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一起讀判決臉書
曾經,有一位法官,學識淵博,開庭之前,已經掌握可能的爭執之處;開庭時,耐心地聆聽雙方律師的主張。他會適度的公開自己當時的心證,讓辯論更聚焦,但絕不會堅持己見,歡迎律師來挑戰他的觀點跟想法。
在每個案件裡,他總是審慎考慮雙方的主張抗辯後,慎重地做出決定,即便這樣的見解,不見得會受到上級法院的支持,但他勇於做出自己認為對的決定,用判決去說理。
法庭上的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他的溫暖。律師雖然要應付他的許多疑問,而需要全神貫注,但從來不用擔心回答錯誤,遭到白眼或不耐。他適時的給予回饋,進一步的提問。
案件終結宣判後,敗訴的一方律師,並不會有太多不愉快的感覺,因為他們知道,法官並沒有偏見或預斷,在審理過程中,已經把他們的主張都聽進去,並且加以深思考量。
他沒有去過最高法院,拒絕擔任院長的邀約,每年到了選庭長的時候,避免自己被納入名單中,一心只在審判工作當中,解決一件又一件的爭執案件。
林紀元法官,認真、聆聽、溫暖、接納、思考,也許這就是法官可以做到的極致。雖然林法官始終低調、默默,但他塑造的法官形象,將會深入法律從業人士心中,像種子般灑落在土壤之中。
林法官於107年10月17日因病逝世,願您在天國安息。
唉!好人不常在,禍患ㄧ千年。放眼台灣司法界,以林紀元法官的無欲無求與有守有為為標準,千年遠多過常在,原因何在?照理說,所謂林法官的「法官之極」,應該是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法官之常」,我30幾年前,接受美國在台協會出面的邀請,美國官方安排了大約10個城市讓我去訪問1個月,我在各地,一共與4、5個法官碰面(甚至安排我到法官家吃晚餐),我都會問美國法官一個問題,你們當了法官以後,想當院長嗎?美國法官異口同聲的表示,當法官就是一種榮耀,院長只是值日生,為什麼要想當院長?台灣的法官又有幾人能做到無求無欲於庭長、院長、升二審、升三審?人到無求品自高,法官亦然,法官就不會為結案而結案,斤斤計較於考績、於升官而不在乎人民感受、不在乎公平正義。嗚呼!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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