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復

當總統不懂歷史:率獸食人的台灣

作者 | 陳復(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並合聘佛光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  

賴清德總統於今年(2026)3月14日在「台灣總統直選三十周年與民主韌性研討會」上表示,台灣過去歷來統治者「心都沒有在台灣」,並進而說:「尤其是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比殖民統治的日本對待台灣人民還要差。」這段話引發重大的爭議,不只是因其完全否定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更因其把日本殖民政府與戰後來台的中華民國政府放進同一條歷史尺度裡比較,卻無視於最基本的制度差異,變成擔任中華民國總統的人卻藉由打擊對手,徹底在反對中華民國存在於台灣的意義。

若要嚴格回應這句話,就要讓我們回到史實本身:行憲後,台灣社會的政治主體,在法理上已不是訓政時期的「國民政府」,而是立基於憲政體制產生的「中華民國政府」,儘管其後歷經戡亂與戒嚴,使得憲政秩序長期受到相當的影響;再者,日本在台灣建立的是殖民政府,其制度根本不是把台灣人視做平等的政治共同體成員,獲得完整的政治權益;其三,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固然因戒嚴而帶來沉重的社會傷痕,但其形成背景來自國共內戰、反共動員與冷戰安全的脈絡,我們無法忽視這個脈絡來談國民黨主導的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歷史;最後,若把比較標準放在同樣50年的總體建設,包括人民地位與社會受益的範圍來檢視,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顯然比日本殖民政府更具有建設性。

首先,我們需要指出:賴清德總統使用「國民政府來到台灣」來概括戰後長時間的統治,這雖然是政治語言,但放在嚴格歷史論證中屬於不精確的用語。《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5年(1946)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通過,隔年(1947)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民國37年(1948)5月20日總統與副總統宣誓就職,標誌行憲體制開始運作,意即當年5月20日後,就法制層面來說,國家名稱就是「中華民國政府」。

賴總統或可謂「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但不能順著政治攻防而把整段行憲後歷史都籠統稱作「國民政府」。這不只是名稱問題,而是史學書寫是否尊重政治制度差異的基本要求。當名稱釐清,才有可能公平比較日本殖民政府與戰後中華民國政府的異同。日本統治台灣的本質是殖民統治,而不是把台灣納入與本土同等地位的國家治理。這一點不能只從情感印象判斷,而能從制度證據明白看出。譬如檢視何鳳嬌編著的《日治時期台灣高等官履歷(二)》(台北: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5)一書明確指出,日本領有台灣後,在政治、經濟、教育與文化都實施差別待遇,導致台灣人在日治50年間能夠出任高等官的機會極罕見,大體上高等官9成以上是日本人。

這樣的統治結構意味著,殖民地社會真正的決策權、升遷權與高階官僚體系,並不是為台灣人開放。台灣人可被治理、被動員與被同化,但並沒有被平等當作國家的主人。換個角度來說,日本殖民政府修路、建港與辦學,並不等於其把台灣人視作「自己人」,在殖民體制裡,台灣人始終是被統治者,而不是統治共同體的平等成員。教育制度更能說明這種不平等如何滲入日常生活。日本統治下台灣人的教育體系長期與在台日本人不同。根據大正八年(1919)年日本殖民政府頒布的《台灣教育令》,其第一條明訂「在台灣之台灣人教育依照本令」,這表示台灣人教育與內地人教育並未視作同一件事情,同文第二條把教育宗旨指出「育成忠良國民」,這難道不是意圖在馴化台灣人民效忠於天皇嗎?台灣總督府在殖民統治前期,各自設有小學校、公學校、蕃人公學校與蕃童教育所,只有在台日本人可就讀小學校,屬於漢人的台灣人則讀公學校,原住民則讀蕃人公學校與蕃童教育所,不同的族群適用不同法令,這種雙軌教育制度完全不是偶然,而是帝國殖民治理的重要環節,其培養基礎識字與服從秩序,藉由升學管道、資源配置與課程安排上的差異,把全體台灣人放在較低位置,即使殖民統治後期開始推動共學措施,其差異並未真正消失。

政治權利不平等同樣清晰擺在眼前。日據時期知識分子會展開台灣同化會甚至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等政治活動,並不是抽象在追求某種理想,而是因這些人清楚意識到自己並不享有與日本的本土人民相同的政治權利與制度保障。針對細節來說,大正三年(1914)林獻堂、蔡培火與蔡惠如等人成立台灣同化會,其宗旨就是「追求日台平等,消滅差別待遇」,但這個團體不到兩個月,就被台灣總督府拿「妨害治安」的名義給強制解散了。如果台灣人真正已是平等的臣民(且不要說國民),就不會出現這些政治訴求,更不會在短時間內立刻遭到殖民政府如此迅速的壓制,這種政治不平等,後來又在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中表露無遺。

周婉窈在〈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再探討〉(《台灣史料研究》第37期,西元2011年6月)指出,若要問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人最具代表性的反殖民運動是什麼的話,標準答案就是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她並指出這場運動自大正十年(1921)開始,持續到昭和九年(1934),歷時14年,共提出15次請願。這件事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台灣知識分子年復一年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正是因殖民地台灣並沒有與日本本土同等的議會制度與自治安排。若政治權利早已平等,根本不需要用如此漫長而反覆的辦法,去要求一個本來就已存在的政治制度。

若從法律史角度來看,這種不平等更不是印象問題,而是制度問題。王泰升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台灣的「法律暴力」及其歷史評價〉(《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25期,西元2006年5月)指出,日治中期台灣政治異議者雖開始運用明治憲政體制所承認的臣民基本權利語言,試圖改善殖民地特有的「法律暴力」,但殖民統治當局仍依國家法律實施壓制。這表示,日本帝國在本土所宣稱的憲政與臣民這些權利,在殖民地並未等量落實;法律對台灣人來說,並不能獲得與大日本帝國的本土人民相同保障機制,而更常見是維持「殖民差序格局」的統治工具。

至於地方自治中有關地方代表制度,問題並不只是「有沒有讓台灣人參與」而已,而是其權限長期有限且受控。吳文星在〈日治時期台灣地方施政與新領導階層之形成〉(《台灣學研究》第24期,西元2019年6月)指出,台灣總督府長期藉由地方施政籠絡並利用舊社會精英與其第二代,延攬他們擔任參事、街庄長、區長與各級協議會員,但這些人是在「日人地方官僚的指揮監督下」,負責協辦或執行上級行政單位交辦業務工作,成為遂行殖民行政任務的輔助工具。地方雖有某些參與的管道,但這些制度並不等於近代民主政治中的自治權,而更接近在日本人主導的官僚體系裡,有限吸納台灣在地菁英來協助殖民統治。

殖民地法律對異議者的保護遠低於日本憲政語言所宣稱的標準,而地方參與制度長期處於日人官僚的指揮監督裡,這就能真正說明台灣人不是被當作大日本帝國的完整國民,而是被置於「帝國邊陲」的次等臣民位置。從族群關係來看,戰後台灣固然存在「本省人」與「外省人」的緊張與猜疑,但若與日據時期日本人與台灣人的關係相比,兩者的性質有著根本差異。王甫昌在〈由「中國省籍」到「台灣族群」:戶口普查籍別類屬轉變之分析〉(《台灣社會學》第9期,西元2005年)指出,戰後本省人與外省人如果有不平等,固然與國民政府遷台後的臨時性政治制度有關,但究其實,本省人與外省人原本是地域背景與歷史經驗差異所形成的社會類屬,並不像殖民統治下日本人與台灣人那樣,被制度化為先天性的高下等級。王甫昌並指出,戰後省籍界線雖然在政治資源分配上具有現實效果,但其社會邊界其實具有鬆動性,並可隨著婚姻關係、自由遷徙、世代更替與政治改革而重組。這與日據時期日本人長期佔據統治核心,台灣人被固定於受支配位置的殖民結構,顯然不是同一層次的關係。戰後台灣的省籍矛盾雖然嚴重,但係同一國家框架內權利配置失衡所造成的內部衝突;日據時期日本人與台灣人的關係,則是由殖民法制、官僚體系與教育制度共同支撐的制度性不平等。

若從這個角度看,戰後台灣50年的族群關係儘管有壓抑與摩擦,依然比日據時期日本人與台灣人間那種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關係來得容易調整與修補,這是相同政治共同體內部的緊張,而不是帝國對殖民地人民的階序統治。更不應忽視的是說,日本殖民統治的維繫辦法,本來就伴隨軍事高壓。乙未割台戰爭期間,日軍在台灣各地遭遇武裝抵抗後,採取焚村、掃蕩與焦土的辦法鎮壓,後來如大正四年(1915)的西來庵事件與昭和五年(1930)的霧社事件,更表明日本殖民政府面對包括原住民在內的台灣人反抗時,不是依靠平等政治協商,而是軍警組合出大規模武裝報復。

因此,日本殖民統治不是一套純粹「有效率的現代化行政」,而是實施征服、控制、分層與同化這些辦法的帝國治理。若只記得殖民統治留下的鐵路與衛生,不記得其差別法制與武裝底色,這樣的歷史記憶顯然會變得極扭曲。然而,指出日本殖民統治的不平等,並不是反過來說戰後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就被浪漫化。戰後台灣經歷二二八事件,接著因大陸淪陷與政府遷台,長期戒嚴帶來的高度威權統治,直到解除戒嚴前,的確曾經使得整個社會曾經生活在相對緊張甚至肅殺的環境中。然而,如果把這些現象簡化成「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比日本殖民政府更壞」,這就等於完全無視殖民統治帶來的本質差異。

多位學者都指出,戰後台灣威權體制的形成,必須放回國共內戰尚未終結、反攻大陸構想未曾放棄、冷戰東亞安全格局緊繃的歷史環境中理解。

譬如布魯斯.狄克森(Bruce J. Dickson)在〈台灣國民黨的重組,一九五○至一九五二〉(《中國季刊》第133期,西元1993年)表示:一個在大陸挫敗、士氣低落且被迫遷台的執政黨,首要任務不是立即開放競爭政治,而是重整組織,穩定權力核心,避免政權再度崩潰。這個觀點的重要性在於把國民黨在台灣的重建看成「失敗後求生」的一環,而不是單純把威權視為「領導人的任性選擇」。從這個角度看,戰後中華民國政府的高壓治理,與其說是執政常態的自由選項,不如說是政權在高度不安全狀態中的制度性反應。馬若孟(Ramon H. Myers)在〈邁向一種開明威權政體:台灣的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1950至1952〉(《當代中國期刊》第18卷第59期,西元2009年)有相同的判斷,他覺得中央改造委員會的成立之所以關鍵,在於其讓原已戰敗且渙散的政黨,重新取得對政府與社會的控制;在當時危機環境中,首要目標不是民主開放,而是使統治機器重新有效運作。這樣的研究目的不是「替威權辯護」,而是指出當時統治者自覺面對的是一場尚未結束的政治與軍事危機,於是把黨政軍重新捆綁起來,展開社會控制,意即威權體制的形成,與其說是對民主的簡單厭惡,不如說是對政權生存的高度焦慮。

程念慈(Isabelle Cheng)在〈以犧牲生命來拯救國家:威權主義與蔣介石反攻中國之戰〉,(《當代中國事務期刊》第 47 卷第 2 期,西元2018)更清楚點出這個戰爭理則。她覺得蔣中正(文中稱蔣介石)把反攻大陸視做一場持續中的反共民族戰爭;在這種戰爭理則中,國家將人民納入敵我分明的動員體系,凡是不符合反共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就可能被視為內部敵人,而台灣因此被塑造成一座適應於戰爭狀態的反共堡壘。這個觀察在於幫我們理解:戰後中華民國政府的威權統治,不只是一般性的獨裁,而是一種拿反共戰爭做名義,實際著重政權生存做目標的總體動員體制。這固然不能替所謂的「白色恐怖」做道德開脫,但其確實說明:若脫離當時「內戰尚未真正結束」的國家認知,就無法準確理解威權何以形成與何以持續。

黛安娜.拉里(Diana Lary)則在《中國的共和》(China’s Republic)一書中(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有關〈不只是生存——台灣上的共和國:一九四九年至今〉一章,其把更大的國際結構放進來,她覺得民國38年(1949)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延續,不只是依靠內部統治技巧,更是因其被置於中共建政、韓戰爆發與美國介入的冷戰東亞安全格局中。這意味著台灣戰後的威權體制並不是一座孤島,而是鑲嵌在冷戰前線與區域安全的體系裡發展。

當中華民國的統治階層認定自己既要對抗共產中國,還要維持「代表中國」的法統敘事,高度集權、思想審查與長期戒嚴,自然更容易被視做「必要之惡」,這種必要性不見得能通過今天民主標準的檢視,但置身在當時歷史條件的時空背景裡,確實是決策者所相信的現實,而且,如果站在當時險惡的環境中,如果不這麼做,反而全面開放政黨競爭的民主政治,中華民國的政體本身是否還能獲得保全?因此,對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最公平的說法,不是把威權美化成理所當然,而是承認其在人權有嚴重瑕疵,但同時承認這是在特定歷史困境裡形成的統治結構。這種看法與「全部人禍都無法避免」的說法不同。

在國共內戰延續的鬥爭中,反共動員、冷戰前線與政權生存的危機交疊裡,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固然把高度集權與非常法制視做不可避免的統治選項,這樣的歷史理解,既不等於替所謂的「白色恐怖」洗白,更不等於把威權說成光榮,而是在解釋層面比單純道德審判,更能完整指出當年這個環境面臨的悲劇性處境。如果比較尺度不只放在「政治壓迫」,更放在同樣50年下的整體建設,戰後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殖民政府的差異就會更清晰呈現。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雖有威權統治,卻在土地制度、教育普及、基礎建設與經濟發展層面,獲得被台灣社會接納與承接的建設成果。

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通過「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這些措施,使得台灣超過八成的農民成為自耕農,生產意願與生產效能都大幅提高。這種改革的重要性不只在經濟,更在於其改變農村社會的結構,使得大量原本居於依附地位的農民取得更穩定的生產基石,並替後續工業化,甚至社會階層流動創造條件,我曾訪談10位出身於閩南族群的大學教授,其共同表示如果沒有當年政府的德政,他們個人絕對沒有獲得階級翻轉的機會。殖民體制中的建設,從來沒有這樣大規模根據本地多數人口的利益來重組土地所有權。

日本殖民政府的建設,首先服務的是帝國統治、資源調度與殖民秩序。更不要說,當土地釋放給農民自耕,家中經濟獲得翻轉,孩子才有出去接受教育的時間與機會。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帶有濃厚國家意識型態,但在教育層面,其普及化效果遠超殖民體制的差別教育。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初期,義務教育僅限於國小6年,自民國57年(1968)推動9年國民教育,將國中3年納入國民教育,這表示戰後政府在教育政策上完全不是殖民地的分層教化,而是把全範圍的人口都納進基本教育體系,在制度上把全體台灣人都當作國家成員來培養,而不是像日本殖民政府那樣,在日台有別的框架中,設立不同族群與階級各有不同的教育目標。

基礎建設帶來的長期經濟表現,更使這種差異具體可見。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第4年,從民國42年(1953)到民國89年(2000)的48年間,尤其自民國63年(1974)開始,由行政院蔣經國院長推動十大建設,台灣實質經濟年成長率在持續維持高成長水準。梁明義與王文音在〈台灣半世紀以來快速經濟發展的回顧與省思〉的研究指出(林建甫編《金融投資與經濟發展:紀念梁國樹教授第六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系,2002),這48年間台灣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高達百分之八點三,這不是漂亮數字而已,而是表示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構築一整套可持續推進的發展體系:從美援時期的穩定經濟,到出口導向工業化,再到結構升級,中華民國逐漸從農業社會變成工業主導的社會。這種成長完全不是服務某個「帝國」,而是被台灣社會本身,尤其各中小企業承接與發展。

正因如此,戰後台灣的經濟成就才會在解除戒嚴前後都持續成為社會階層流動的基石。這個歷史事實不正是對賴清德總統說「國民政府比殖民統治的日本對待台灣人民還要差」這種話作出最嚴謹且最堅強的反駁嗎?比較50年來的整體建設,日本殖民政府的建設主要旨在帝國治理與資源整合,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則全面改變台灣社會,並讓大多數國人都成為實質受益者。

因此,我的結論:日本殖民統治是不同民族間的統治,大和民族面對中華民族的子民,並無彼此是一體同胞的情感,戰後中華民國的統治,就算曾經面臨省籍隔閡的問題,都屬於相同民族內不同族群內部的問題,其政策並沒有針對任一族群給出歧視性對待。

當賴清德總統在演講中表示:「日本殖民台灣是為了推動東亞共榮圈;國民政府來台後,台灣也被視為反攻大陸的跳板。這就是李登輝前總統向日本東京都知事司馬遼太郎吐露的『台灣人的悲哀』。」然而,司馬遼太郎只是個知名作家,本人從來沒有擔任過東京都知事,如果真要如賴總統所說,且不談日本殖民台灣本來目的不是要「推動東亞共榮圈」,後者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帝國宣傳的戰略框架,就算把「推動東亞共榮圈」這一概念視作與「反攻大陸的跳板」具有同一性的意義來對照,則中華民國政府正因把台灣視作「反攻大陸的跳板」,才會如此積極建設台灣,令其變成全中國的模範省;日本殖民政府長期執行「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的政策,在台灣替母國提供各種農業生產,就算在台灣發展工業,台灣人民都是被剝削的對象,兩者誰真正在「愛台灣」,經由前面的論證,答案已顯而易見。賴清德總統的父親賴朝金是礦工,其有如此階級全然翻轉的機會,不正就是中華民國教育機會平等帶給個人的一大事因緣?

顧炎武在《日知錄‧正始》卷十三中說:「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政黨輪替並不會亡國,因為中華民國已經不是「易姓改號」的政體,民國不需要「姓黨」,但如果仁義的道理被領導者拋棄與隱藏,青鳥與黑熊在網路橫行無阻當著「蓋世太保」,讓人與人像是野獸一樣在社會中相互啃蝕彼此,這時候整個天下就要亂套了。

當總統不懂歷史,正需要謙卑自省,效法古時君子有著希聖希賢的願望,公餘閒暇靜下來風簷展書讀,但,如果不願沉潛讀歷史,卻常隨著自己的政治需要來自由詮釋歷史,兩種台灣50年,卻被顛倒至此,我不禁會想到屈原在《楚辭.離騷》有云:「世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中華民國治台50年累積的恢弘基業都被領導者掩蓋與嫉恨,是非混淆導致世道濁亂,我輩面對天下如此紛擾不安,豈是「悵然若有所失」能說盡心中事?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 本文內容轉載自 2026/3/18 中時新聞網,不代表本站立場。若有侵害著作權,請速告知,我們將盡速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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