伊斯蘭教、民族主義與泛伊斯蘭主義、現實政治與理想主義之間的糾結關係。筆者並無意介入這一充滿爭議且富有感情的討論。而更希望能夠站在今天的中東局勢背景下,討論巴勒斯坦問題在當下世界政治格局中的位置。
▍在歐洲“中止”之處的巴勒斯坦問題
許多個世紀以來,巴勒斯坦經歷了埃及人、波斯人、羅馬人、阿拉伯人、突厥人、蒙古人的佔領。戰亂與貿易交通造就了這片土地上複雜的民族成份。直到19世紀,這裡依舊混居著穆斯林、基督徒,以及猶太教徒。1887年之後,由於耶路撒冷特殊的宗教地位,它成為了一個獨立的行政單位,直屬奧斯曼帝國中央政府。每年,耶路撒冷都會接納許多來自歐洲的基督徒朝聖者們。他們相信,耶穌在這裡受難、埋葬、復活、升天。當然,還有為數更多的穆斯林朝聖者。耶路撒冷對於他們來說,是第三大聖地。穆斯林們相信,按照一些聖訓的說法,這里便是先知穆罕穆德夜行登霄的地方。而對於猶太人,這裡更是獨一無二的聖地,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精神家園。自公元前10世紀,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成了聖殿,聖殿數次被焚毀的命運似乎也成為了猶太人歷史的象徵,而那面僅存的西圍牆,也成為現在猶太人們對於自我身份認同與歷史記憶的全部想像。
從社會結構方面,巴勒斯坦絕大多數居民為阿拉伯穆斯林。此外,穆斯林人口大部分居住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另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游牧的貝都因人。城市人口則大多為基督徒和猶太人。他們佔有著商業、政治、以及金融資源。作為一個大帝國的邊陲行省,民族似乎仍舊還是一個含混不清的身份。我們很難用今天所熟悉的統稱“阿拉伯人”去描述那些居住在這裡的穆斯林們。雖然他們主要講阿拉伯語,但似乎只有貝都因人才能在今天的意義上被稱為“純粹”的阿拉伯人。其餘的則可能是古迦南人、腓尼基人、或是古希伯來人的後裔。相比之下,教派與部族的認同則更為強烈。他們中間有遜尼派、什葉派,還有德魯茲派與歐洲裔的基督徒,當然還有信奉猶太教的猶太人——甚至不少也來自歐洲。巴勒斯坦社會基層的管理仍舊遵循部族制度,部族之間的利益衝突,不單單以和平的政治、經濟競爭方式出現,往往也會以武裝鬥爭的形式出現。而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奧斯曼帝國中央政府才會武力介入。
這種不同部族之間的糾紛與對抗形勢實際上有利於中央政府對這一邊陲行省的管轄。在這一地區,猶太人、德魯茲派以及基督徒為少數民族,真正能夠對帝國統治形成威脅的,便是佔據總人口80%左右的講阿拉伯語的遜尼派穆斯林。為了避免他們形成統一的分離勢力,維持帝國政府對於巴勒斯坦地區的鬆散管轄,維持該地區穆斯林內部的衝突局面實際上是帝國最為經濟的統治方式。而到了20世紀初期,對於與奧斯曼帝國有對抗關係的英帝國來說,最為直接的方式便是希望能從內部瓦解這一陳舊的、多語言多民族的帝國。巴勒斯坦,連同帝國邊陲的其它阿拉伯人區域則變成了英帝國希望動員的對象。
▍ “文明”內部的猶太問題
無論從文化、宗教還是情感上,游牧且信奉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總不是歐洲理想的伙伴。在勞倫斯(TE Lawrence)看來,那些能講一口流利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的猶太人要遠比那群阿拉伯人入眼多了。他明確表示,“他們......這套方式要遠比阿拉伯的習俗好的多”。阿拉伯只能是歐洲的他者。而相比之下,猶太及其傳統,則已經深入歐洲內部,幾乎成為了基督教歐洲傳統原罪的一部分。
當代的巴以沖突問題起源於西方的殖民史。但是,這一問題並不止於此。真正的以色列建國與大規模猶太人移民,則是更為深刻的霸權政治與歐洲反猶主義的綜合結果。現代的猶太復國主義開始於19世紀晚期的歐洲。1881年,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二世被一群革命者暗殺。隨之在俄國掀起了大規模的反猶浪潮。1882年,亞歷山大三世頒布“五月法律”,大批猶太人因此逃亡。在這之後,法國的德雷福斯事件出現。面對這種遍布歐洲的排猶反猶浪潮,一些激進的猶太知識分子開始結成團體。在俄國,一個叫做“錫安熱愛者”(Hovevei Zion)的運動吸引了大批猶太人。最早的猶太復國主義團體“比魯團”(Bilu Group)的成員便來自這一運動內部。
1882年,第一批比魯團成員來到了奧斯曼帝國治下的巴勒斯坦。他們全部是來自於俄國哈爾科夫的大學生。這批理想主義者在1882年發表的比魯團宣言中,動情地召喚所有在“流亡中的兄弟姐妹”,遵循希律王的教導“吾若不自救,豈有人救我”?他們將2000年的猶太歷史敘述成為一個抗爭、流亡、回歸的史詩。將19世紀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視作喚醒沉睡猶太人的火花。宣言中讓猶太人重拾驕傲,忘記虛妄,以神的教導為律法綱領,凝聚成一個統一的民族,進而重建一個猶太民族的國家。在這一宣言中,猶太復國主義者們第一次正式提出回到耶路撒冷。這批理想主義者們將《舊約》中的敘述作為整個猶太歷史,特別是猶太建國歷史的一部分。其合法性是神對猶太人國家的許諾。在實踐上,他們向奧斯曼帝國的蘇丹請求在其境內的內政、管理等政治權利的自治。而僅在外交上遵從奧斯曼帝國權威。雖然這一模式實際上與奧斯曼帝國一直以來對於巴勒斯坦地區的管理並不衝突。但是,奧斯曼帝國政府並未在法律上真正認可這群早期猶太復國者們的行動。
宣言表示,西方國家的發展已到盡頭,而西方人的希望則漸漸在東方升起。這批逃出西方國家的猶太人們則自詡為這一歷史進程的先覺者。有趣的是,儘管誕生在反猶浪潮甚至是種族屠殺的背景之下,這一政治敘事並未宣布西方文明的終結。相反,卻將猶太復國運動視作是西方在東方的新希望。而猶太人,則是這一新希望的先驅。這一敘述在後來的另一篇猶太復國主義運動的重要文件中也得到呼應。1896年奧匈帝國猶太裔記者希爾多·赫茲(Theodor Herzl)在德雷福斯事件之後以德文寫出了《猶太國家》(Der Judenstaat)。在文中他認為,反猶思潮在某種程度上是長久以來歐洲內部宗教與經濟歧視(甚至是嫉妒)心態的反應。猶太人在他們歐洲各自的“祖國”裡盡心盡力,為社會文明與經濟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作為“愛國者”卻不為社會所接受。縈繞歐洲的所謂“猶太問題”實際上是一個社會問題。而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出路,則是將其變成一個世界性的政治問題,並交給“文明國家”的全球議會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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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紀背景下,“文明國家”這一提法值得深思。19世紀歐洲拿破崙戰爭之後形成的國際體系認為,“文明國家”是和平的前提。這種體系的基礎是一種武力均勢與權利平衡。這種平衡僅可能通過在“文明國家”之間建立一種近乎騎士之道的行為準則達成。國際法的約束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道義與武力均勢的結果。武力均勢是一個非常容易被當代現實主義者理解的原則。但“道義”的準則便需要放在19世紀歐洲殖民擴張的背景下去理解。雖然,現代國際法的理論話語是建立在對於歐洲古典自然法的批判基礎上的。但是,我們仍不能輕易地將其視作一種同自然法的絕對對立。實證主義認為,自然法對於道德的討論過於抽象。因此,不能夠將道德作為判斷法律適用範疇的標準。但是,這並未賦予現代歐洲國際法體系天然的普世性。
隨著殖民擴張,如何界定這一騎士精神適用的範疇便是形成格勞秀斯國際法體系的根本問題之一。文明與非文明的區別,則是這一範疇的標準。對於歐洲殖民者來說,這套規範歐洲內部戰爭與貿易的法則並不適用於那些歐洲之外的所謂“非文明”國家。只有“文明國家”之間才有平等協商的基礎。而“非文明”國家,則是被現代歐洲國際法條約體系排除在外的他者。現代國際法原則及法律精神的普遍化,在這個意義上便是隨著歐洲殖民擴張而出現的非歐洲國家的“文明化”。而這一過程,則是隨著殖民、基督教傳教、戰爭、甚至是屠殺而達成的。
回到猶太復國主義的問題上,可以發現,無論是歐洲近代史上的反猶運動,還是19世紀末歐洲猶太復國運動,都並未自外於這一“文明國家”的範疇。1917年11月2日發表的支持猶太人建國的《貝爾福宣言》是一個很有價值的例子。《貝爾福宣言》不能被視作是一個法律文本。它是1917年英國外務大臣亞瑟·貝爾福回复英國猶太商人沃爾特·羅斯柴爾德勳爵的一封公開信。信的內容非常簡單,即英皇政府支持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民族之家”(national home)。前提條件是,不得傷害在巴勒斯坦的非猶太民族的公民與宗教權利。宣言中用了概念非常含混的“民族之家”來替代“民族國家”或者是國家這類概念。雖然奧斯曼帝國在19世紀中期已被歐洲國際法體系接納為“國家大家庭”(family of nations)的一員,然而宣言發表時,英國政府正在試圖調動阿拉伯半島上的阿拉伯人團結抵抗奧斯曼帝國。亨利·麥克馬洪向阿拉伯人保證,倘若加入協約國對抗同盟國的奧斯曼帝國,那麼在戰爭結束之後,阿拉伯人便可以實現獨立建國。但正如文中先前所提及的勞倫斯所言,相比猶太人,阿拉伯人則完全是一群非文明的他者。事實上,猶太復國運動的提倡者們也盡力希望將巴勒斯坦塑造成“沒有人民的土地”。而對無主之地或者是“非文明”民族所佔據的土地按照格勞秀斯的國際法原則,則是可以被佔領與支配的。因此才會出現所謂“一國正式對第二國許願第三國的土地”這種情況。在這個意義上,現代的巴以問題衝突,仍舊起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洲國際法體系中那臭名昭著的例外原則上。
▍ “猶太問題”的國際化
英國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的中東政策直接影響到了今天阿拉伯地區的政治結構。同樣,作為一個歐洲內部問題存在的“猶太問題”也同樣通過殖民擴張與作為歐洲“他者”的阿拉伯穆斯林世界形成了對抗,並最終成為了一個具有“普遍”影響的世界問題。伴隨這個過程,一個獨立的包含著阿拉伯民族主義興起的“巴勒斯坦問題”也逐漸成形。理解這樣一個歷史過程,則必須將這兩個問題作為知識史的問題,放在一個更為廣大的殖民史現場中去理解。
伴隨著猶太復國主義出現的,是帝國的瓦解與現代民族意識的出現。在猶太復國主義出現後的相當一段時間,歐洲的猶太人向巴勒斯坦地區的移民是以購買的形式取得在該地區的土地擁有權的。但隨著猶太移民的增多,特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納粹德國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清洗政策,越來越多的猶太移民湧入巴勒斯坦地區。從當地原始居民手中獲得土地的方式便漸漸變得更為激進。在喬治·科克的《戰時中東》一書中,他引用一些猶太人的回憶表明,在這段時期,猶太人攫取社會資源的方式包括:賄賂英國與阿拉伯地方長官、法律訴訟、甚至是武力奪取。而無地阿拉伯人的增長也為後來穆斯林極端主義埋下基礎。
由於這種以資本擴張為主線的土地資源重新分配也牽涉到了新猶太移民與原有大地主(很多情況下是信仰伊斯蘭的阿拉伯人)之間形成了共謀或競爭關係。在原有阿拉伯社會內部的部族衝突情況下,這一情況又使得阿拉伯社會內部以經濟資源為基礎的社會分化取得了新的政治性意義。20世紀早期的猶太復國主義發展,在經濟上多依靠猶太國民基金的支持。這同樣與這時期迅速膨脹的金融資本主義相結合。到20世紀40年代,一些受到西方現代教育與金融訓練的阿拉伯人也開始意識到這種在金融資本支持下的土地擴張的危害性,因而也採用組織“阿拉伯民族基金”的形式,試圖協助阿拉伯農民與新興“中產階級”與這種急劇擴張的金融資本對抗,保護土地資源。
▍反思“文明衝突”話語模式
20世紀初期開始逐漸形成的巴以沖突不僅僅是一種對於土地資源的爭奪。本質上作為歐洲內部問題的“猶太問題”得以擴大到阿拉伯半島,並進而形成一種猶太/穆斯林,甚至是西方/東方的意識形態對抗。在英國殖民勢力擴張背景下產生的現代阿拉伯民族主義在奧斯曼帝國分裂消亡之後也開始轉向更具民族國家特色的獨立建國與反殖民運動。在一戰背景下,作為一種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方式,阿拉伯民族主義被充分調動起來。在這一過程中,最為著名的便是英國駐埃及高級專員亨利·麥克馬洪在1915年10月24日回复麥加聖城守護者侯賽因·伊本·阿里的一封信。在信中,麥克馬洪表示,除了在原奧斯曼帝國境內“梅爾辛區、亞歷山大勒塔區、大馬士革區、霍姆斯區、哈馬區、阿勒頗區以西的敘利亞部分之外”,生活在其餘地區的阿拉伯人,在不侵害到英國與法國利益的情況下,應允與獨立建國。這便是著名的麥克馬洪承諾。然而,在這一承諾中,麥克馬洪所指出的不屬於純粹阿拉伯人的區域並不明確。在阿拉伯人看來,傳統的“大馬士革區”所指即是以大馬士革為首府的“敘利亞省”,而敘利亞省則包含了巴勒斯坦地區。
在絕大多數對於巴勒斯坦問題的敘述中,領土的爭端被視為核心的問題。同時,這一問題又被更多歸咎為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在民族主義興起後所產生的爭端。即便是在阿拉伯知識分子眼裡,阿拉伯民族主義也被看作是被“發明的”,這一話語可追溯到喬治·安東尼斯(George Antonius)完成於1938年的《阿拉伯的覺醒》 (The Arab Awakening)一書,這本書一般被看作為英語世界中第一本有關於阿拉伯民族主義興起的歷史著作。喬治·安東尼斯出生於黎巴嫩境內一個希臘正教家庭,成長於埃及,隨後在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受本科教育。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安東尼斯都在巴勒斯坦地區從政,同時還兼任英國外交使團翻譯工作。在對其眾多讚譽中,他的“正宗優美的英語”被反复提及。他在退休之後寫作的《阿拉伯的覺醒》一書,在英語學界被認為是第一部能夠展現“阿拉伯人角度”對於巴勒斯坦問題看法的作品。安東尼斯寫這本書,更大程度上是由於美國人在一戰之後逐漸興起的對於中東事務的興趣。他們迫切希望能夠找到一個合適的切入點,既能避免像英帝國政府那樣,過多以殖民帝國的政策形式介入,也能防止觸及到當時在西方媒體中以頗有影響力的“猶太問題” 。在美國商人的建議下,退休後的安東尼斯開始關注“近東事務”。他應邀加入了美國商人查爾斯·克萊(Charles Crane)出資建成的當代世界事務研究所(Institute for Current World Affairs)。克萊也迫切希望能夠推薦安東尼斯進入到美國學界,在給當時哥倫比亞大學校長的一封信中,克萊盛讚安東尼斯,稱其出身於一個“傳統的希臘家庭”,從“牛津和索邦取得博士學位”,講著一口“最正統的牛津腔英語”。並且,“既非猶太人,也不是阿拉伯人”,因此一定能夠“不受那些種族問題干擾,提供最為客觀的觀察”。
這封熱情洋溢的推薦信自然不符合實際情況。當時的安東尼斯只有一個劍橋大學醫藥科學本科學位。他在猶太復國主義中的名聲也是純粹的積極的“阿拉伯人的宣傳家”。安東尼斯希望,通過自己的寫作,能夠切實參與巴勒斯坦,以及更大的阿拉伯國家民族獨立的問題。在接受了美國當代世界事務研究所的席位之後,他也表示希望“為自己的地區”做一個徹底的調查。他認為自己的作品絕不僅是“宣傳”。但同時,他通過自己的寫作與講演,不斷地向英語國家的聽眾們強調:“阿拉伯......也是一個文明的人群。”而自己則希望在“兩個文明”之間建立起一個“橋樑”。
在傳統的歐洲與美國知識系統中,“阿拉伯”是被作為一種殖民知識展開的。“巴勒斯坦問題”僅僅是在帝國外交中所產生的技術性問題,其知識屬性是建立在對於作為他者的“阿拉伯文明”的認識需求上的。安東尼斯的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將這一問題一次放在了現代西方知識結構中,也第一次將阿拉伯資源/阿拉伯視角的問題擺在了歐洲觀察者面前。安東尼斯將自己視作是“阿拉伯”在英語知識體系中的代表,其代表性的前提是他必須被歐洲知識體系所接納。安東尼斯得以言說的基礎,當其作為巴勒斯坦地區政務官員時,來自他與英國殖民體系在製度上的密切關聯。而在其退休之後,則來自其與新崛起的美國的世界秩序觀念相呼應。正如勞倫斯的論述一樣,安東尼斯的討論在很大程度上也集中在將阿拉伯塑造成一個“同樣具有文明的人群”。而阿拉伯的抗爭,則意味著阿拉伯作為一個文明群體的“覺醒”。
▍阿拉伯的覺醒?
“阿拉伯覺醒”的敘述意圖在阿拉伯內部創造一種普遍性,這種普遍性的基礎是對於統一的“阿拉伯民族”的認同。泛阿拉伯主義(pan-Arabism)是受西方教育影響下產生的一代阿拉伯知識分子中形成的政治意識形態,其中19世紀中後期的基督教傳教士也扮演了重要的“啟蒙”角色。同時,在伊斯蘭思想內部所產生的現代主義傾向也促使一批知識分子,開始從二元對立的角度,思考伊斯蘭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差異性。兩種文明間的二元對立思維模式在這種殖民擴張的語境下形成,並進一步促成了部分阿拉伯知識分子們對自我精神資源的批判,其批判也反映了在歐洲思想內部形成的文明標準的普遍化。這種反思同樣也對伊斯蘭思想內部傳統的針對基督教的優越感提出了挑戰。當然,這類反思與思想衝突多出現在埃及、大敘利亞地區以及奧斯曼帝國內部,且不包括而真正屬於貝都因人的那部分“阿拉伯人”。1911年,一群在巴黎受教育的阿拉伯知識分子組成了第一個泛阿拉伯民族主義小組“青年阿拉伯小組”(al-Fatat),其中不少成員均來自於索邦大學。這批知識分子也更具有世俗化特點,其泛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政治訴求也更傾向於符合現代西方標準的建國、獨立、統一、去殖民等主權要求。
但是,泛阿拉伯主義並不能真正代表所謂“阿拉伯的覺醒”。在阿拉伯半島內部,特別是貝都因人內部,其部族之間的認同往往更為強烈。建立在部族聯盟基礎上,以活動領域為範疇的族群認同(wataniyyah)往往要比來自知識階層所要求的,泛阿拉伯(qawmiyyah)的認同要更為直接。這種族群一體化的建國方式雖然要比傳統貝都因社會中建立在氏族基礎上的認同困難,但與埃及與奧斯曼帝國知識分子階層所提出的泛阿拉伯主義的認同相比,前者無疑更具有群眾基礎。1932年沙特獨立建國便是在這種族群認同與英法殖民體系協商的基礎上出現的結果。巴勒斯坦地區迫切的獨立訴求,也可以被納入到同樣的認同秩序中。其差別,便在於相比阿拉伯半島其他地區,巴勒斯坦地區人民所面臨的最直接的是與猶太復國主義者之間的領土爭端。而這一爭端,要比單純在宗教意識形態上伊斯蘭與猶太教之間的衝突更為現實和緊迫。而這是泛阿拉伯主義運動與其他阿拉伯地區族群建國運動都無法直接代表的。因此,“阿拉伯的覺醒”在其發生之初,便存在著意識形態與政治實踐的分裂可能。與作為歐洲內部問題的“猶太問題”相比,自始至終都作為一個“他者”出現的“巴勒斯坦問題”在其開始,便缺乏其獨立性與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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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泛阿拉伯主義的意識形態來說,伊斯蘭作為一個宗教意識形態甚至更容易在人民中形成共同體。雖然泛阿拉伯主義的思想資源之一來自於伊斯蘭對於穆斯林大同“烏瑪”(ummah)的想像,以及穆斯林共同體的認同。但是在近代阿拉伯世界中普遍存在的階層分化、族群分化、部落分化等現實,加上缺少徹底的社會革命這一現狀,使得泛阿拉伯主義這一政治意識形態難於取代伊斯蘭這一宗教意識形態。因此,便不難理解,穆斯林宗教反抗運動得以從19世紀末期至今,一直都在“巴勒斯坦問題”中發揮作用。
▍ “巴勒斯坦問題”的失語
“巴勒斯坦問題”是隨著以色列建國而國際化的。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殖民帝國力量在中東形式上的消退是以阿拉伯國際獨立建國為標誌的。但這一過程,也伴隨著美國作為新興帝國勢力在阿拉伯世界的擴張。與歐洲殖民的差序秩序不同,美國所提出的國際秩序想像建立在國家間形式平等之上。這一點在其20世紀早期所支持的阿拉伯問題話語中便有所表現。至少在20世紀90年代之前,美國的新帝國模式都處在這種秩序下,其帝國的差序結構以及霸權政治模式與殖民帝國的政治模式並不相同。對於中東世界來說,雖然隨著1948年以色列的正式建國,反對以色列成為分佈各地的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的共同問題。但隨著幾次中東戰爭的失敗,新成立的以泛阿拉伯主義或族群民族主義為基礎的阿拉伯國家也漸漸與真正的巴勒斯坦人民的政治訴求越走越遠了。
近來,隨著阿拉伯國家的政治變動,海灣國家開始傾向維持並加強他們已有的族群認同,以求防禦來自政治伊斯蘭極端主義的威脅。而北非與大敘利亞地區經歷過政治變動的國家,則開始傾向政治伊斯蘭。民族獨立與反殖民話語雖然在形式上賦予了阿拉伯國家一種政治認同的結構,但是在實踐層面上的中東政治仍舊處於分裂狀態。即便在上世紀納賽爾為首的泛阿拉伯民族主義取得巨大勝利的時期,以沙特為主的一系列在部族民族主義精神下成立的阿拉伯國家,則試圖通過泛伊斯蘭主義的政治號召,以期能夠合法化其與泛阿拉伯主義世俗化政權擴張的對抗。1962年,沙特支持下的世界穆斯林聯盟便是在這一過程中形成的重要對抗性機構。其與穆斯林兄弟會聯合,成為了海灣穆斯林國家對抗埃及為主的泛阿拉伯主義世俗政權的重要意識形態武器。雖然以色列建國使得阿拉伯國家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共同敵人,但是,從五次中東戰爭的局面來看,扮演重要角色的,實際上仍舊是地緣政治意義上的國家利益衝突。除了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之外,其餘所有針對以色列的中東戰爭,阿拉伯方均由埃及、敘利亞、黎巴嫩、伊拉克等在泛阿拉伯主義與阿拉伯社會主義世俗思想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政權組成。在這個意義上,“巴勒斯坦問題”甚至在阿拉伯世界內部,都已經成為了一個他者的問題。與相對具有延續性的“猶太問題”相比, “巴勒斯坦問題”從其開始直至如今,都受到阿拉伯世界內部分裂的困擾。
近年來發生的阿拉伯世界政治變動,則是阿拉伯世界中起始於19世紀末期的兩種思潮矛盾的最新表現,即泛阿拉伯主義世俗化的統一目標與泛伊斯蘭主義宗教意識形態的統一目標之間的根本衝突。必須指出,這一沖突完全不具有任何革命性意義。這一沖突造成的直接後果,便是這中東地區進一步的碎片化。而這一傾向,則恰是對於二十世紀阿拉伯國家民族獨立目標的反動。另外,中東動盪還顯示出了一種新的矛盾走向,即在海灣國家內部,石油資本興起之後造成的國家內部結構性分層與國家之間權力平衡的再爭奪。除了沙特阿拉伯之外,一些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建立起來的諸如阿聯酋這樣的新興海灣食利國家,都開始意識到逐漸極端化的泛伊斯蘭主義,對建立在石油資本之上的現有利益階層的挑戰。因此,也開始逐漸轉向更為保守的部族民族主義認同。2004年阿盟得以簽署協議,禁止在本國歸化巴勒斯坦難民,除了為維持“巴勒斯坦問題”的目的之外,也包含了海灣國家希望保護本國族共同體及利益分配結構的目的。在這種部族民族主義影響下形成的收縮政策之外,卡塔爾所持的激進擴張其在阿拉伯世界內部影響力的政策更進一步促進了中東地區的碎片化進程。由於看到了瓦哈比主義對於現有統治階層的影響,針對泛伊斯蘭主義,沙特逐漸轉向更為實用主義的態度。而新崛起的卡塔爾,則熱切希望通過其石油資本取代沙特,成為這一泛伊斯蘭主義運動的國際領袖。這種兩種意識形態的對立,甚至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內部都有反映。法塔赫與哈馬斯之間的矛盾,便是其政治表現。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14年第1期,原題為《巴以沖突:歷史根源和文明困境》。圖片來源於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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