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香港大限的爭執焦點,不外主權歸屬和治理方式的談判與如何妥協,只要是稍具民族意識的中國人,無不對此問題的可能發展深表關切,尤其是香港同胞不願認同中共政權的根本意願,在在襯托出港九如何重歸中國,已不單是十九世紀帝國主義餘暉和廿世紀共產主義間的鬪智大賽,從未放棄光復大陸國土的中華民國政府,除了發表嚴正聲明,還應立即展開任何能做和該做的「第三方案」,把一九九七視同國家統一的另一種起點,而非功過由人,事不關己的另一次結束。
筆者為第十五期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及格人員,曾派在外交部秘書處服務,故對香港主權爭議較一般人更為關懷。
承蒙外交部檔案資料處長何麗珠女士(何應欽將軍女公子)慨然允諾,得以拍攝從未公諸於世的條約正本,以「南京條約的真貌」為題,擇定該約簽訂的一百四十一年紀念日——八月廿九日在《聯合報》萬象版刊出,頗獲各界重視。劉紹唐先生以限時信多所勉勵,遵其雅囑,草就此文供同好參考教正。
與港九命運相關聯的中英條約有三:一為道光廿二年(一八四二年八月廿九日)簽訂的「南京條約」;二為咸豐十年(一八六○年十月廿四日)簽訂的「英國續增條約」,即通稱的「中英北京條約」;三為光緒廿四年(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目前均由我中華民國外交部妥善保管,條約內容則縮攝徵捲影片供有關單位調閱參存。典藏正本的庫房門禁甚嚴,平時不輕易對外公開,因此筆者有幸先後三次到檔庫詳讀有關資料,除了大開眼界,也充分滿足了接觸第一手史料的心願,印證學術界呼籲政府開放史料的重要性。
外交部檔案資料處北投檔庫編制不大,像「南京條約」這種上百歲的珍寶,檔庫妥收於兩只厚實的防火保險櫃,內部職員喜以「老傢伙」暱稱這些「國寶級」條約,未經特准,絕對不許勞駕他們見客。
起初筆者只要求調閱前述三約正本,後來發現檔庫珍藏了咸豐十年前清總理衙門設立「清檔房」以來的近九百種條約,商得同意後,又調閱了「中日馬關和約」、「中俄禦敵條約」及「中美蒲安臣條約」等知名度較大的約本,可惜像康熙廿八年(一六八九年九月七日)簽訂的第一個國際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以及割地最多,簽
訂於咸豐八年(一八五八年五月廿八日)的「瑷琿條約」,都不在外交部庫藏之內;有關方面宜拿出全套計畫,自海外取得散失條約的影本,以彌補研究中國近代史可能發生的窒礙與缺憾。
「南京條約」是檔存條約中知名度最高的一個,和其他條約相同,均以善本書藍色函匣做外殼,因此,除因年代久遠,各摺頁間或因紙質不耐偶見不影響全局的輕微破損外,這個保持了一個世紀有多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算得上是髮膚完整的歷史見證。
由於類似「中外條約彙編」的公私出版品中,已對各項條約全文做了詳實的紀錄,同時,條約文字本身尚無任何爭議,以下就研讀正本所聯想到的心得發現,擇要介紹,期能增加研究類似題材時的史趣。
根據記載,中英雙方在道光廿二年八月廿九日訂定「南京條約」,是在一艘三桅英艦Cornwallis號上進行簽字儀式,艦上高懸兩國國旗並鳴砲廿一響,宣告戰爭結束,因此這艘英艦在歷史上具有相當的地位,但坊間著作能提及此事者已經不多,即使引述也各自音譯其名;所幸在查閱該約時,終在雙方代表畫押處找到「大英君主汗華囇船上鈐關防,由江寧省會行」等十八字,總算找到最初的譯名。如今真相大白,學界似宜統一採用「汗華囇」之名,以誌其事。
其次,代表清廷簽字的耆英、伊里布、牛鑑,當年簽名順序為何?正本上的三個簽名式原主又是誰?外交部曾欲辨認未果,現在公開這份畫押照片,不知有無方家代解此謎?
最可悲的是:前述三位媾和代表,都未獲得適當報償。先是伊里布以七十二歲高齡,於簽約次年憂勞過度謝世。兩江總督牛鑑,因督師不力,棄守江口而革職查辦。稍有作為的耆英,也因意見衝突開罪了朝中頑固大老,竟遭御賜自盡。
反觀為大英皇帝拿下香港島的英將璞鼎查(Henry Pottinger),不僅以功擢升陸軍大將,還順理成章榮任第一任港督——雖然這個彈丸小島割讓的最初十年,被多數英人認為是海盜出沒、走私鴉片、販賣豬仔華工出洋的「低級戰利品」——等到殖民陰謀伸向九龍新界,咄咄逼人的璞鼎查終成蓄養這隻「遠東金鵝」的功臣,而香港如果真是英王皇冠上最耀眼的珍珠,那麼中國便是以血淚和苦楚來滋養它的老蚌!
中國在十九世紀國際社會中處處碰壁,原因當然很多,但主事者昧於外情又墨守成規,實為招致外禍頻仍的主因。例如「南京條約」英文本條列分明,十三條內容依次寫下,而中文本即無條款序號,又不易判別段落,予人官僚含混的不良印象,同時全篇條約書寫字體,是檔案珍藏中最欠工整的「代表作」之一,顯示清朝中葉以降,初嘗敗績後即有手足失措,等到清廷懂得在條約中條目分明的載明權利義務時,已經是在中日甲午戰後了!
另值得一提的,是外交部保存的十九世紀國際條約,幾乎都有編織得很華麗的金屬飾線貫穿全册約本,並與一塊飾有國徽或皇室標誌的火漆臘塊融為一體,另由一只雕鏤精繳的金屬盒盛裝。據推測,條約紙本以此種嚴謹方式包裝,無論誰是始作俑者,其目的應不外防止變造、當作紙鎮,和將約本襯托得更為莊嚴典雅,如果外交部能逐一加以審視研究,或許會有更多的有趣史料可以公開。
筆者在檔庫人員協助下,曾以「問鼎」的心情逐一估量「南京條約」等三約的大小輕重。
「南京條約」外皮以暗紅色絨布面構成,有點類似五十年代常見的相本,金屬盒子在百年前應是金光閃閃的,兩球裝飾用的金屬穗結,也該屬於同一色系。如以約本外緣為準,長度是卅三點五公分,寬為廿一點四公分,不包括藍色函匣但連同金屬盒和塊狀封臘的總重,是一點八公斤。
拴着「南京條約」的臘塊,或因年代久遠已略見破損,且色澤已黯淡得有如價廉的冬瓜茶精,但上面鐫刻的仍和拓址專條臘塊上的完全相同:正面是維多利亞女王由兩位大臣陪侍的座姿,背面則為這位英主騎馬高視闊步的造像。
如果「東方之珠」的八十二點五方公里土地,僅以這丁點重量的東西為代價,便同意香港「給予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立位者常遠主掌,任便立法治理」,那就太荒唐了。
或許是冥冥中的巧合,和港九有關的三個條約,其大小和重量剛好和牽涉的土地面積成正比。以面積而言,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由李鴻章、許應騤和英國公使竇納樂(Claude MacDonald),在北京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決由英方租借新界九百四十餘方公里的中國領土,這份約本長卅六公分,寬廿六點四公分,全重兩公斤,均居三約之首。
「北京條約」如果只看續約紙本,只有孤零零的一份手稿,乍看之下,猶如一本字帖,長卅三公分,寬廿四公分,全重僅零點二公斤;儘管敬陪末座,但工於心計的英人,仍然巧妙利用這九平方公里的半島做跳板,先推翻了兩廣總督勞崇光和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Harry Parkers)「永租九龍」的原有協定,繼而以割讓的九龍,堂而皇之跳上中國大陸邊緣,只花費五十多年時間,便將中華民族最佳的海港及其週邊地帶悉數囊括。
民國年代讀此恨史者,無不痛責滿清昏庸,時代的推移永遠難脫爭強鬪勝的本質,國與國間的條約,往往是這些鬪爭的因果所在,歷史法則中的偶然或必然,也有意無意藉著條約而爆發或殞滅。這種感受,在檢視「中俄禦敵互相援助條約」(通稱「中俄密約」,西方則稱:「李與羅拔諾甫條約」(Li-Lobanov Treaty)和「中日馬關條約」之後,尤為強烈。
「中俄密約」是光緒廿二年(一八九六年五月廿二日)俄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大典前四天,由李鴻章和俄國外交部長羅拔諾甫、財政部長微德所秘商訂結,由於條約內容酷似針對日本的攻守同盟,且滿洲勢將成為俄國禁臠,致消息走漏立刻震驚了列強,中國原想挾俄自重以抗日,結果什麼好處也沒撈着,反而給俄人製造了染指東北的機會,也使其後一九○五年日俄戰爭在所難免。
由於「中俄密約」法文本採用的紙質特殊,近九十年光景已使紙張原有構成物質脆化為粉狀嚴重剝落,只要將手輕輕覆按其上,莫說用勁摩擦了,約本上即有和觸摸面積對等的白粉隨之脫落,因此全本已有多處字跡渙散,檔案處唯一的保管對策就是少動為妙。有人打趣說,這本密約或許自慚見不得人,所以一見光就自己來個處分。
頗為特殊之處,是密約中文本扉頁上,竟有不明身分者以毛筆寫下:「此約早已限滿並末實行,前清全權王大臣曾答日本大使木村,謂迄今未實行,作為無效。」等卅五字。
如按前語「早已限滿」推斷:「中俄密約」第六款明定該約時效自批准之日起十五年為限,因此寫字的時間應在民國初年,或者更晚;如果有人另文考證前文木村大使之使華紀錄,或可引出另樁歷史內幕也未可知。至於「並未實行」一詞似與事實不符,蓋密約於同年九月十六日換文確定生效後,俄方即據以設立華俄道勝銀行,並遂行租借旅大及包辦東清鐵路建設、採礦、警察等特權。能公然在國際條約原檔加按語者,料非等閒之輩,此謎亦待解答。
至於馬關條約,日文本睦仁天皇批准書和中文本圖說,均提及全約係於「下之關」談判完成,「下之關」和「馬關」料係同一地點,何以有不同稱呼?據日本交流協會李復根先生向日本方面查證結果:「下之關」也叫「赤間關」,馬關則係該地舊稱,該約簽訂時,已改稱「下之關」,但我國仍循舊名。
中日媾和條約簽訂於光緒廿一年(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為確立遼東半島的割讓範圈,特別在約本中粘附了一份詳圖,同遭割讓惡運的臺灣和澎湖或因海疆明確,並無圖說附列;沒想到竟因俄、德、法決意干涉迫使日本歸還遼東,這隻煮熟的鴨子,又僥倖的以庫平銀三干萬兩贖回中國懷抱。這張遼東半島地圖均經我方內閣總理大臣及日方外務大臣蓋章認可,但依舊無效。由於此圖的保留,應可為我外交當局帶來若干啟示。
在北投檔案庫中最具平等互惠精神的條約,首推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七月廿八日)中美在華盛頓簽訂的「中美續約八條」,除確認雙方人民在對方領土內享有入境入籍、遊歷居住、宗教信仰、求學及設立學堂等自由,並強調:彼此享有「相待最優之國所得經歷常住之利益」及「一體均沾」等對等原則。最難能可貴的,是代表我方簽字的是美國卸任駐華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能以中國朝廷「辦理中外交涉使臣」的欽差身分,出使有約各國,使節團在美期間與當時的國務卿席華德(William H. Seward)簽訂續約,尤為重大成就,因為這是我國與列強訂立的第一個平等互待的條約;且美方聲明:「中國之內治,美國並無干預之權及催問之意」,論者每謂此即美國對華友好政策的張本。
對我國極為友善的蒲安臣雖於同治九年,率團晉見俄皇亞歷山大二世後,於一八七○年二月十七日因肝疾病逝莫斯科,但帶給中國人民的最佳禮物--「蒲安臣條約」——至今猶散發著溫馨祥和的光輝。
這本珍貴的條約全以七彩筆精工繪製而成,頗似基督徒傳報佳音的聖誕卡,又和引人入勝的食譜菜單相仿;放在一片你爭我奪的國際條約中,這本充滿卡通色彩的中美平等條約也就愈形珍貴了!
雖然美國國會一八八二年通過一項禁止華工入境法案,使旅美華僑普遭排斥,但是中美兩國畢竟曾經平等、坦誠的共處,蒲安臣的貢獻對兩國人民而言,實為歷久彌新的召喚。
既蒙外交部檔案資料處大力協助,始能親炙刻畫歷史軌跡的諸多條約,此處略為介紹該處的沿革,算是一點秀才人情吧!
大體而言,檔案處經歷了六個重要階段:
(一)清檔房時期:咸豐十年總理衙門創立清檔房。所謂「清擋」即是將原擋重抄一遍,依類裝訂成册保存,然後原檔即予銷燬。
(二)檔案庫時期:民國元年至十五年改稱檔案庫,處理方式略有不同:①民元至五年者按清檔房舊法抄存;②民國五年以後開始存原檔,部份未加整理即裝訂成册者,稱為散檔。
(三)總務司文書科檔案室時期:於民國十六年設立,將北洋政府舊檔存於北平,另成立外交部北平檔案保管處。於民國廿四年裁撤。
(四)抗戰時期:為避免戰火波及,檔案全部運存上海,其中較重要部份另疏運暫存國外,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原存上海檔案被偽政府刼收,直到抗戰勝利復員後才收囘,至於偽政府案卷均予抽出,暫存國外者則予全數運囘。
(五)大陸淪陷時期:民國卅七年赤燄高張之際,先將南京案卷疏運廣州,再以軍艦轉運來臺;存成都案卷,直接空運來臺,均暫存台北縣汐止鎮倉庫及台北市博愛路外交部地下室。由於輾轉接運或部份案件被首長抽存未歸擋,故有部份資料遺失。
(六)檔案資料處時期:民國五十三年元月成立後即籌建北投檔庫,陸續將大陸遷臺案卷箱開啟上架,除清末至民國十五年檔案,奉行政院核准於民國四十五年寄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十六年至六十年部份,仍由該處保管,至於已失時效的檔卷,均移送國史館處理。
中研院近史所已整理出「清檔」五千五百册,「散檔」五千三百五十八册,並出版史料專著六十餘種、一百廿餘册;唯基於安全理由,近史所檔庫必須經過介紹推薦始得入庫,影印服務仍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