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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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憲法·人權》 ☆來源:獅子之桑提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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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1

文|三聯書店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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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憲法·人權》是費孝通先生於六十多年前寫的一本小冊子,被稱為“未經'國定'的一冊公民讀本”。

這本介紹民主的普及之作,以嘮家常、講故事的方式介紹民主思想的內涵,談論民主政治的基本認識。全書以民國時期社會和政治現象為背景依托,生動地闡述美、英、德、法等西方國家民主政體的發展和衍變,對照當時國內的現實和案例,從而使普通民眾了解到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於政治應有的最低限度的常識。在短短的四五萬字篇幅裡,作者談國家,談歷史,談政府,談人民,談憲法約法,談民法刑法,可謂面面俱到。民主、憲法和人權本是極為嚴肅、深奧、艱澀的話題,可是在費孝通先生的筆下,卻毫不晦澀死板,全篇以與友人的爭辯、夫妻間“閨房私語”、保姆悲慘境遇,甚至給孩子講故事等故事化、口語化、生活化的方式來呈現,使全書顯得生動活潑,讀來通俗易懂、平易近人、別有風味,真真令人叫絕。

本書在1946年出版時,潘光旦先生就指出:這是一本“高小的學生可以讀,中學生、大學生都應當讀,身為民主國家官吏而多少被妄自尊大的心理所驅策的許多朋友更不可不讀”。曹聚仁先生在《文壇五十年》中討論現代散文家之外的散文時,對此書和費孝通的文風給予了極高的評價:“如潘光旦之談優生學,何永佶之談現實政治,馮友蘭之談人生哲學,費孝通之談社會問題,也都走的是閒話的路,和當時'標語口號式'大文章異趨的。”“王崑崙的《紅樓夢人物論》,馮友蘭的《新世訓》和費孝通的《民主·憲法·人權》,從內容說,這都是傳世之作,從形式說,也可說是有了蒙旦散文的風格……費氏的散文'深入淺出,意遠言簡,匠心別見,趣味盎然'。都為其他文藝作家所不能及的,雖說他們都不以文藝作家見稱。”

費孝通( 1910—2005),江蘇吳江人。費孝通小的時候身體異常羸弱,被小朋友們稱為“小廢物”。為此,他曾滿腹委屈地質問母親:“我為什麼非得姓'費'?”因為“費”、“廢”同音,致被戲嘲。可這位“小廢物”後來成了百年中國社會學、文化人類學史上可圈可點的人物。費孝通先生一生所得的頭銜較多,有: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社會活動家;教授、副院長、中科院學部委員、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等。可他一生最在意的,卻是他的學術生命和知識分子的使命,無論他在青年留學時期、 “魁閣”時代、“右派”時期、“文革”劫難期、復出後,還是身居高位時,他從未放棄過他的學術、他的田野調查工作,可以說他沒有一天不在自己的知識分子的定位上。他於暮年時依舊選擇“秀才”為自己的最後身份;他一生都在走著自己開拓的“江村經濟之路”;他的一生“充滿傳統士人的憂患情懷,但又是一個現代型的知識分子”。後人評他:“終生踏遍青山,常將民生縈懷”。

費孝通先生是中國社會學和人類學的奠基人之一,在學術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一生寫下了數百萬字的著作。他於29歲時,寫出了《江村經濟》,之後一發不可收拾,《祿村農田》、《生育制度》、《鄉土中國》、《鄉土重建》、《民主·憲法·人權》等,接踵問世,本本都成經典。除了學術著作外,他還寫有大量散文隨筆,談人憶事、說中講外,無不多姿多彩、韻味別緻。而且難能可貴的是,他的文章文風樸實、深入淺出、行文優美;特別是他的學術著作,寫得深刻而不艱澀,既不板著面孔、端架子,更沒有難懂的術語和莫名其妙的句子。他曾說:“我所看到的是人人可以看到的事,我所體會到的道理是普通人都可能明白的家常見識。我寫的文章也是平鋪直敘,沒有什麼難懂的名詞和句子,而且,又習慣於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下筆很快,不多修飾,從小老師就說我這樣毛毛草草,成不了大器。”這番自謙之詞,對後輩晚學如何寫出好的學術文章,可謂不無教益。

民國三十五( 1946)年8月,《民主·憲法人權》由上海生活書店出版,不到一年,就連續五次再版,之後六十多年,沒有出版。此次為大陸第一次刊行簡體字版。

1984年,三聯書店在重刊三十七年前的《鄉土中國》時,費孝通先生曾寫下:“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經歷中留下的一個腳印,已經踏下的腳印是歷史的事實,誰也收不回去的……這裡所述的看法大可議論,但是這種一往無前的探索的勁道,看來還是值得觀摩的。”這樣的語句,同樣適用於此次出版的《民主·憲法·人權》;這本書不僅展示出青年費孝通很多閃光的思想與卓見,而且或令半個世紀後的今人仍有自嘆弗如之慨。

2013年1月


 一  人民·政黨·民主

投票自由不受拘束

我還記得前年在美國北部一個農家做客,主婦太太和我們談起了羅斯福的新政,我就問她你是哪一黨的?她很簡單地回答我: “共和黨。”我接著又說,“你常去開黨團會議的麼?”她不大明白我這問題,張大了眼睛表示要我解釋一下。所以我又補充說:“你們怎樣入黨的?入黨的手續怎樣?有沒有黨證?交不交黨費?”這些問題把她更弄糊塗了。“對不起得很,我不很明白你的問題,我說我是共和黨人,意思是我上一次大選時投威爾基的票,我覺得羅斯福總統做了太久,該得換換人了。 ”

我對於那位太太的話也相當的不清楚,因之不能不再問下去: “你每次選舉總統都去投票的麼?每次都投共和黨候選人的麼?你是不是考慮那位候選人中不中你自己的意,只要他是共和黨推舉出來的,就投票選他麼?——”

她很不好意思地搖一搖頭: “按理我有了權利就該投票,可是也有時懶得去。譬如說,蘭登和羅斯福競選那一次我病了沒有去。”她笑一笑:“若是我去投票,我會選羅斯福的。”

“蘭登不是共和黨的候選人麼?”我插口說。

“是的,可是我不喜歡他。”

“你不是自己說是共和黨人麼?”我又問。

“可是,這並不是說我一定要投票選那個我不喜歡的蘭登呀。這次我們縣里選舉議員,我又投了民主黨候選人的票。因為我認識他,他是個好人。費先生,你以為我說是共和黨人就必須投票選共和黨候選人的麼?那不是民主。我有我的自主,誰也不能一定要我投誰的票。上一次我選威爾基,湯姆(她的丈夫)就投羅斯福。投票前一天,我們兩人還辯論了一場。湯姆也是共和黨人,可是他這次去外邊去走了一趟回來,偏說羅斯福好。他說了許多理由,我還是有我的成見,他說不服我,我也說不服他,各人投各人的票。”

“那麼,你所謂共和黨人是什麼意思呢?”我不能不追問了。主婦太太給我問住了。她的女兒在旁卻笑起來了說:“孝通,你像個法西斯蒂!”

我沒有想到會戴這頂黑帽子,不免驚異地把眼光轉向那位小姐。

選舉票是人民的力量

那位小姐放下手裡的織物, “孝通,你問我媽什麼入黨手續,什麼黨證,什麼黨費;你又認為一個人一定要受黨的拘束投票,這些不是法西斯蒂麼?我們美國是沒有這一套的。我們喜歡誰就選誰。候選人要千方百計地討我們喜歡,想得到我們手上的票。這張在我們手上的票是我們自己的,也靠這張票,我們的政府不敢得罪我們。若是我們沒有投票的自由,美國怎能自稱為民主國家?”

主婦太太打斷了她女兒的話,插口向我解釋說: “我說我是共和黨人,意思不過是我大體上同意共和黨的政策。其實,那是因為我的父親是共和黨的同情者,我也就繼承了他的成見,我們在大選前總是要先去註冊的,凡是合格的選民都可以去註冊。註冊時我就填上共和黨,我可以參加共和黨推舉候選人的大會。我若不註冊共和黨,我就沒有推舉共和黨候選人的權利了。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最後投票時一定得投共和黨的候選人。我們是在一個圍著布幕的小房間裡投票的,沒有第二個人知道我真正投誰的票。我們說是共和黨人或是民主黨人,意思只是到那個黨裡去推舉候選人罷了。我們沒有黨證,更沒有起誓一類的入黨手續,而且我們每次選舉時,可以自由註冊願意在哪一黨裡去推舉候選人。”她頓了一頓,“我想羅伊思(她的女兒)說得對,這樣才能使那些政客們不敢得罪我們選民。費先生,天下大概沒有一個政客是好的,我們若是放棄了投票的自由,我們也就沒有辦法對付這批混蛋了。”

那位小姐回頭問了我許多關於中國的情形,我窘得很,連忙用別的話支吾過去。可是,我的日記上卻寫了一句話: “民主國家的政黨不是限制人民政治意識和政治行動的機構。”

看了威爾遜總統傳

不久之前我和太太一同去電影院看威爾遜總統傳。從電影院裡出來,我的太太向我說: “威爾遜在學校裡教教書多舒服,也不會勞苦成這樣。我真不明白為什麼那幾個民主黨的老頭一定要去找他出來。從電影上看來,這幾個老頭不是本來不認得威爾遜的麼?為什麼他們自己不出來競選,一定要找到威爾遜呢?使他不能安安靜靜地教書,在球場上看學生們比賽?”

“那些黨老爺有他們的苦衷,”我回答說,“他們要上台必須要人民選舉,所以他們必須千方百計地猜測大多數選民要什麼政策,喜歡哪些人。猜得中就可以競選勝利,猜錯了也就失敗。譬如那次競選中,他們不能拉出個威爾遜,不能提出'新自由'的口號來,民主黨也很可能會落選的。威爾遜名望高,要用他的名望來爭取選舉票,所以得三顧茅廬地請他出山。你還記得威爾基和羅斯福競選的事吧?威爾基本來並不是共和黨的人,可是共和黨在那次競選裡,知道羅斯福是個勁敵,不請出一個美貌有魄力的人來做它的競選人,不會有勝利希望。威爾基是個大公司經理,有名能幹的,長得又漂亮,所以把他推舉出來了。”

“你這樣說,好像學校裡選球員了。……”我太太說。

“不錯,不錯。政治本來該是當足球比賽看的,這也許就是威爾遜總統傳那個電影用賽球的場面作為開場的原因。”我應著。

“可是,我不懂,這樣猜測人民心理,挑選名角,不是這些政黨在愚弄人民麼?誰可保證他們說的話當話呢?”我太太還是問。

“選舉票能做保證。”我接著說,“若是一個政黨執了政,他們所許下的諾言不兌現,下次選舉時就會失去很多選舉票,甚至落選,退出白宮。騙人至多騙一次,而且騙了人就出賣了前途,因之代價太大,在可能範圍內是不敢離開所許下的政綱太遠的。”

我的太太卻還覺得我的話裡有問題,她想了一想: “依你這樣說,美國的政黨是乾什麼的呢?請人做官,聽人民的意思做事,有什麼好處呢?”

是的,我也相信很多中國人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在我們這現實生活裡所認得的政黨多少是一個特權階級的集團。入黨是想做官,做官是想發財:為了官可通財,所以不能棄官,於是要獨占一切官職,這些人聯合起來成為一個政黨。在這種現實的經驗中,自不易明白一個民主國家中政黨的作用了。

我正想回答這問題時,公共汽車來了,我們忙著搭車,把話打斷了。

到家坐了不久,來了一位剛從重慶來的美國朋友。我們寒暄了幾句之後,我就向太太說: “好了,你要問的問題問他吧。我正不知道怎樣回答你。”轉過來,我把我們看了威爾遜總統傳之後的談話告訴了那位朋友。

“這可難住我了,政黨這個東西實在不容易說明,我在學校裡考試也曾為此得到了個零分。孝通,你知道,在我們憲法上根本就沒有這東西,制憲的那批人不但沒有想到後來美國的政黨在政治中發生這樣大的作用,而且他們對於政黨那個名詞根本就不喜歡。”

“你們沒有政黨合法不合法的問題麼?”我太太問。

“政黨當然是合法的,”這位朋友點了點頭說,“像其他團體一般。我們的憲法保證了人民結社和言論的自由,我們不過用這自由來爭取自己的政治利益和發表自己的政治主張,結果產生了政黨。憲法裡雖則沒有政黨的明文,但是這並不是說政黨是違憲或不合法的。”

我想接口時,我太太打住了我說: “今天晚上不是討論會,我們不要把時間全花在政黨上,這樣好不好,勞萊(那位朋友的名字),你能不能最簡單地回答我,美國政黨究竟是乾什麼的?把我這個疑團弄清了,我們改天再繼續討論這問題。時間不多,我是不喜歡整天講政治的,好像生活中只有政治一件事似的。 ”

政黨是幹什麼的

那位朋友把手按住了額頭,說: “好吧,我來講一課書吧。我們知道民主政治是要以人民意見來決定有關大眾的事,可是要知道人民意見卻是件極困難的事。每個人對於每一個問題都有他自己的意見,各人的意見又是可以各不相同。若是人說紛紜,莫衷一是,怎能根據人民的意見來辦事呢?所以民主政治的初步工作是在'整理意見',歸納成幾個不同意見,然後可以讓人民根據這幾個意見投票表決,尋出一個大多數人的意見作為辦事的依據。

“於是問題是在怎樣去'整理意見'了。若是每一個人,你說一句,我說一句,意見可以愈弄愈分歧。最切實的方法是有個人起個草案,根據這草案,再讓人家批評、修改,編成條文。這其實就是政黨的一個重要任務。民主國家的政黨並沒有不變的'主義',更沒有發起人的'遺教'必須被遵守的,他們每次選舉時都要臨時編出個綱領來。這些綱領就是整理過的意見。

“一個國家的人民因為看法不同、利益不同,不容易有一個一致贊成的意見,所以若干政黨便同時去整理不相合的,甚至是相反的意見。最後每黨提出一個他們認為可能最最合人民大眾意見的綱領來。人民就根據自己的意見去看哪個綱領最中意,中意哪個就投哪個黨的票。票子多的政黨猜中了民意就可去推行他們的綱領,給他們政權。政黨是一個整理民意的機構,而且使實行的綱領必然是大多數人民的意見。

“政黨的第二個任務是推舉人才。有了綱領若沒有合適的人去執行,還是沒有用的。在民主政治中每一個公民都有資格做官的。可是粥少僧多,決不能個個都成為總統。誰來選擇呢?若是每一個人都自己站起來競選,都是候選人,那是又會亂哄哄的一團糟了。所以又要一個機構來推出少數候選人,然後讓人民來挑取他們所中意的。這裡又需要政黨了。政黨為了要取得多數選舉票,所以必須盡力地去尋出眾的人才來做候選人。這樣有能力的人就有機會被挑中了。”

趁勞萊停一停,喝口茶的時候,我太太加了一句: “你這樣說來,美國政黨有一點像我們的薦頭店,薦頭店的老闆要體悉那一家的主人脾氣、性情、工作,然後去挑一個合適的老媽子送去。是不是?”

“是的,是的,我們的確把我們的官吏當老媽子看的,稱他們為公僕,有時還要很苛刻地對待他們。”勞萊很得意地點頭。

我們的談話,於是轉入了家務。

那天晚上我記日記時寫著下面的話:

“民主國家的政黨不是一個做官的,或是想做官的集團,而是整理民意,推舉人才的政治機構。這機構的基礎有二:一是人民可以自由結社,自由言論;二是用選舉票來決定政策和官吏的任用。民主政治不能沒有政黨,可是政黨的積極貢獻也必須在民主政治中才能表現。”

 二  言論·自由·信用

星期天的朝上,有位廣東朋友約我到金碧路 去“飲茶”。從城北坐上公共汽車,停在近日樓的附近。這是我最喜歡的地方。鐵柵東邊,坐著一行賣花女,四季不斷的鮮花,常引起我一種幻想:我想這天賦獨美的南國祇要政治一清明,經濟一繁榮,遍地的鮮花,黃的迎春,紅的山茶,足夠把這歷史上的抗戰名城打扮得妖嬈迷人。我的幻想總有一天會實現的吧?我自己問著自己。有時,為了路旁垂死的瘦骨,和南屏街高樓對照得太明顯,也使我不敢再看那些無邪的鮮花。可是也不願放過一些可以支持我這幻想的證憑。那天從公共汽車上下來,被近日樓下看壁報的群眾吸引到了他們裡面。這一剎間,我覺到一種愉快,似乎是說我這久存的幻想有了實現的消息了。

我的愉快並不只是昆明有這樣多人肯鵠首街頭看壁報,而是在近日樓四周同時可以貼出意見相反,言論不同的壁報。這一件事實給我很大的鼓勵。

同行的朋友催著我走。也許是怕去晚了,茶室裡會找不到座位,可是他並不這樣說。他用了不耐煩的口氣,指斥著眼前的形色: “好好的城牆貼得滿滿的像什麼?而且,你瞧,這也是講民主,那也是講民主,不是把人都弄糊塗了?言論,這也算言論!”

我笑了一笑, “我卻就愛這個,民主就是這樣長成的。我對於近日樓更喜歡了,因為它使我想起倫敦的海德公園。”

我想起了海德公園

九年前我在倫敦,初到的時候,我曾打聽寓所的主人: “我想認識倫敦,應該先到哪裡去?巴力門,還是唐寧街?”那位老太太搖搖頭說,“這種地方你去幹什麼?你得先上海德公園,在海德公園裡你才能了解我們英國怎麼會有巴力門和唐寧街的。”她的意思是說造成英國政治的是英國人民的精神。並不是有了議會和內閣,英國才得到民主的政治,而是人民中有了民主的精神,才有英國的議會和內閣。海德公園正是民主精神表演的地方。

多霧的英倫常使人懶得出門。可是我既然得到寓所主人的指導,不能不下個決心到海德公園去看看了。海德公園和英國其他的公園一般,並沒有太多的奇花異葩,更沒有關在籠子裡的孔雀,只是一片曠地,保留著一叢叢比倫敦年齡更高的林木。海德公園所以著名,卻是在園角那片寬闊的草地。這草地上有著各色各樣的人,站在桌上、椅上、肥皂箱上,同時向著遊客演說。有些吸引著幾十到幾百個聽眾,圍得密密層層;有些只有一兩個人,甚至,一個聽者都沒有的,大家還是提高了嗓子在說話。我在好奇心中擠進了一群人。那位先生卻在大發議論說當時首相鮑爾溫是個偽君子,他說了幾個理由;台下就有人接口,問他自己是不是偽君子?天下哪個人不是偽君子?另外又有一個人卻出來為演說者辯護。很多人中有點頭的,有叫hear!hear!的(贊成的意思),也有氣得鬍子都蹺起來的。在毫不相識的人中,熱烈地互相辯論了一場。

一忽,又換了一個人上台,大大地批評在離開不到五十碼的那個在台上說話的人的意見,對面那個是工黨,在這里站起來的是保守黨。兩人唱對台戲。聽眾裡有些人,聽了一會兒,不滿意,走到對面去了。同時也有人從對面走來。

聽的人,有話想講,隨時隨地,可站起來講。聽一陣,覺得沒有趣味的,隨時可以走開。在海德公園裡真可以說是議論紛紛了。幼稚可笑的,胡言亂說的,有條有理的,引經據典的……種種色色,無不具備。從立場說,有極端的保守派,有過時的傳道士,也有激烈的共產黨,真是無派不全。可是有一點,也就是我寓所主人要我去看的一點,值得我們這些異邦人記得的,是在海德公園中,從來沒有人互相打過架,沒有人流過血,沒有人投過手榴彈,沒有人停止過別人說話。即使沒有人聽,你照樣可以直了嗓子發議論,沒有人笑你。我確曾看到一個沒有聽眾的演說家,而且據別人和我說,他是每星期必定來的。大家非但不恥笑他,而且認為這人不錯:自己認為對的就得說。他每星期可來唱獨白,可是他卻不能強迫別人來聽他。更不能不許別人說,只准讓他說。他若這樣做,就不能在海德公園裡了。

意見的亂和行動的亂

從近日樓到金碧路的路上,我把海德公園的情形描述給我的朋友聽,一直到我們進了茶室。坐定了,我還沉湎在記憶裡。我的朋友打斷了我的獨白: “我知道你從小喜歡熱鬧,亂哄哄的,像你的書桌一樣,不亂,寫不出文章。我和你的脾氣就不同。我喜歡有秩序,有紀律。像近日樓的亂勁兒,我就看不慣:照你所說的海德公園,我一去就會頭痛。”

“老王,你說亂麼?也許不錯。但是你也不能不承認英國政治和社會是最有秩序的,最不亂的。他們好像有很紛亂的意見,但是大家把紛亂的意見自由地說了出來,大家有機會聽到別人的意見,大家能對於每一問題思索一番,結果才有相同的意見,也才有衷心情願的相同行動。意見階段裡的亂卻是達到行動階段裡不亂的必要過程。老王,你喜歡意見階段裡表面的不亂,而行動階段裡發生亂麼?”我逼著我的朋友回答我。

“都不亂,才是我的希望。”他回答了。

“你希望一件不可能的事了。”我很快接著說。

我的朋友放下茶,等待我的解釋,所以我接著說下去: “每個人身世不同、經歷不同、利益不同、希望不同,所以對於任何一個問題的看法也不會相同的。一個人的意見總是片面的,總是從個人的經驗和立場出發的,所以在意見上開始時總是各人不同的。但是在一個團體裡生活的人又不能不有一致的行動。團體生活的主要問題就在怎樣從各人不同的意見中去求得一個共同能接受的總合意見。怎樣能總合呢?就是要大家能了解別人的經驗和立場,和共同利益的所在:互相遷就,調協,使有一共同的意見來作一致行動的根據。——”

“要行動上一致,我們不是可以加以管制的麼?否則要權力做什麼呢?”我的朋友插入了一句。

“不,”我很堅決地說,“一致行動不能沒有共同意見作根據。外在的權力沒有法子改變內在的動機。若是用權力來維持行動的一致,不但不能持久,而且這一致只是屬於表面的。權力必須有人把握,握有權力的人沒有法子永遠地監督著每一個人,看守著每一個行為;所以權力所不到之處,行動上就得不到一致。監督各個人行動最有效的力量是每個人自己。我們沒有一刻能不受自己意志的檢察。我所說共同意見,就是每個人自己接受的意見,自動地發之於行動,這些行動也自會一致。從意見上謀協調著手,來取得團體一致行動,是最可靠,也是最經濟的辦法。”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我說了一陣,好像是在課堂裡講書,自覺不 好意思了,所以藉著茶房送點心上來時,把話收住了。可是我的朋友卻覺得很有興趣,因為他正在工廠裡做事,在管理工人時常常逢到工人們陽奉陰違的事,使他無法提高工作效率。所以他很表示同意地說: “心誠悅服自然是最好。對人必需誘導感化。孝通,這點我是接受的。我不是常常說,中國基本問題是在教育麼?”

“老王,你所謂教育是什麼意思呢?”

“你在大學裡教了這麼多年書,還要問我這問題麼?可是,我也不妨從我在工廠裡的實地需要說。我希望工人們能了解我的觀點,對於他們的工作能認真地做。”我朋友說。

“很好,每個人都是覺得自己觀點是對的,而且應當是這樣的,這樣才能使一個人認真和負責做事。但是你說要從教育來使別人接受你的意見,我覺得你所謂教育和我所謂教育,的確有一點重要的不同了。”說到這裡,我的朋友插口說,“好吧,你說你的教育吧!”於是我又說了,“我倒並不想討論教育本身。你若有興趣,可以看一遍潘光旦先生的'宣傳不是教育'。我要問你的是你也想過去了解工人們的觀點麼?你也問過自己:為什麼工人們不認真做事?”

“工人們的觀點麼?”我的朋友似乎問他自己。

“是的,”我說,“工廠是一個團體,你們需要行動上的一致,可是顯而易見的你和工人並沒有相互的了解,是不是?老王,你若容許我說一句直率的話,你並沒有想到工人們的觀點是值得你考慮的,你只想工人接受你的觀點,並沒有想接受工人的觀點,是不是?我很希望你去海德公園看看,在海德公園裡,你會發現別人也有不同的觀點;而且,你若平心靜氣地聽,你會發現他們也都覺得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意見是對的。這時候,你會覺得究竟誰對誰不對,大概不應當由自己來作判斷,而應該讓別人來批評了。

“這是英國覺得驕傲的精神,要別人尊重你,你必須尊重別人。若是你覺得別人全不及你,人家的判斷都不正確,只有你是有能力,有資格知道是非的話,你就不必考慮別人的意見了。民主不但要尊重別人,認為每個人是最能從他自己的立場辨別是非利害的人;而且也是尊重自己的。尊重自己,所以不肯把決定自己利害生死的事託付給別人去包辦。”

言論自由矯正了欺騙

我的朋友聽見我又提到“民主”,知道我的話定會拉得很長,所以特意叫茶房來沖茶,暗示要我改變改變話頭。我因之停住了。喝了一會兒茶,我們重又回到近日樓來搭車。我的朋友也許是因為受了我剛才一番議論的影響,所以也走到城牆邊去看看壁報。他繞了一圈,很失望地向我說:

“我不明白你對於這壁報會存什麼希望。我雖則素來對於政治不感興趣,可是單憑我的常識,我就看不出靠西面城牆上那幾張壁報有什麼道理。很多話太幼稚,不近人情,要是看的人都相信了這些話,我就不知道對於中國有什麼好處。 ”

“老王,”我卻很高興地回答他,“你是知道我立場的人;你知道我若是寫文章時,這些文章會貼在什麼地方?可是,我不願意別人只看我的文章,因為我不是上帝,誰也不能保證我的意見永遠是比別人高明的,我自己決不敢這樣保證自己。我希望別人也發表意見,讓看的人自己去選擇。我覺得高興的不是這些壁報裡都是名貴的指示,而是大家能自由張貼的事實。中國若要進入民主,這是第一步,各個人能自由把意見發表,使人民可以自由去批評。近日樓變成了海德公園,我是心滿意足了。”

“孝通,若是你看見有人在罵你,你覺得怎麼樣呢?”

“罵得有道理,我應當接受;罵得沒有道理,我只有信託讀者,他們會辨別是非。我總覺得你是不很相信別人有判斷能力的。我同意你,人民有時是會被欺騙的,但是,說來也可以使人放心,世界上一切騙局決不會永久的。而且假若你讓每一個人能發表意見,每一個人能自由聽取別人的意見,也沒有人敢欺騙人。騙了一次,一失信用,他的言論也會沒有人相信了。所以在有言論自由的國家裡,欺騙是最愚蠢,沒有人願意,或膽敢這樣做的。誠實是處世最可靠的方針,乃是經驗之談。”

我的朋友點了點頭,“是的,我最近看到中央社的電報,心裡多少有一點懷疑,就因上次學生運動中,它失了信用。”

我高興地握了握老王的手,“我想早些回家了。你看了這許多街頭壁報,不是有你的判斷麼?別人都像你一般的。我希望近日樓變成海德公園,至少,大家能相信自己能用話來爭取人們的同情,比四個月前用手榴彈去壓制別人說話是大大的進步了。愛中國的人,對於一切進步要關心,要贊成。這是第一步!只要不退步,中國是有希望的。”我和我的朋友分了手。我轉身在花市裡帶回了一枝梅花。

 三  協商·爭執·智慧

“假如各邦拒絕批准這一個憲法,最可能的是從此將不會再有一個在和平中銷毀另一個憲法的機會了——下一個憲法勢必將要用血來寫成。”

以上是一七八七年九月十七日美國憲法草案經三十九個代表簽了字之後,華盛頓先生所說的話。一個國家能用墨水來寫成憲法原是上帝的恩典;可是墨水寫成的憲法卻要人的智慧和慈悲去賦予它生命,偏見和自私可以使它無過於黑字白紙。人還是要生活下去的,管理眾人之事的政治還是要依著大家願意遵守的軌道運行,憲法,不論是成文的,或是不成文的,還是要確立的;只是在那個時候,要有一部不是偏見和自私所銷毀得了的憲法,這憲法卻可能必須在一疊血案的方式中出現了。每個國家似乎都不會沒有一個用墨水來寫定憲法的機會,在美國這機會是在一七八三年到一七八八年的五年中,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美國的命運還徘徊在未定之中,艱苦爭取獨立的國父,不能不在這最嚴重的關頭,向人民提醒這一個歷史的原則了。

一百六十年後的今日,美國人民經歷了多少次人類的厄劫,非但不衰,而且蒸蒸日上;享有普天之下最高的生活水準,擔任著民主和平的衛士,以盟主的地位號召全球, ——這些沒有人能否認的事實做了當時制憲諸公智慧的見證。可是我們不應忘記的,那個成為美國人民幸福磐石的憲法,它的草案最後協議是在五對四的狹縫裡完成的。一票之差可能在歷史上造下的距離,真是難於想像。我們固不必在這狹縫上多作消遣性的推測,但是這卻也說明了美國憲法的誕生並不是一件瓜熟蒂落的自然禮物,它是一件人類智慧的創造,它是在驚濤險浪中爭得的成果,這段歷史是值得一百六十年後,在地球另一面的大陸上,被一個新的憲法難產引起著煩躁,甚至頹喪的朋友們重溫一遍。誰也不能保證上帝的恩典一定會降到我們的身上,但是要避免歷史的殘酷,道路也許也只有一條。

和平團結的道路

戰爭帶到人間的,即使是勝利,果子總是酸苦的,不論它瞬息即逝的表皮是怎樣鮮紅奪目。美國的獨立戰爭豈是例外?當北美的十三州宣布獨立,向大英帝國挑戰,八年的歲月裡有的是艱苦。但是為了自由,為了勝利,團結的精神維繫著生活日益下降的人民。他們“為了共同防禦,安全的自由,和相互的幸福,締結一個堅強的友誼同盟”。這個同盟為了戰爭的需要,在每州一票的會席上有權宣戰、訂約、鑄錢、舉債和統率軍隊。可是這是一個應付危局的各州政府聯席會,不是一個各州人民共同的政府。獨立一旦獲得,共同的敵人一旦消滅,問題也跟著發生了。“堅強的友誼”並不夠擔負在共同作戰中所引起的共同責任。在戰爭期間共同發行的公債,各州誰也不太認真地想清理了,於是債券的價值一落千丈,吃苦的自然就是各州持有債券的人民。更嚴重的是那些為獨立而出生入死的士兵們,戰爭結束,各州各自為政,士兵的撫卹——復員的問題落到了沒有實權的邦聯機構肩上,無法解決。一七八三年六月裡叛兵竟衝入了費城的邦聯會議廳裡,把代表們轟走;若不是華盛頓出來鎮壓,局面可能鬧得不可收拾。又像麻省的亂事,散兵打家劫舍,四處滋事,很久才平復。這一類事情使每個人民都在恐懼不安的緊張裡期待一切可能的事變,人心浮躁,秩序混亂。美國當時的社會賢達,感覺到這樣下去,禍變叵測,可能把八年苦戰的收穫,全部喪失。在他們相互的通信裡充分地表現了局面的危急和他們的責任,感覺最深的自然是華盛頓自己。他在疆場上看見多少忠勇的人民流血犧牲,他在村舍裡目睹婦孺老幼的流離顛沛,他的良心上要能受得住這些印象,只有負責把自由和幸福實現在國土上,使這些代價得到報酬。

和平、統一是當時美國安定民生的唯一道路。各州必須要放棄一部分的主權,組成一個有實權的聯邦政府;可是要使各州願意放棄他們一部分的主權,必須要保證聯邦政府決不會侵犯各州人民所必需的自由。這個平衡若是找不到,聯邦政府不能建立,各州各自為政,必然會延長混亂的局面。

就美國當時一般人民說,他們雖則已身受社會秩序混亂的痛苦,但是他們剛從大英帝國統治中解放出來,對於一切權力都深惡痛絕。華盛頓那些領袖們所認為必需的中央權力正是一般人民所不願接受的方案。兩年很快地過去了,混亂的情形只在加深中。在一七八五年的春天,華盛頓才得到了一個機會,那時Virginia和Maryland兩州因為航運發生了爭執。這爭執表明了各州各自為政會限制經濟事業的順利發展。在實際利益上人們容易使用理智來面對事實,所以華盛頓就請兩州代表協商合作辦法。他在協商會裡提出了統一稅額、幣制的基本建議。這些具體的建議引起了代表們的興趣。可是要實行這些大家有利的方案,兩州是不夠的,於是又把附近兩州請了來參加。結果四州代表決定了在翌年九月裡召集一個十三州的商業會議。一年又這樣過去了。到那時候,到會的只有五州。可是這會議卻沒有流產。哈密爾頓在會裡提出一個建議。到翌年五月裡再開會,同時把會議的範圍擴大了一些,將討論一切有關十三州聯合的問題。到會的代表經過多次的懇談,已逐漸了解聯邦政府的重要;他們不但贊成這建議,而且各自把這點認識帶回了家鄉。這樣又是半年多。耐心,耐心,時間是不能吝嗇的,只要是向著一個目標在移動,速率自會在時間裡增加。

可怕的爭執和偉大的折衷

獨立宣言發表後十一年,一七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的費城會議終於開幕了。這一次會議中,十三州里只有一州沒有代表。五十五個代表包括著美國當時各地的領袖人物:律師、法官、州長、醫生、地主、商人;有八十一歲的老翁富蘭克林,有二十九歲的小伙子CharlesPinckney,真是濟濟一堂。華盛頓所盼望已久的集會終於實現了。他在開會前夕發表了一段話:“很可能我們所提議的計劃不會被接受,也許還得經過另一個可怕的爭執。假如為了要討好人民,我們提供一個自己所不贊同的方案,此後我們怎樣能夠為我們的工作而辯護?還是讓我們提高我們的標準,使智慧和平得以實現,至於成就與否,原是上帝的意志。”

的確是這樣,每一個代表都明白這個會議將決定多少人民的災難和幸福,將決定美國的命運;每一個代表都有他的見解和希望。他們之間可以相差極遠:崇拜英國貴族精神的哈密爾頓主張一個終身職的上議院來阻擋任何過激的變動;他甚至想立一個類似英皇的總統,不同的只在世襲和選舉上。小州的代表們像Paterson,卻要保持舊狀,聯邦政府不能超過於一個各州政府的聯席會議,至多加一個有限的聯邦法庭。極端的“無能政府”的主張者傑裴遜自己雖沒有出席,但是他的影響也不能說完全沒有發生作用。各人有著不同的意見,各人又認真地覺得自己的是最好的意見,“可怕的爭執”自然是免不了的。他們知道這些爭執若是洩露到會外去可能增加協議的困難,所以規定了絕對秘密的規則,非但當時不給會外的人知道,而且相約與會的人一生不得洩露會內的爭執。憲法之父的梅迭生在生前發表他的政治文件時,憲法會議的一部分紀錄卻特別除外,到他死了之後才公佈。

會議的秘密並沒有掩飾當時“可怕的爭執”,連華盛頓自己都用了尖銳的語調來批評對方了。這時若沒有那位八十一歲的老翁富蘭克林在場,這會議可能就決裂了。老先生看見會場的空氣已經太熱,理智已被感情所掩蓋,不能不站起來要求停會三天,“讓這一陣激動過一過,大家才能沒有意氣的、自由的、充分的對這些問題細細考慮”。同時,他提議會中請一位牧師祈禱“宇宙的創造者,懇求他主持我們的會議,用他的智慧啟迪我們的心靈,把真理和公平的愛好注入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的辛苦得到完全和豐富的成功”。

富蘭克林的誠意,通過牧師的禱告,感動了與會的代表,這三天裡,真像是上帝答允了他們的祈求,產生了奇蹟。在七月二日會議重開時,空氣突然改變,協議的基礎, “偉大的折衷”,就在那天提出,十六日以五對四通過了這折衷方案,那就是現在美國憲法的最初草案。

政治家的風度

經了三個月的會議,九月十七日三十九個代表(十三個代表已經離會,三個代表拒絕簽字),在草案上簽了字。字是簽了,這並不是說每個代表都滿意了;相反的,我們可以說沒有一個人覺得這草案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哈密爾頓在簽字下註明: “沒有一個人的意見比得了我自己的距離這草案更遠,但是我們繼續在混亂和痙攣中猶豫呢,還是不如在這草案上寄託我們好意的希望?”和平老人富蘭克林簽字時說,這憲法中有幾部分他是不贊成的,但是他願意信託別人的判斷。華盛頓就在這時候說出我在本文開始時所抄下的警句。這時誰也沒有把握敢說這草案會得到各州的批准;可是除非有九個州批准,這草案就會失敗。於是又展開了一幕更廣大的爭執。

因為這憲法規定了上院是以州為單位所組成,所以人口稀少的州覺得很合算,很快地批准了,可是只有四州,其他九州卻遲遲不肯批准。那時,各個在草案上簽字的代表,不論他個人的見解怎樣,都覺得有要求人民批准的責任。他們回到本州,盡力地為憲法草案努力。譬如說自認和這草案距離最遠的哈密爾頓,卻成了最努力敦促人民批准這草案的著名人物。他是紐約州的代表,紐約州的州議會里大多數的議員反對這草案。他要說服人民使他們加壓力於議員們的身上,所以他發動了廣大而有力的宣傳。他寫了很多的文章,這些文章後來集在著名的《聯邦論者》一書裡,成為美國政治理論的經典,一直支配著美國早年的政治。哈密​​爾頓的精神是值得我們讚揚的,他之成為美國史上第一流的政治家和開國的功臣,就因為他具有這種精神。他並不因為這憲法草案和自己的理想相差的距離很大而在會外設法阻礙這草案的被批准,而是因為這草案既經自己參加的會議中通過,放棄了自己的私見,在十分困難的環境中,為這草案奮鬥,盡他最大的能力。經他的奮鬥,這草案居然最後能以相差三票的數目獲得紐約州的批准。

在其他地方,我們見到類似的情形,在Pennsylvania州有若干議員反對這草案,拒絕赴會,使會議開不成。可是這地方人民卻因代表們的解釋,贊成批准這草案。他們群起到這些拒絕赴會的議員家中把他們拖到議會裡,結果也通過了批准案。

在Virginia州的議會裡發生了很激烈的辯論,因為這州里有著最雄辯的對手。著名的群眾領袖Patrick Henry領導著反對派,主張批准的領袖卻是拒絕在憲草上簽字的Randolph(後來是美國第一任的聯邦檢察官)。他像哈密爾頓一樣放棄了私見,為憲法的批准而奮鬥了。結果以八十九票對七十九票獲得批准。

經過了這場爭執,美國的憲法才正式確立。美國人民,尤其是當時領袖們的智慧和慈悲,邀得到了上帝的恩典。他們不必經過流血就走上政治的常軌,立下了一百六十年來生活安定,經濟繁榮的基礎。在今天,我們重讀這段歷史,像是一節可羨的故事。當我們讀到緊急的關頭,也不免替他們擔心:假如失敗了怎麼辦呢?會有什麼後果呢?今天的世界會怎麼樣呢?我們私心慶幸這些難關都一一渡過,我們感激這些功臣們的勞跡,因為世界上有今天的一日怎樣能缺少這一段歷史?若覺得今天的世界有著光明,我們又怎樣不歸功這輩先哲呢?

每一個人有他為人類服務的機會,歷史的功罪會歷久更新。當我們提到華盛頓、富蘭克林、哈密爾頓的名字時,不必妒忌,有為者亦若是!在我們眼前不就有著和他們同樣的機會,同樣的責任?

 四  憲章·歷史·教訓

從美國製憲故事所引起的

下午,我在晚翠園樹陰底下看書,有兩個學生在找我。他們和我說,早上讀到了我那篇《協商·爭執·智慧》,有一點意見。我很高興地請他們坐下。

張開始說了: “我們確是被一個新的憲法難產引起著煩躁,甚至頹喪的人。我們了解費先生那篇文章的意思是勸人為善,希望中國這次協商會裡的代表們能學學美國的哈密爾頓,在會內儘管爭,一簽了字就得放棄成見,為會內同意的決議案盡力促其實現。我們大家這樣希望:當政的人能顧慮到他們歷史上的機會,不要錯失。正像你時常和我們說的,在教育家的立場,必要假定人性是善的,它可以為善的。但是……”

我很高興學生們能用他們自己的見地批評我的言論,所以點頭鼓勵他說下去。

“……我們幾個同學討論了一番,覺得美國製憲故事和我們現在的處境不完全相同。在美國當時,並不是人民向統治集團要求解放;他們的問題是從統治者那裡解放出來之後,怎樣加強聯邦政府的權力。在他們的製憲會議中已經不發生怎樣使政府向人民負責的問題,因之他們容易得到協議。”

我聽了這段話,覺得很有意思。歷史的教訓也許還需要更完全的背景,所以我就說: “你的批評是對的。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要提出的不過是政治家的風度,以及人民的耐心。這兩點我還覺得很重要。你所提出的:中國現在的製憲,性質上和美國當時的製憲有差別,也很重要。若是我們把目前的局面看成中國人民爭取權利的過程,我們確是應當把美國獨立運動的全部歷史一起看。”

李插口說: “馬歇爾在紐約演講中不是說過要中國統治集團放棄他們的特權是有周折的麼?這不是說我們制憲過程的中心困難是在既得利益不會感覺到一個把政府權力放在法律之下的憲法對他們是有利的?我們有一點像是與虎謀皮。費先生,我是比較心急的人,我怕智慧和慈悲或者不如壓力有效。”

我正想回答他們時,又來了一位客人,所以我約他們到晚上,多邀幾個同學,一同討論一下,因為我覺得這問題是很值得我們細細考慮的。

那天傍晚,我接到重慶來的一封航快,是一位在英國時同學的朋友寫給我的。信裡很簡單地說: “看了你美國製憲的故事,我很想也寫一篇英國製憲的故事。英國那三大民主憲章的經過是應該及早寫出來讓大家知道的,也許在某種意義上比美國製憲故事更切題。若是想以歷史教訓來警告當局的話,英國的故事也更有力。可是近來我病了一場,很多雜事羈住,一時不易下筆。你高興的話,代我寫一寫也好。”

到晚上,有十多個學生圍著我要討論早上兩個同學給我提出的問題,我記起重慶的來信,所以開頭就說: “我很明白你們的問題,想今晚和你們講講英國的製憲故事,假若你們覺得在我那篇美國製憲故事中有找不到的答案,希望在今晚的故事中得到一些線索。

“可是我先要聲明的,人事並不像自然現象。一塊磚拋出去所形成的弧線和另外一塊磚所形成的沒有什麼不同,人事卻不然。人能在歷史中獲得教訓就大可不必重踏不愉快的經歷。我還是如早上那位同學所說的,總是想勸人為善。我還是相信人的智慧和慈悲可以使人避免很多歷史上的痛苦的。”

下面是我所講關於英國憲法的話:

約翰王和大憲章

英國並不像美國一般有一部成文的憲法,但是我們卻可以說人類的憲政是開始於英國。所謂憲政,就是指政府的一切行為是以所授予的權力為範圍的。美國的憲法其實不過是承繼英國的憲政成規加以書面的方式罷了。現在我們所要做的,也不過是在想把這盎格魯—撒克遜人發明的憲政精神移植到中國來。因之,我想英國人民怎樣把這權力的老虎降伏在民意的牢籠裡的一段故事,是值得我們在這個時候重提一下的。

一個檻外的權力是危險的,它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人民沒有力量可以保證每一個君王都是愛民如子的父母,是堯舜還是桀紂是運命所決定的。這在中國是如此,在別國也是如此。但是在順命的中國,人民從來沒有想過一個保障自己權利的製度,一定要等暴君充分暴露了他的苛政,才興兵把他趕跑;趕跑了一個,不久又來了一個,以暴易暴的循環不已。 在英國卻並不這樣。他們想出了一個人為的方法,就是憲政,使君王,不論他本性怎樣,沒有施行苛政的機會。從英國歷史上看,出一個暴君,人民就進一步,剝削一次君王的權力,結果造成了現在統而不治的掛名皇帝。

最初的一步是著名的一二一五年大憲章Magna Charta。那時的國王叫約翰,他是狮心李卻的弟弟。昏庸無道,先把應當繼承王位的侄子挖去雙眼,後來又把他殺死。對內這樣殘暴,對外又是愚妄。他和法國開戰,結果大敗,把英國在大陸的領土全給丟了。失敗回來不甘心,還想起兵報仇,可是當時英國的貴族,因為約翰王一再侵犯他們的權利,所以拒絕他調兵的命令。而且在主教Lang-don的領導下,開了一個會議,起草了一個憲章。憲章裡這樣說:

“除了經過同一階級的人的合法審判,或是依照本國的普通法,對任何自由人民不得加以逮捕、監禁、強佔、剝奪法律保障、充軍或其他損害。”

約翰王看到這限制他權力的憲章,拒絕簽字。可是貴族們組織了軍隊,把他圍在泰晤士河畔的倫內美德。他沒有辦法只能當眾宣誓遵守憲章。一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在憲章上加蓋了英國的國璽,貴族會議裡舉出了二十五個代表監視國王,若是他違反憲章就向他宣戰。

約翰王宣了誓回家,愈想愈氣。據說, “他撲倒在地上,在憤怒中拼命地咬他的手杖和草”。他毫沒有遵守憲章的意思。他去哀求教皇,取消他的誓言,和把主教解職。教皇允許了他,可是內戰也隨著開始了。到了翌年,約翰王卻死了,一場爭執也告結束。約翰的兒子亨利第三繼位。亨利第三並不比他父親開明。還是不肯遵守憲章。貴族又起兵,有一位能乾而且賢良的領袖,名字叫SimondeMontfort。把亨利第三打敗之後,他立刻召集人民代表,每一縣或一市派兩個議員出席國會。這是英國平民參加政治的第一個重要步驟,時間是在一二六五年。過了三十年,愛德華第一做國王時,國會才成為英國政府的經常制度。這是大憲章的成就。

當我結束了大憲章的故事時,我抽了支煙,休息了一下。同學中有人很興奮地說話了: “這才有一點像中國的情形,除了咬手杖和打滾。”

“誰說沒有?打茶杯還不是一樣?”另外一個人笑著說。

“可是我們並不希望這段故事在中國太逼真地重演。一定要逼了宮才簽字,多掃臉呢?”

“你該知道要既得利益放棄特權本來是不會太容易的呀!”

在各種按語中,我又說話了: “不漂亮的事還在後面。咬手杖比上斷頭台總聰明些。”

流血的和不流血的革命

我正要繼續講查理第一的故事時,有一位同學發出個問題: “英國的國會憑什麼去限制國王的權力呢?早年的巴力門是不是有一點像我們的參政會,只是諮詢諮詢罷了?”

“他們的國會,巴力門,有一個權力是我們參政會所沒有的,那就是英國人所堅持的:'沒有投票,沒有租稅。'換一句話說,不經過巴力門的通過,政府不得徵稅。這樣握住了政府的錢袋。”

“可是國王不遵守這傳統怎麼辦呢?”

“要人家錢,總得要人家拿出來呀!若是政府要徵收一項沒有經過國會通過的稅,人民就可以不給。政府要逮捕他,國會可以出來保護他。”我接著說,“我所要講關於查理第一的故事就和這個傳統有關的。查理第一的父親是詹姆士第一。他繼承女皇伊利沙白的王位,是一個有名的'最聰明的傻瓜'。人倒並不十分壞,只是脾氣大。一六○四年的時候他發表了一個聲明說:國會的權力是他所授予的。原因是他實在討厭這管他錢袋的機關,想剝削巴力門的權力。可是國會卻回答說:他們的權力並不是國王的禮物。他聽見了更氣,和他的朋友說:'真奇怪,為什麼我的祖先會容許這個討厭東西存在的,使我想起了就頭痛。 '誰知道使他頭痛的東西竟會要他兒子的頭。——”

當我要講查理第一被拉上斷頭台的時候,有一位同學說: “費先生,關於查理第一的故事,你不是在'人權·逮捕·提審'一文中講過了麼?我們都已經看過了(該文即本書第六篇)。人家都說英國的革命是不流血的,可見也不完全是事實,國王頭斬去了沒有血的麼?”

“我懷疑有沒有血。有血的也該明白一些,不必和人民作對了。”又有人說。

“好吧,假如大家已經看過我那篇文章,今晚我不必重複了。讓我跳過這人權請願書,一直講到人權法案吧。這兩個重要文獻其實是銜接的,相差不過六十一年。查理第一上了斷頭台,克倫威爾當政,他死了之後,恢復了皇室,是查理第二,繼承查理第二的是詹姆士第二。他是個天主教徒,對於宗教特別熱心,想用他的權力來排除教外的人,而且他忘了查理第一的遭遇,又重提國王的神權論,認為他只向上帝負責,不向人民負責。他又定下了一條法律,凡是天主教徒就可以不受法定的刑法。他命令所有的牧師都得在教堂裡宣讀這法律,那時有七個主教拒絕他的命令。他就把他們逮捕、審問。可是所有的人民都同情這七個主教,當他們被宣判無罪開釋時,萬民歡呼,軍隊也不是例外。詹姆士第二聽到了問他的左右:'這是什麼意思?'左右回答說:'沒有什麼,那些士兵因為主教們被開釋了覺得高興。'他一听就知道不對了:'這還了得,你們還說沒有什麼?'詹姆士雖則昏庸,但是還知道民心是不可侮的,軍心隨著一變,他的運命也就完了。

“這時,國會已派人秘密地把他女兒瑪利和女婿威廉從荷蘭請了來。他還想抵抗,但是沒有兵肯聽他的命令。為要避免查理第一的遭遇,他悄悄地渡過海峽,逃到法國去了。

“被人民所歡迎回來的姑奶奶,簽訂了人權法案,把國王的權力轉移到了國會。瑪利和威廉不但承認了提審法的神聖性,而且接受了政府的預算每年都要經過國會通過的法案。再進一步,他們使內閣向國會負責。這就是說國王必須任命得到國會多數擁護的政黨組閣,若是國會不信任內閣,內閣必須辭職,或是解散國會,但是新選出的國會若依舊不信任內閣,內閣絕不能戀棧。換一句話說,在姑奶奶任內,英國的憲政基礎已經確立了。把詹姆士趕走,完成憲政的經過,在歷史上稱作一六八八年的革命。這才是一次真正的不流血的革命。”

我講完了英國製憲的故事又加了一段說: “這人權法案是美國獨立宣言的藍本,那是一七七六年,距人權法案八十七年。美國在革命之前並沒有多少人想脫離英國獨立的,可是那時的英國卻要建立一個集權的帝國。英國的國會有權力決定海外殖民地的一切事務,而在國會中卻並沒有殖民地的議員。若是英國當時尊重海外領土上人民的權利,美國可能到現在還是大英帝國的一部分。可是他們並不這樣。他們通過了租稅案要美洲的人民捐納。'沒有投票,沒有租稅'的原則是發動獨立運動的最有力的理由。結果,大家是知道的,流了血,英美分了家。要統一、團結,必須先承認在統一體內的人民,有平等的權利。”

我講到這裡,時間已經不早,怕電燈熄了,大家不方便,所以就收住了。

“費先生,你看中國人民能不能像英國一般不必流血而完成憲政呢?”

“這問題我不能回答,能回答這問題的不是我們人民,而是握有權力的人。以我個人的希望說,我只能像富蘭克林祈求宇宙的創造者。可是上帝決不會顧惜一個愚蠢的人的。在歷史教訓里人可以得到智慧,在宗教信仰里人可以得到慈悲。讓我再說一句,人事並不是注定的,人家走過的冤枉路,我們可以不必再走。智慧和慈悲是幸福的指南。”

 五  波茨坦·磨坊·憲法

上完課,和二哥一同回家。家里門開著,望去,小惠正陪一位朋友坐著,一起在看書。一進門,小惠跳出來拉著我說: “爸爸,胡伯伯來找你,媽媽上街了。我在講故事給胡伯伯聽。”

“乖乖的,你在招待客人,能乾了。”我拍著小惠的肩膀說:“你跟胡伯伯講什麼故事?”

我讓了客人坐,一看桌上正翻開著那本已經破爛的相片簿。這是小惠唯一的故事書。在鄉下住,孩子漸漸長大了,她媽忙著家務,沒有哄孩子的玩具,就把這本相片簿給她亂翻;空下來依著這些相片編故事給她聽。幾年來,孩子快五歲半了,她把這些故事也聽得爛熟。有客人來,她會搬出來學舌。

“爸爸,我講那風車的故事。”她一面說,一面指著那張抗戰前一年我和二哥一同在德國波茨坦無愁宮後拍的照片。照片的背景是那有名的風車。因為這風車的故事很有一點像童話​​,所以小惠也最喜歡聽,講起來也最有頭腦。

無愁宮後的風車

小惠學舌的風車故事,據說是這樣的:

菲德烈大帝七年戰爭勝利後,要在波茨坦蓋個無愁宮。地址勘定在一個高丘上。可是高丘的靠北面卻有一個磨坊。這磨坊已經傳了幾代,一直很順利,而且風景幽美。磨坊主人是Graevenitz,他唯一的希望是終老是鄉。可是這計劃中的無愁宮卻偏偏要包括這磨坊的地址。營造的大臣派了差人要磨坊主人搬家。

“我一生的志願就是要死在這磨坊裡。決不搬。”磨坊主人很堅決地回答。

“這是菲德烈大帝的命令。他要蓋無愁宮,你怎能違反他的命令?”

“菲德烈大帝可以有這願望,可是不能有這命令。因為這磨坊是我的財產,我有法律保護,菲德烈大帝沒有權利沒收我的財產。幸虧柏林還有個法庭。”

差人有一點窘,換了口氣說: “和你買怎樣?”

“哈,這還像句話!可是買賣是契約,要雙方願意的。我已經和你說得很明白,我決不離開這地方。我從小在這里長大。”他指著高丘下一帶蒼翠的森林,天邊一抹斜陽,繼續說:“這美麗的傍晚,我靠著風車,抽一筒煙,生活多有意思!菲德烈大帝要在這裡蓋無愁宮,也不是為了愛好這景色?他自然會了解我不肯離開的理由。”

無愁宮蓋好了,法律固然保障了磨坊主人的宿願,非但他可以享受他無愁的晚年,而且多了一個一點也不使人討厭的皇帝作鄰居。

“小惠,你挑這個故事講給胡伯伯聽,倒是頂合適的。胡伯伯寫了這許多關於五五憲草的文章,下次可以把這段故事寫上去了。”我說了句小惠不明白的話。她看見窗外有小朋友在那裡玩,一跳一跳地出去了。

“這個風車現在不知毀了沒有?不然,在這風車影下開三巨頭會議,實在是太夠諷刺的了。”胡岡先生又細細地看著這相片,不勝感慨的意思。這時我正忙著張羅煙茶,他接著向二哥說:“我以前也聽過這故事,但是沒有機會看見這風車。這是最現實的教訓了。一個在法律之下的權力所興起的德國,被那個超越了法律的權力所毀滅了。我覺得菲德烈大帝實在是了不起的人物。二先生,你到過德國很久,覺得怎樣?”

“這故事。大概並不是太可靠的,只是一種傳說。比較可靠的說法是菲德烈喜歡這風車做點綴,有意把磨坊主人留下的,是一個風趣問題,不是一個法律問題。”二哥劃了根火柴點上他得意的福壽捲菸。“菲德烈是一個有風趣的人,這點我倒是很相信的。他也喜歡這種淡巴古,濃而不辣的煙味。”他深深地抽了一口煙,繼續說:“我還聽德國朋友們講起過一個關於他的故事。在七年戰爭中有一次菲德烈得勝回來,舉行一個盛會。在宮門口一棵樹上,不知哪個不得意的藝術家有意搗亂,替菲德烈畫了一張奇醜,而又奇像的漫畫,很多人圍著一面看,一面笑。菲德烈剛巧騎了馬經過這地方,也上前來看。很多人擔心要出亂子了,誰知道他拍手大笑,說:'掛得高些,讓更多的人可以笑笑。'所以我說這個人一定是很有風趣的。沒有風趣的人怎能請得到法國的服爾泰?他在無愁宮裡不是足足住了三年?”

我加入了談話: “我是不喜歡考據的,這風車在人民眼裡確是法律尊嚴的象徵,而且這傳說也教訓了後起的執政者,不要把權力去超越法律。胡岡先生說得很對。讓德國人民永遠記住:開國的菲德烈和亡國的希特勒有一個最清楚的分別,那就是,一個是把權力放在法律底下,一個是把權力放在法律之上。明白了這個分別就可以治天下了。”

另一個水磨的案件

“這點我自然同意的。我所要說的是:德國並不是因為偶然出了個混世魔王才鬧得不可收拾。在他們的歷史裡,其實早就按下這根苗,那就是說,權力並沒有服服帖帖地受制於法律……”二哥說。

胡先生插口: “你是說風車的故事並不能代表德國早年的事實麼?”

“風車故事只是傳說,”二哥轉向我說,“孝弟,你們人類學裡不是有所謂補償作用的說法麼?大凡一種民間流行的傳說,多少是一種事實上得不到滿足的希望。德國人民和其他地方的人民一般是希望有安安逸逸的生活,怕權力被濫用來侵害人民的權利,所以有這法律不可逾越的要求。德國人民在事實上得不到這滿足,也許就是發生這種傳說的原因。”

“德國不是常被認為是法治的國家麼?”胡先生問。

“德國人民是守法的,但是德國的權力卻並沒有像英國一般被法律所拘束。”二哥回答。

我剛才在念一本Anspacher的《自由的故事》,聽了這話想起了這本書裡的話來了。“不錯,原因是在德國出了幾個有能力、有眼光的君王,不像英國有那些花天酒地、又愚蠢的約翰王、查理第一和詹姆士第二。你想:在英國亨利第八和伊利沙白時代不也正是爭取自由運動的低潮?德國先有菲德烈大帝,這個有本領把詩人們請到無愁宮裡去的武夫,一定不是個平凡的人。後來又有個俾斯麥……”

你是說開明的專制是不好的麼?連昏君都不如?”胡先生加了這一句按語。

“在當時的人民生活上,有這麼一個爸爸式的權力自然不能說是壞,但是眼前的福利很可以使人感覺不到需要一個永久可以保障人民福利的製度——這方面說是不好的。”我發表了意見。

“我也很同意這說法。”二哥說,“菲德烈大帝確是個有風趣和有能力的帝王,可是在尊重法律這一點上,他實在並沒有像那傳說所描摹的那樣開明。另外一個磨坊的故事說明了他的本色。在他任內德國有一個著名的訟案。有一個磨坊主人Arnold經常是靠水流推磨的。可是有一天,上流的地主把水攔住了。他告到法庭裡。按當時的法律,地主有權利支配經過他地面的水,所以,法官們判決了磨坊主人敗訴。這事給菲德烈大帝知道了,認為不公平,把審判這案件的法官們都捉了起來,要他們賠償磨坊主人的損失。當時的人民都覺得皇恩浩蕩,把菲德烈大帝捧到了天上。菲德烈的風趣和機智獲得了人民的愛戴。”

“這些法官當然不對,壓迫平民,罰得好,痛快,痛快。”我說。

“問題並不在痛快不痛快。法官依法審判,是他們的責任。法律好不好不在法官,而在製法的人。菲德烈要法官賠償磨坊主人的損失是不對的,他沒有承認立法和司法之間的獨立責任。”

“這點我是承認的,但是菲德烈不是改變了不公平的法律了麼?”我又說。

“慢一點,菲德烈在這裡卻利用了群眾的公平觀念,篡奪了立法的大權。他用了權力隨意更改法律,把法律放在權力之下了。”

“法律的目的不是在公平麼?菲德烈執行了法律的目的。”我還覺得這位包龍圖式的偉人是可愛的。

這時胡岡先生說話了: “法律一旦不能拘束權力,換一句話,一個國家沒有了憲法,固然並不是說權力所做的事件件皆錯,一切都違反人民利益,但是問題是在如果他做出了違反人民利益的事來,除了革命之外,也就沒有其他力量可以矯正了。”

“我就不喜歡你們這些學法律和政治的人,總是把人看成壞的。”我說。

“不完全這樣,法律不過是使壞人不能作惡。而且進一步說,一個人覺得做壞事不上算時,也容易做好人,是不是?”胡先生這樣說,“憲法的目的就在防止權力會違反人民利益。若是不存心要和人民作對的,他也不會怕受憲法的拘束的。”

出了檻的權力是災難

二哥翻閱著小惠留下的相片簿,想起了幾年前在德國的生活,不勝今昔之感: “若是波茨坦風車的傳說是真的話,德國也不至於有今天這種悲慘的下場了。德國人民並不是不想實現個Rechtstaat(法治國家),不幸的是在法治的潮流捲到中歐的時候,德國的政權剛在鐵血宰相俾斯麥手上。俾斯麥給德國造下的卻是個Polizeistaat(警察國家)。經了上一次大戰,魏瑪憲法把Rechtstaat的理想實現了,可是除了軍事學之外不念任何書的興登堡最先庇護了納粹黨徒造成恐怖,又利用了這恐怖獲得了緊急處置權,把魏瑪憲法的精神一把捏死,給希特勒專政的機會。權力在法律之上是危險的。菲德烈的風趣和俾斯麥的權謀固然一時緩和了權力的濫用,沒有使災難降到人民身上,但是威廉的愚妄和希特勒的瘋狂還是把潛伏的災難放出了檻。”

“這樣說,我們的社會裡不是也有災難潛伏著麼?幾千年來,我們從沒有把權力關在法律之內,我們連風車的傳說都沒有。”我似乎有所警覺。

“這所以我們現在要求修改五五憲草!”胡岡先生高興地接口,又拖上了他近來常寫文章的題目。

“我是說中國沒有風車的傳說,和五五憲草有什麼相關呢?”我覺得胡岡先生的話太牽強。

“我們說了半天不是在說國家權力不能超過法律之上麼?我們並不單指每個人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誰也不能拿法律當工具來放任自己,限制別人……”胡岡先生說到這裡,二哥加了一句按語:“像我們的所謂統制。”

“……最重要的是統治者和被治者之間,政府和人民之間,必須有一個契約,說定了治者在什麼情形之下可以使用權力。這個契約就是憲法。憲法的目的就在限制執有權力的政府,使他不致超越人民所允許給它的職權。政府在一定的職權內可以頒布命令和創立法律,但是他們絕對不能自己擴大職權,這個契約是不准違反的。菲德烈大帝在第二個磨坊故事中就違反了這契約。他不應當自己下令取消法律,而應當經過一定的立法手續,在獲得人民的同意中,去修改一條不好的法律。菲德烈所做的,表面上是迎合了群眾的公平觀念,但是結果卻把人民的基本權利給篡奪了。二先生,你是這個意思麼?”胡岡先生結束了他對我的解釋。

“是的,是的。”二哥說,“德國法學家,像斯坦姆勒,就特別重視這案子,認為這是德國憲政失敗的轉捩點。”

我有一點性急: “這套我是明白了,但是你們說了半天,和五五憲草還是風馬牛不相及呀!”

“五五憲草根本沒有把權力加以限制。一切都是'以法律定之',而立法機關卻並不向選民負責。最高的權力,大總統,又不實際向民意機關負責,這憲法並不是人民和政府訂立的契約,而是政府自己頒布的組織法,名為憲法,但並沒有現代的憲法精神。現代憲法精神就是要使政府向人民負責,人民指定有限的權力給政府去行使,要把權力放在法律之下。再說得明白一點,要實現波茨坦無愁宮後風車的故事。”胡岡先生又這樣補充了一段。

“一個政府若濫用了權力,人民不是可以革命的麼?”我說。

“當然,在美國獨立宣言裡,不客氣地把人民有革命的天職都寫上了。但是革命是社會的犧牲,要流血,要混亂。革命的結果也許值得讚揚,革命本身是沒有理由可以引起萬歲的歡呼的。憲法其實就是避免革命的方法,是人類維護文明和平的重大發明。英國自從一六八八年革命之後,有了人權法案,就沒有皇帝上斷頭台和被趕跑了。你想,若是每個人都能像波茨坦那個磨坊主人一般,向差人說'對不起,我不想搬家',都能和無愁宮做鄰居的話,誰還會願意流血和混亂,喊革命萬歲呢?”二哥回答了我。

小惠玩了一陣又回家來,拉了我們要接她的媽媽去。胡岡先生告辭時說願意去翻印一張風車的照片。

“胡伯伯,你可別忘了多印幾張,隔壁小毛他們也歡喜聽這磨坊老頭兒的故事。”

 六  人權·逮捕·提審

下了幾天雨,今天一朝太陽光射到紙窗時,我不願再滯留在床上了。我這樣早起床,使我的太太也覺得驚異。“幸虧三嫂來幫我們了,不然,你起早了又要把我弄慌了。”

三嫂是我們在呈貢鄉下住家時的鄰居,我們有事時常找她來幫忙。自從我們搬進了城,幾個月來沒有見過她,想不到她會在廚房裡幫我太太煮稀飯。“她昨晚來的,你回來時,我睡了,沒有告訴你。她的命真苦,家裡住不下去了,想進城找事。”我太太補充了這些話。

我洗了臉,拉了個竹椅坐在太陽里看剛才送來的報紙。報角上登著一段提審法全文,我隨意地看了一半,三嫂端了稀飯走來。

“費先生,你家好。”

“你也好,怎麼你也進城了。”我順口問她。

她把稀飯放下,轉身回答我: “命苦的人有什麼好事呢?家裡住不下了,有什麼辦法呢?”

命苦的三嫂

“三嫂這樣壯健耐苦的人,弄到家破人亡,真是沒有天理!”我太太感慨地說。

經過的事情,我知道得很清楚。五年前我們因為城裡轟炸,疏散到了呈貢,住在村子裡。那時我們就認識三嫂了。她爽直的性格很討我太太的喜歡。她結婚還不久。丈夫家除了一個年老的公公外還有個十七八歲的小叔。一家四口子租了十幾工田,勤勤儉儉做人家,還算過得去。可是在中國做農民,平靜的生活是意外的。不幸毫不留情地找到她頭上,一家沒有勢力的佃戶怎免得了兵役。三嫂曾來和我們商量,說是她小叔子恐怕會給保長抓去當兵,她公公整天發愁。我們那時只能勸她說,這是國家的大事。她家裡有兩個壯丁,依法是要被徵的,當兵是責任。

三嫂心裡轉不過來,她知道保長的兄弟家裡也有兩個十七八歲的侄子,怎麼不徵?偏要徵他的小叔?但是她沒有和我辯駁。不久她的預料果真成了事實。在她,小叔子出了門也沒有多大關係,除了老人家脾氣愈變愈壞外,家裡少一個人也省她不少事。

她的小叔子進過小學,還能寫幾封不太通順的信。每次來信,三嫂常拿來我這裡,讓我念給她聽。她丈夫是一個粗人。每次信上,卻沒有一句好話,不是說吃不飽,就說有病沒有人醫。出外水土不服,身體又時常不好。過了一年,信也就沒有了。她公公說這兒子一定不中用了。“死也得有個信呀!”他總是這樣說。

這樣又過了一年。有一天突然有兩個穿軍服的人到他們家裡,把她的丈夫抓進了縣政府。三嫂嚇得直發抖。我恰巧在路上遇見她直了眼睛說: “完了,完了。”我就帶了她到縣政府打聽,說是她的小叔逃跑了,軍隊派人向縣政府要人,所以把她丈夫抓了進去。我還安慰三嫂說這沒有她丈夫的事,縣政府不過問問他話,只要證明她小叔沒有回家,這事不是清楚了麼?三嫂相信我,回了家。

事情卻並不像我想像的那麼簡單。過了一天,她丈夫並不見回來,只是託人帶了個信,要三嫂送飯上監獄去。我那時正有事進城,一住就一個多星期。回家的時候,我太太和我說,三嫂關到監獄去了。

“這可怪了,她犯了什麼罪呢?我真是不懂了。”

“你不懂的還多哩。”我太太苦笑了,“三嫂的丈夫卻出來了,曾來問我,說他家有兩工菜園子要出賣,我們要不要。”

“我們哪裡有錢來買菜園子?”我也覺得好笑。三嫂的丈夫是個粗人,我一想,這可怪了,“他等錢使麼?”

“是了,縣政府裡放他出來,讓三嫂去替他,就為了這個。要錢。”

“可是,他們犯了什麼罪呢?她小叔子逃了役,是她小叔的罪,怎麼要三嫂坐到監獄裡去?要罰款,也罰不到三嫂的丈夫!”

“我就說你是個書呆子,一點也不錯,這也不是罰款,說是軍隊裡要製服費。這還是講了面子。我為了這事,去和保長講了一番道理。不然,誰知道要多少錢,方弄得出人來。孝通,你也不必管這閒事了。保長這樣說的。他會去想辦法,不太嚴辦就是了。”

保長的話是不錯的。三嫂過了有十多天,也出獄了,可是她回來時,菜園子,她的一些值錢的東西都完了。三嫂到我家裡哭了一場。她說這都是她的命不好。她的命是真不好。跟著孩子死了,丈夫病了一場,公公殘廢了,她一個人工作,小產了一次。我在鄉下,過不了多少時候必然會聽到一件關於三嫂不幸的事。丈夫抽上了大煙,家裡更不成了樣子。這一切都是三嫂命硬,丈夫天天尋事,打她,踢她,有一次踢傷了腰部,幾天站不起床。三嫂在我都成了一個不祥的象徵,一見到她,一想到她,我沒有法子覺得中國還有希望。

盎格魯—薩克遜人的貢獻

三嫂雖則又回了廚房裡去了,可是我朝上給陽光所引起的一點興致卻不知消失到哪裡去了。我望著碗裡的稀飯,沒有一絲胃口。在我書桌上翻開著一本Charles A. Beard的TheRepublic。在一二六頁上有這樣一段話引起了我的注意:

“一年多之前,從歐洲法西斯魔手裡逃出來的兩個朋友,在我家裡閒談,問我說:'那些死樣怪氣的盎格魯—薩克遜民族對於文化究竟有過什麼貢獻?'我立刻接口說,盎格魯—薩克遜民族至少曾經創始了提審法HabeasCorpus。因為這兩位是念文學的,所以我得把這名詞解釋一遍。他們聽了之後,也認為這應該承認是盎格魯—薩克遜民族的重要貢獻。”

我剛想繼續看下去時,我太太從廚房裡端了我喜歡吃的鹹菜出來,看見我擱了筷子在看書,就說: “孝通,我最不高興你這脾氣了,吃飯就吃飯,看什麼書。”

我抬起頭來: “不要說話,今天讓我破一次例吧,為了三嫂。”

“這書上有三嫂麼?”

她坐了下來, “吃了稀飯再說好了,我也正要和你商量,怎樣幫幫三嫂的忙。”

“三嫂的命運就害在人權沒有保障上,我覺得Beard這章很重要,前天我沒有看完,今天報上又公佈了提審法,讓我看完了這段書再說話好不好?”

“我就不相信你們這一套。人權保障?中國還早哩,我們這種社會裡要靠面子、靠地位、靠權力。沒有這些有什麼保障?蔣主席的諾言說得多好聽,現在什麼樣?空口說保障人權有什麼用?還有那些人組織什麼人權保障會,更是做戲給誰看?像三嫂一樣的人不是滿處都是?”

我把書擱在一邊, “是呀?我就在想這問題,人權不能用口頭來保障的。蔣主席儘管真心真意地要保障老百姓的身體自由,可是天高皇帝遠,有人把你抓去了,找不到主席來申冤,有什麼用呢?”

“我不是也這樣說麼?”我太太開始吃她的稀飯。

“所以要有提審法。提審法不能實行,人權是得不到保障的。”

“你說了半天提審法,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提審法是英國人想出來的,說起來又有一段相當長的歷史。你愛聽的話,我說下去。”

“好吧,你說吧。”

於是我開始說了: “在一六二八年的時候,英國的國會通過了一個法案叫Petition of Right。這法案保證英國政府不經過國會同意不能向人民徵稅;不經過法律手續不能逮捕或處死任何人。這時的英國國王叫查理第一,他很會使錢,錢愈使愈不夠,弄得沒有辦法時,他不顧法案,沒有得到國會的同意,恢復一種舊有的船稅。這時有一個名字叫Hampden的鄉紳,卻偏不肯納這十二先令的稅,因為這是不合法的。他被告到法院裡,判決他敗訴,可是全國的民意都支持他。國會和國王從此發生裂痕。國王屢次解散國會,可是國會總是不肯批准他要錢的法案。結果國王和國會間武裝衝突了。查理第一上了斷頭台。克倫威爾攝政,到一六六○年才由查理第二接了王位。王位是恢復了,可是從此英國人民更不放心讓國王去獨執政權了,從此英國國王也不敢和國會去爭執了。為了要實現Petition of Right裡面的保障人權的條文,於是在一六七九年國會裡又通過了提審法案。”  

我太太放下碗飯,很不耐煩地說: “你還是沒有告訴我提審法案是什麼。”

對專制的一個革命

我隨手把今天的報紙遞給我太太: “這裡是今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的提審法。大體上也就是一六七九年英國創造出來的對於人類文明的大貢獻。這法律施行後,譬如說今天吧,我吃了稀飯,突然有人到家裡來抓我,被抓的時候你就可以向抓我的人要一張書面的憑據,它說明抓我的原因,哪一個機關來抓我的。你拿了這書面的文件,就可以到昆明地方法院去申請提審。若是法院認為沒有理由抓我的,它就可以要那抓我的機關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釋放我。若有理由的,也得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把我解到法院裡。到了法院,我就可以得到公開審判的機會了。”

“不要我、我、我的,我聽了就不舒服。這年頭,還得取個吉利要緊,誰保得定,尤其是你們那些姓費的。你說了半天抓人,和保障人權有什麼關係呢?這提審法能保得住沒有人非法來抓你麼?”我太太搖了搖頭表示還是懷疑。

“提審法並不能禁絕非法逮捕人。保障人權的是法律,提審法不過是保障任何人被抓之後,一定能碰得著法律,可以向法律要求保障他的權利。你要知道和法律碰頭是不容易的,譬如說三嫂的丈夫,他在監獄裡住了十多天,三嫂自己又在監獄裡住了十多天,他們夫婦兩個,受了苦,賣了地,弄得破產不和,家敗人亡,可是始終沒有和法律碰頭,他們是冤枉的。因為按法律,他沒有替他弟弟受罪的理由,他得不到法律的保障,那是因為縣政府把他拘禁了,在法律之外敲詐他,若是他有權利要求法庭審判,法官找不到定他罪、罰他款的法律條文,就得放他出來。他一個錢都不必費。”

“你這樣說,這縣政府有一點像上海的綁票匪了。”

“是的,可是綁票匪還有巡捕房去對付他。一個有權力的政府,尤其是有權逮捕人的機關,若用了它的權力來綁票時,人民有什麼辦法呢?提審法就是用來對付濫用權力的官吏。”

“你這樣說來,一個冤枉的人至多吃二十四小時的拘禁之苦了。二十四小時之後,他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那自然是好的。可是假若逮捕機關不放這人呢?”

“你看提審法的最後一條,逮捕機關的負責人就得坐兩年以上的牢。”

“抓人的不肯說出他是哪個機關里派來的呢?”

“你可以叫警察。沒有機關負責的人濫抓人,那是綁匪,警察有保護的責任。若是警察不管,警察自己就負了這責任。”

“這樣說來,天下就沒有特務了。”

“是的,提審法的確在法律上取消了特務制度,換一句話,它把特務歸入了綁匪。綁匪和政府混在一起的現象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了。”

我把手邊那本書拿了過來, “你聽我念一句Beard的話。他說:'若是提審法應用到了任何現代的專制國家,若是法官能有獨立行使的司法權,這提審法單獨就是專制制度的一個革命。Beard的意思是如果一個政府不能在法律之外去損害人民的自由,這政府也絕不能成為一個專制的政府了。”

我還想念下去的時候,我太太打斷了我。“好了,稀飯都涼了。你吃完了再說罷。我怎麼不希望中國少一些像三嫂一般苦命的人?可是,我還是不太相信你們這些書呆子。把法律當真地看成了一回事。你看,假如英國有了Petition of Right而沒有Hempden;有了Hempden而沒有克倫威爾,不是還是不會有今天的英國?”

我點了點頭,沒有話。三嫂在院子裡打掃,我望著她後影默默地翻轉了手邊的書,我還是沒有胃口吃碟子裡的鹹菜。

 七  特務·暴力·法律

暴力之下無法律

胡岡先生又來找我們談話,因為他看過我那篇關於提審法的文章,覺得有些問題要討論。不知是否他有意要恭維我的太太,所以他在她面前說: “我覺得女性的判斷常常是比較切近於事實,不容易像我們那樣,太遷就邏輯的推論,結果會變得很迂闊。”

我一聽,就知道他這番話是對我那篇文章的最後一段而說的。我說若是提審法能切實執行,在法律上把特務歸入了綁匪。我這樣說曾引起了我的太太的反應,認為我們這種書呆子,太把法律當真了。這個反應確是如胡岡先生所說“切近於事實”的。特務組織合法不合法,對被逮捕和拘禁的人是沒有多大關係的。要求身體自由的,就在要沒有人非法逮捕他。若是有人逮捕了他,不論逮捕他的人是正式政府機關所派出來的,或是政府所默許的,或是政府所沒有能力去製裁的,他失去身體自由還不是一樣?事實上,一個社會上每一個人隨時可以被別人逮捕是一件可慮的事。這點我自然承認。但是我總覺得特務和綁匪是有很大的差別,所以我反問胡岡先生說:“你的意思是說提審法是沒有意義的麼?”

“不,我並不說沒有意義。可是你在那篇文章中似乎是說有了提審法就可以沒有特務,這一點我卻有些疑問。費太太叫你書呆子,我覺得是有理由的。”胡岡先生這樣回答我。

“自然,我這樣說是假定一個政府本身是不能做非法的事的。特務在提審法之下成了非法,所以政府就不能維持這種組織了。而且,我也認為政府的職務是在維持法律,所以它和綁匪是不能兩立的。他的職務裡就包含著剿滅綁匪的責任,所以提審法也決定了政府本身必須取消特務組織。我想我這種推論是合乎邏輯的。”我說著覺得自己似乎很有理由。

我太太在旁,得到了胡岡先生的鼓勵,就插口說: “事實上,你所假定的政府,並不存在!”

“這是另一問題。”我想把這一反駁撇開。

“不,並不是另一問題。”胡岡先生很堅決地說,“我並不是反對你那種學究式的推論,而是要說明:法律並不能和社會情態隔絕了獨自成立的。換一句話說,你的推論並沒有錯,但是如果假定不存在,你的推論儘管正確,也沒有實際意義了。”

“你的意思是得先考慮這假定,是不是?”

“是的,”胡岡先生又說了,“法律要能實現它的效力,那就是說,人民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先得取消和法律相反的一種東西,那就是暴力。暴力一旦存在,法律是虛設的。”他頓了一頓,“你在那篇文章裡說,人和法律見面是不容易的,原因是暴力可以把人和法律隔開。我想說的是即使人和法律見面了,若是暴力還是存在的話,人和法律見了面,還是一樣,法律沒有法子來保障人。”

我太太聽我們又是抽像地在名詞裡翻跟斗,有一點不耐煩: “胡先生,你若是說女性的判斷切近事實,那是因為我們喜歡就事論事。你能不能舉個事實,使我比較容易領會你的意思?”

“好吧,我講一段我初次在上海做律師時所碰到過的一個案子吧。”

下面是胡岡先生所講的一個實在的案子:

一個失敗的林肯

這是一九二七年之後不久的事。那時的上海,已經陷入恐怖的旋渦裡。我是個剛掛牌的小律師,離開學校還沒有多少時候,還充滿著要為正義,為公平奮鬥的志願。念法律,做律師,不就是為了這個目的?上海的律師差不多全是商業性的。我受不了。一天早上,有一個老太太到我寫字間裡來,穿得很樸素,一見我,兩眼流淚,嗚咽起來,話都說不清。我等著她說話,半天才把她委屈的事弄清楚。她有個女兒在小學校裡教書,在上一天的晚上,突然有巡捕來把她的女兒和其他兩個男同事抓了去,說他們是共產黨,有人告發。這一點,據這位太太說,完全是冤枉的。依當時上海租界的辦法,凡是由租界巡捕抓去的政治犯,在移交中國政府之前,要在特區法庭開審一次,被告可以請律師辯護。但是這只是一項不重要的手續,因為從來就沒有普通律師肯出庭辯護這種案子,也從來沒有因辯護而釋放過一個被抓去的人。而且,大家知道,一移交到中國政府,也就沒有了生路;無所謂冤枉不冤枉,總是一個死字。這位老太太已經去求過不少有名的律師,都碰了壁,所以到了我的寫字間裡來。

我立刻就接受了這案子。那天晚上,睡不著,感情很激動,尤其是因為有兩位相熟的同事來勸我,問我是否還想在上海繼續執行律務?若是還想這樣的話,最好把這案子退了。他們說,那不是好玩的。他們很善意地警告我: “這是上海,這是中國呀!”我有一點好奇心,很想看看究竟會怎樣。我那時想起了林肯的故事,難道中國連一個林肯都出不出麼?所以第二天我準備了一下就出庭了。

我記得林肯曾經辯護過一個案子,控訴的原告無意中說發生事端的時候,天上正有月亮。美國是用陽曆的,所以不容易推算哪一天有沒有月亮。林肯把日曆細細一查,原告所說的那天恰巧並沒有月亮。所以他把這事實指出了,證明這是誣告。我用了同樣的方法盤問那個御用的證人。據他說曾經在小學校里和被告一同開過會,而且開過好幾次。我要他畫一個圖,說明這學校內部的情形和開會的房間。我又要去這學校抓人的巡捕同樣畫了一個圖。然後把這兩個完全不合的圖呈給法官: “除了人證之外,並沒有其他可以證明被告是共產黨,可是這多次在學校裡開過會的證人所畫的圖,和巡捕所畫的完全不合,可以證明這是誣告了。”

我當時自然十分得意,可是法庭的四周卻全是兇惡的眼光。那幾個預備來提取這三個犯人的武裝同志,故意的高聲問: “那個傢伙是什麼東西?”而且拍著手槍向我示意。

“證據是證據!”我倚持著人間的公道。法官顯然很窘。他從來沒有遇到過和他為難的律師。他猶豫了一時,判決了:把女的開釋,男的移交。他的理由是“有嫌疑”。我當即提出抗辯:“若是我剛才提出的證據充足的話,有什麼理由可以把兩個男的被告移交呢?”可是,這是判決。我很懊喪地出來。一個失敗了的林肯!

回來之後,我熟悉的同事又來和我說了: “你不怕死,不要命,可是法官卻不像你!你真把那法官弄慌了。說不定因為他開釋了那個女的,還會有問題。在租界裡也許比較好一些,租界之外,你們兩個都完了!我看你還是避避風吧。”我那時正有個大學來要我去教書。失敗了的林肯也就結束了這短期的律師生涯。

主奴和契約

我太太點了點頭: “還是教教書吧,上海律師本來不是你這種人幹的。要有林肯先得有個美國呀!我覺得可羨的倒不是美國有林肯,而是林肯有美國。 ”

“可是,胡公,你把律師招牌取下了,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我看你是相當矛盾的。法律既然是虛設的,你還在學校裡教法律,不是買空賣空麼?”我把胡岡先生那段故事裡所引起的憤恨,轉向他發洩了。

我太太搶著替客人回答我: “等著,無法無天的日子怎麼會永久?總有一天法律是會有用的。”

“那麼,他是只保險箱了。”我得意地笑了。可是這自然不是用幽默來逃避現實的時候,我改了沉重的聲調向胡岡先生說:“你剛才似乎同意我太太,要我不要把法律看得太認真了。你的意思是在暴力之下無法律。可是,我倒要反問你:法律的用處不是在控制暴力麼?依你現在說來又似乎是先得控制了暴力,法律才能發生作用。我問你,什麼東西控制得了暴力? ”

胡岡先生呆了一下,一時說不上口,我太太為了要打破這靜默,說了: “這些傢伙講理是講不通的,秀才碰著兵,有理說不清。我看只有以力對力。”

“力上加一層力,以暴易暴,法律在哪裡呢?我總覺得邏輯上說不過去。”我搖著頭。

“是的,這是個問題。你讀完令兄的'從法律之外到法律之內'不也提起過怎麼'到'法麼?現在還是這問題。法律在暴力之下無能為用,而只有法律才能製裁暴力。這樣說來似乎是雞生蛋、蛋生雞一類的問題了。其實,我是不承認法律本身有什麼力量的,單靠法律的空架子,無論如何不能把社會從法律之外拖到法律之內。我說拖字,就包含了要有人用力來把法律抬出來。這和費太太的意思並不遠,只是把社會拖入法律之內的力,性質上和暴力是不同的。”胡岡先生這樣開始他的宏論。

他繼續說: “暴力就是指逸出於法律之外而以強弱來取決權利得失的方式。戰爭是暴力的充分錶現。它所造成的秩序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關係,是主奴的關係。征服者可以支配被征服者,他可以發施命令,規定奴隸的行為,但是被征服者的順從只是因為力屈。他們並不發生道德上的責任。你若把這種命令也視作法律,這種法律的支持者是統治者的暴力。當然,我個人是不承認這是法律的。我所謂的法律是為了人群共同依賴的生活而發生的。這是所參加者之間的契約;共同遵守了這契約大家才能安居樂業。維持這種契約的力量其實就是每個參加者的生活本身。這是一種社會制裁力,和謀一部分人利益的暴力不相同。”

我太太眼睛望著窗外,說: “我可以明白你所謂的暴力是什麼,'一二·一'的手榴彈是暴力,特務是暴力,拍著手槍在法庭上向你示威的是暴力;但是我不明白你所謂的那種社會制裁力。”

“胡公,”我說了,“你的困難是在這裡:在一個實際社會上所有的法律並不全是第一種的或全是第二種的。因之,你的分類還不過是一個概念上的界說。而且那種社會制裁力表現時也不易和暴力在形式上有極清楚的區別。正好像我們有時要打孩子,並沒有覺得太不對,可是換一個對象,假如是個丫頭吧,就可以說是暴力了。”

“不錯,”胡岡先生說,“我們並不能在力所表現的形式上來區別暴力和社會制裁力,只能說前者是發生在主奴之間,後者是發生在公民之間。”

“你們愈說愈使我糊塗了,”我太太說,“譬如我們捉住一個小偷,打他一頓,算是暴力麼?”

“你為什麼打他?”我搶著問。

“教訓教訓他,使他下次不敢再偷東西;同時也讓別人看看,偷東西,捉住了不是好玩的,少幾個賊。”

“若是這樣,我不太反對你打他。可是如果只許你自己偷,不許別人偷;別人偷就得挨打,你偷了不准別人打你;那就是暴力了。”

“你說說就這樣賴人家,我並不想做賊呀!閒話少說,你的意思是:一個真正的法律是拘束全體人民的,不准有例外的,是不是?”我太太問胡岡先生。

胡岡先生遲疑了一下說: “大體上是不錯,可不能這樣說死了,例外是有的,但是不能有人的例外,只有事的例外。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本是一種契約關係,所以在非暴力的社會中,法律必須是拘束全體的。”胡岡先生說。

我又有一點心急,所以插口了: “胡公,暫時假定我們已經明白了暴力和社會制裁力的區別吧,我們還得回過來說一說,怎樣去對付暴力?”

“我的意思是一定要使主奴關係變成契約關係。若是不變,主奴之間相對的力量失去平衡時,可以翻了個身,主奴可以易了位;如果關係的性質並沒有變動,依舊談不到法律。從主奴關係變到契約關係的過程在歷史上大概不止一條。譬如說,本來做奴隸的,翻身時把本來做主人的殺完了或是趕跑了,在他們自己人中立下契約關係來;也可以把本來做主人的看成自己人,給他們公民的平等權利,共同守一個社會契約;或者本來做主人的自動地放棄他們的地位,承認奴隸的平等身份。……大概沒有一定的方式。”胡岡先生回答了這個問題。

“孝通,你所寫的英美兩個制憲故事,不就是胡先生所說的那兩種不同的方式麼?”我太太說。

“是的,你這樣一說,胡岡先生的所謂由主奴關係變成契約關係就是製憲過程了。又回到了他的老題目了。”我說。

“且慢,”我太太接住我的話說,“憲法可以控制暴力似乎還說得過去,但是有了憲法就沒有特務,我就想不通了。”

“我並不是說一紙憲法可以和姜太公的符一般貼在門上,特務就進不了門。我是說造成憲法的這股力量是和暴力相抵觸的,它若勝不過暴力,憲法也不會產生。若勝得過,就可以使握有權力的集團不能在法外發施他們的力量來謀取自己的利益。你不要把特務看得太可怕。假如人民控制了政權,本來當奴隸的翻了身做了主人,他們可以決定政府的預算,試問政府哪裡來錢養這些特務?暴力何從發生?即使還有少數人或是少數團體想在法外用暴力來謀取利益,那就成了綁匪了。綁匪是有警察可以對付的。”胡岡先生說到這裡,我高興地說了:“這還不是我在上一篇論提審法裡所說的話?”

“是呀!”胡岡先生說,“我並不說你的話不合,只是說法律要發生效力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沒有法外的暴力佔據住政府。統治者必須站在法律之內統治人民,而法律的廢立是人民的權利。那時候,我們才能希望一個有公平的社會。”

“這一點,我們大家是同意的,而且希望早一點實現。”我太太結束了這一番討論。

 八  住宅·警管·送灶

孩子所提出的難題

昆明的氣候是最體貼人的,儘管白天太陽怎樣毒,一到晚上,微風從滇池裡吹來,涼爽入骨。尤其是因為我可能快要離開這第二故鄉,近來更捨不得這裡初夏的黃昏。有人抱怨昆明永遠不給人痛快地出一身汗,那確是事實。汗出得少,在小腳桶裡洗澡也成了我能推卻就推卻的事了。今天卻是例外。洗完澡,特別舒適,懶得穿著,披了件睡衣,靠了後窗看小說。太太出門作客未歸,小惠伴著我在剪紙花。相當幽閒的一個黃昏。

靠近八點鐘的時候,門上剝剝地打了兩聲。小惠以為是媽媽回來了,趕緊要去開門,可是門外傳來了個女客的聲音。我急忙拉住小惠,一面接口應著: “請等一等,就來。”小惠遺傳著我性急的毛病,向我瞪著眼,“怎麼不開門,有客。”

“我得穿件衣服。”說著我進房裡去了。轉身出來開門時,一看正是剛從上海來的表妹,小惠盼望已久的遠客。我忙著道歉:“對不起,等久了。”小惠在旁不滿意我慢客的行為,噘起了小嘴說:“雲阿姨,爹爹不許我開門,要你等。”

雲阿姨笑了, “好厲害的孩子,管起爸爸來了。”我們坐下了。我拉著小惠向她解釋說:“這是規矩,你到了人家門口,要打打門,等門裡有人讓你,才能進去。你想,雲阿姨進來,我衣服都沒有穿好,多不好意思呢?”

“如果你已經穿好了衣服呢?”

“我也許還有別的事,不方便見客人,我也可以不開門。”

“你沒有別的事呢?”

“若是我不願見的人打門,我也可以不開。”

“為什麼呢?”

對付五六歲的孩子真比大學生還困難。我不知在哪本兒童教育的書裡看來了一個原則:孩子有一個時期專好問問題,做父母的不應當禁止他們。我想遵守這原則,可是今天又碰到不容易,或甚至無法回答的難題。幸虧雲阿姨接了口: “這是你的家,別人不能隨便進來的。”

“為什麼不能呢?”

“我們得尊重人家,好像我們不能隨意打人一樣。”雲阿姨在說時,我卻在擔心,若是小惠再問下去,為什麼要尊重人?叫我怎麼回答呢?中國有多少人能回答這問題呢?正在這時,門又響了,這回是媽回來了。小惠拋開我的手,奔去開門。二哥也一起來了。好久不見的親戚聚會,自有一番熱鬧。

一會兒,我們問起了上海的一般情形。雲妹說: “上海?住不得了,要實行什麼警管制了。據說從六月一號起,警察可以隨意到人家裡來訪問、檢查、抓人。大概從此大家不許關門了。我真不明白,我們什麼時候被什麼人征服了。”

“警察來打門,我們不開門就是了。爸爸不是說不願意見的人,可以不讓他進來麼?”小惠耳朵快,不知怎麼還沒有忘記剛才的話,居然給她搭上了。“警察*不是也要尊重別人的麼?媽媽不是和我說過警察是保護我們的麼?人家打我,我不是可以找警察的麼?”不禁止孩子們的問題是麻煩的,我們顯然還沒有到什麼都能向孩子解釋的時代。我若說警察*以濫&抓人,敲詐人,不守法,叫孩子們怎會懂呢?懂了又有什麼好處呢?她媽一聽見小惠說話,卻想到了孩子該睡覺的事,所以拍著她說:“今天你可睡遲了,趕緊去吧。一覺醒來,警察也不來管閒事了。”

小惠是被哄到床上去了,可是我們大家卻感覺到不大愉快。

俾斯麥沒有這樣愚蠢

“究竟警管制是算什麼一回事?人家說這是德國納粹的辦法。你到過德國的,告訴我,這是真的麼?”雲妹問二哥。

“不完全是。來源大概是德國,比納粹還得早一些。這一套東西是從俾斯麥起,傳到日本,現在好像要到我們中國來了。”

“是了,”雲妹說,“孝通哥,你那篇'波茨坦……'的文章裡不是說起德國是個Polizeistaat(警察國家)麼?你以後寫文章得小心一點,說到曹操,曹操就到。還是少提一些可怕的名詞罷。”

“不是文字的魔力,而是歷史的邏輯!”我笑了,“二哥,你還是說下去吧。”

“德國在一八七一年威廉王頒布了一個憲法。依這個憲法設了個國會,可是這國會是騙人的。上院是由各邦諸侯的代表組成,控制在普魯士的威廉王手裡。下院和我們參政會很相同,是個諮詢和喝彩機關。首相不向下院負責,直接由國王任命。通過上院,國王可以任意創立法律。他就用這立法權立了違警法,把很大的權力交給了警察。違警法的範圍極大。”

“違警法是什麼東西呢?”

“普通違反法律的行為是要經法庭審判的,可是在違警法範圍之內的就可以直接由警察處置。在德國違警法裡甚至可以包括:買香煙時一定要同時買一包洋火,若不這樣,警察就可以來干涉和處罰。據說在那個時候,若是有人在窗檻上曬塊手帕,警察就可以來處罰,那是違反了在公眾面前不准曬衣服的警察法規。有本書上曾說過:'若是警察先生高興時,就可以到你花園裡來散一下步。這是'警察國家'這個字的來源。”二哥說。

“這還不就是上*海要實行的警*管制麼?”雲妹說。

“不完全是,”二哥繼續說,“警察要到你花園裡來散步,'隨意'得有個條件。那就是必須找到這花園裡有違反警察法規的事。假如你不在窗口曬手帕,警察也就不能隨意來麻煩你。這是說,警察只在法律範圍裡散步,法律範圍的大小是得政府頒布的。上*海所實行的警*管制卻不然。”

我聽到這裡,記起了幾天前讀到胡岡先生的“暴*戾愚蠢的警*管制”裡所提到的俾斯麥的故事,所以接口說:“俾斯麥拒絕威廉第二進他的門時不是曾說過'住宅是我的人格的堡壘,雖皇帝之尊,亦不能任意侵入'這句話麼?德國警察自然不會比皇帝更尊貴吧?”

這故事我也聽到過,德國人很喜歡講這故事。這也說明了德國的警察沒有藉口不能登門,雖則藉口是並不太難找的,可是我還得替俾斯麥說句話。他雖則極力提高政府的權力,但是他並不用這權力處處去和人民作對。他是以爸爸自居,要為人民做事,所以他所訓練出來的警察沒有腐敗到做出敲詐為惡的事來。警察的紀律是極好的。”二哥說。

“是的,”我說,“俾斯麥是個聰明人。他明白政府權力不能維持在人民*反抗之上的。他要避免勞工的反抗,所以他先用政府的權力創立社會保險法。我也相信俾斯麥決不會愚蠢到派出一批作威作福的爪牙,無事無端到每家花園裡去散步,得罪人民的。得罪了人民有什麼好處呢?在人家花園裡散步又有什麼趣味呢, 除了能敲詐一筆錢?”

“所以我說法律上和精神上,上*海的警*管制是青出於藍了。”二哥又說。

“這樣說來,這倒是我們政府的創作了。”雲妹說。

“那倒也不見得。日本從德國學來了警察制。日本人摹仿本領是不差的,學得很有程度。後來他們用這制度來統治朝鮮和台灣,情形也就不同了。我並不是說德國和日本在本國的警察制度是好的。警察是統治者的工具,只是統治者和人民還不完全站在仇敵的地位,所以這工具的面目也和善一些。一到殖民地裡,面目也就暴露得更猙獰了,警*察也成了一個個小皇*帝,他是直接的統治者,是看守奴隸的狼狗。我們現在想實行的卻是這一套,是日本殖民地所用的警管制。”

“可是我們並不是奴隸,沒有亡*國啊!”雲妹說。

“這我可沒有法子回答你了。”

希特勒所不敢做的

“你說這是日本人統治亡了國的朝鮮人和台灣人的玩意兒,可是納粹不也是用同樣方法來統治他自己的國民麼?”我反駁二哥。

“希特勒並沒有這樣做。”二哥說。

“你不是替希特勒辯護麼?”

“沒有這意思。希特勒固然惡,但是他的愚蠢還有個限度。德國的魏瑪憲法把'警察國家'改變成了'法治國家'。這並不是說把警察取消了,而是把決定警察權的力量交回了人民。警察既然只能在法律範圍之下活動,人民在國會裡控制了立法權也就控制了警察。希特勒上台,名義上並沒有改變憲法,他也並沒有公開地用警察來實施他的統治,而是在警察之外另立特*務組織。特*務組織是在法律之外的,他可以秘密運用,警察是在法律之內的,一定要頒布了違警法才能用警察來執行。特*務是用來對付特定的敵人,而警*察是用來對付一般人民的。我說希特勒不太愚,因為他知道和全體人民為敵是不可能的。他另外用哥培爾來補充希姆萊的不足。”

“你講得太遠了,”雲妹打斷這片話,“我要知道的是在希特勒統治下,警察是不是能隨意到人家裡來的?”

“不,沒有這種事。除了奴隸和被征服者之外,不論專製或民主,這一點最低限度的個人的人格總是得尊重的,因為這是人和人持久相處所必需的條件。否認這條件的社會組織決不能持久的。”二哥說。

“可是,我們大國怎能這樣做呢?”

“那我又沒有法子回答了。目前有很多事是不能理解的。譬如說,大國法律上明明規定著人民的住所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搜索或封錮;約法上也明明規定凡是有關人民權利的事宜必須以法律規定,不能以命令規定;而現在卻偏偏由行政院命令來實行警管制了。這是違法的命令,而居然出現。這真是史無前例,中外罕見的做法。叫人有什麼話可說?”二哥很頹喪地結束了這段話。

“學法律的到這裡也就只有嘆氣了,”雲妹說,“人家有權力要這樣幹有什麼不可以呢?上海人*反對,可是反對有什麼用?”

“俾斯麥、希特勒所不敢做的事,居然做了。若是做得通,也可以說是我們東方人的本領高了。”二哥還在嘆氣。

“你忘了一個更重要的事實,”我以社會學家的身份說了,“人是能,而且也常常會自殺的。我們沒有看見過貓在自殺,可是人就有這本領。日本好端端切了腹,納粹也自焚了。想自殺的人會做出所謂不能理解的事來,因為你所謂理解是以生存為前提的。”

雲妹也興奮了起來: “馬歇爾不也是說過?日本已自殺了,大國在用另一方法自殺麼?可是,我可不願死啊,我還有孩子要我照顧啊!” 

送灶的傳說

我們談著話,卻忘了隔壁房裡的孩子,被我們鬧得不肯入睡。做母親的沒有法子,只能出來說話了, “小惠不肯睡,要爸爸去講個故事。”

我進房,拍著小惠: “講什麼故事呢?”

“你前天講了端午節的故事,不是說今天要講送灶了麼?”

“是的。你好好聽,我講完,你可一定要睡了。”於是我講送灶的故事了:

我們鄉下,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送灶。送灶是送灶君菩薩上天。灶君菩薩喜歡吃糯米糰子,所以那天每家都得做一大堆糯米糰子送他。這裡有個傳說:說是在古時候,北方有一種極兇惡的人,騎了馬來打我們這地方。我們這地方都是些種田的,沒有馬,跑不快,所以打不過他們。他們把我們的祖宗征服了之後,這許多只會騎馬殺人的兵,既不會種田,又不會織布,天天向他們的皇帝要飯吃。皇帝問大臣:怎麼辦?大臣想出了個辦法,說這批種田的人會造反,靠不住,最好派兵住在他們家裡。每家得供養一個兵,當他是小皇帝一般尊敬他。這樣種田人不會造反了,這些兵的給養也不必皇上分心了。這樣就把事情決定了,每家住了一個兵。

兵騎在馬上還像個英雄,一住到人家的家裡去卻一點沒有英雄樣子了。他們無法無天,要吃要喝,見了豬就宰豬,見了雞就殺雞,一天到晚地鬧。沒有一個人能安心生活,同時又避不過他們的眼。種田的人實在忍無可忍了。可是這些兵有槍有刀,一不對頭就把人家的頭砍了。種田的人打不過他們。最後,有個聰明人想出一個辦法。每家在快過年時,假裝好意要慰勞住在家裡的監督,約定在二十四日晚上,大家用糯米做成團子,給他們吃。糯米是黏得很的東西,當他們一口咬上團子時,這黏性的糯米就把他們的牙黏住了。大家各自在家裡動手,把這要喊也喊不出的欽差活活殺死,一點聲音也沒有。

為了要紀念這件事,所以在灶上供一個灶君,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都要做糯米糰子給灶君吃了,送他上天。

我講到這裡,小惠眼睛閉上了,好像是睡了。我想走時,她卻又睜開半個眼睛:“這個故事不好聽。我會做怕夢。”

“下次再講個好聽的吧,睡吧。這是古時候的事情,那時的人都愚蠢,現在不會有這種事了。”我不能不在孩子麵前撒謊了。可是,人間的愚蠢什麼時候會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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