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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1
什麼叫“劃時代”?此前有“朝代”無“國家”,此後才可能有“國家”無“朝代”。
我們與美利堅合眾國在同一地球上共處,已有200餘年曆史,其間曾有兩次交集。1905年同盟會在東京成立,綱領最後六字為“建立合眾政府”,昭示此後中華民國的百年追求,是想結束中國史最後一個朝代,建立新型國家。無獨有偶,110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申,中美兩國要建立“新型大國關係”,也是六個字。後六字無語病,但因缺少一個“的”,易生歧義。
究竟是“新型(的)大國關係”—— “你”為大,“我”為大,以“大-大”為基,新建“大國關係”,還是“新型大國(的)關係”——你為“新”,我為“新”,尋立“新”基,建立“新-新關係”?我們姑從善意,取後解,但又發生第三個問題:“美帝國主義”一直是“亡我之心不死”,萬惡“美”為首,現在突然承認為“新”,這一點進步來之不易,理應表揚,但也是否允許庶民一議,
這美國究竟“新”在哪裡,不理解美國何以為“新”,中國能否與之建立“新型關係”?
此時靜下心來,讀一讀《帝國的分裂》,看鄭非回溯美國如何建國,或許能對這些問題有所啟迪,有所教益。
我們這些人此前盛讚“光榮革命”是經驗主義而非先驗主義引導英國赶超法國,贏得現代文明史開局勝利,這些沒說錯。但有一事難以繞過:1763年英法七年戰爭勝利,不列顛為何出現“帝國分裂”——北美十三州引法軍回援,宣布獨立建國?鄭非認為,茲事體大,值得細說。經驗主義當然好,但也有它的短板,一旦流俗,即成因循守舊,得過且過:1688年之後,不列顛依成例而治,漸成惰性,好施小惠,不思“大體”,這個“體” ,既指“政體”,更指“國體”。用中國人熟悉的話說,它也是摸著石頭過河,東摸摸西摸摸,只因戰勝而增稅,一不小心摸到這塊“燙手山芋”,終成“帝國分裂”之大禍。
戰前英國對北美管理鬆懈,當時北美稅負極輕,各殖民地年人均稅負從0.1到0.22美元不等(按,當時的人均收入約為60美元到100美元),折算為英鎊,僅為1先令,可謂輕徭薄賦。正因如此,戰後向北美多徵一點稅,不列顛信心滿滿:戰爭本來因北美殖民者與法國人爭奪土地而起,法國佬趕走了,十三州太平了,讓北美多交稅,其實是補交此前我們墊付的軍費,誰得益誰買單,這是常理。北美這邊的想法卻相反:戰爭既已打贏,外部威脅已消除,十三州為安全需求買防務,“保護費”應隨需求下降而下降,不降反增,豈有此理?
北美人抓住1215年大憲章來說事,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權”的問題——倫敦那邊的議會有沒有“權力”對我們徵稅?本土與海外領地各有議會,平等平行,不存在上下隸屬關係,倫敦沒有我們的議員,憑什麼下令向我們加稅?“無代議士不納稅”,這是大憲章賦予我們的“歷史權利”!不列顛認為這是強詞奪理,倫敦是帝國議會,海外領地是地方議會,就算是“一國兩制”,怎麼能以下抗上,冒出個雙方平行的“平面邏輯”?
母與子爭議,從“錢”爭到“權”,爭出個“世界觀”問題:帝國認為這“世界是直的”,必須豎起來直著放,中央在上,領地在下,上下有序;北美認為這“世界是平的”,朝政等級應放倒,呈平面排列,建立“新型關係”。前者守一個“帝國豎立”,延續中世紀晚期“王朝”話語,後者堅持這“世界是平的”,其實是在突破“朝代豎立”,呼喚現代國家邏輯。
此前北美走私猖獗,七年戰爭中甚至有人向法軍走私軍火而牟利,在倫敦精英眼裡,這就是一群賴昌星式的人物。賴昌星賴稅,出於經濟利益尚能理解,打著1215年大憲章旗號來爭“權”,則萬萬不能容忍。不列顛並非專制,有議會民主,能讓步,而且確實在讓步:已經頒布的“印花稅”收回成命,運至波士頓的東印度公司官茶,比那裡的走私茶還便宜三便士。
倫敦的執政經驗是經驗主義,早在二百多年前就能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遇事多撒銀子就是,但不能得寸進尺,問鼎“朝廷”——“國體”。這就叫“不生事”,或曰“不折騰”,用經驗主義大家伯克的說法,“這一切的起因,或完全是我們的疏忽,但也許是事情自然運行的結果;凡事只要不管它,它往往會自成一局”。
倫敦自認精明,他們始終堅持在“錢”上爭,與賴昌星們討價還價,就是不在“權”上爭。這就是歷來統治者容易犯的錯誤,讓不讓“權”,也有一個“本”與“息”的關係:今天主動讓,只不過是“息”——改革“政體”即可,明天被動讓,則可能是“本”——動搖“國本”;拖到後天不得不讓,那就是“連本帶息”——從“政體”到“國體”,吭不郎當統統“讓”出去了。
那時英國可稱“一體兩面”,1688年“光榮革命”解決了“政體”問題,“國體”尚處於中世紀帝國時序,王位世襲,有一世、二世、三世。即政體言,君權與民權已從垂直“豎立”放倒,成議會主權制約君主專權之“平面”,從它與海外領地的關係看,倫敦為“君”,海外為“民”,還是一個帝國“垂直”體。它是“民主的”,又是“帝國的”,治本土,無成文憲法;領海外,無專職機構,既不像邦聯,也不像邦聯,有點四不像,就這麼“摸”著石子過河,“摸”到哪裡算哪裡。
用格林在《美國革命的憲政起源》中的話來說,“在英格蘭的憲政中尋找線索,來指導殖民地與母國之間的恰當關係,是徒勞無功的”,既有體制“不再適合一個擴展了的,多元化的”帝國。這樣的“一體兩面”,如果沒有北美來捅,還可以繼續“混”,繼續“摸”,北美這一捅,短板與長板不接縫,“政體”與“國體”開裂,“一體兩面”就混不下去。北美這邊起初也懵懂,曾寄望於母國民主、君王仁厚,留在帝國母體內不交“錢”或者少交“錢”,也能過得下去,兩邊已經打起來,華盛頓每天晚上還在與眾將領“為國王乾杯”,就是這樣出現的。後經潘恩、杰斐遜這幫“精英分子”援引法國觀念來“啟蒙”,猛一醒,有意識地向“一體兩面”接縫處捅,母與子拳腳相向,鬧到不堪收拾,經“八年抗戰”,北美最終獨立。
北美果然“自成一局”,這“一局”非同小可,承上啟下,具有劃時代意義。
說“承上”,它沒有割斷與英國精神的聯繫,當初喊“無代議士不納稅”,比英國還英國,可謂“光榮革命”第二局,亦可稱第二次英國革命。此前不列顛解決了“政體”問題,現在輪到北美來解決“國體”問題,以1787年費城制憲為標誌,可結束數千年“王政”,開啟“新型國家”的“新型關係”。
說“啟下”,這“第二局”延續“第一局”——延續英法爭霸,擴展至世界史範圍北美與俄羅斯爭霸,第一局1∶0,第二局還是1∶0。那時歐洲過於吵嚷,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去,卻未註意視野背後,還有更為危險的兩條線在不聲不響地擴張。一條就是這北美,獨立後越過阿巴拉契亞山,由東向西,從大西洋擴展至太平洋;另一條則是沙俄,方向相反,由西向東,也是從一條海岸線擴張至另一條海岸線。俄羅斯與它的精神之母法蘭西也乾過一仗——1812年拿破崙戰爭,也同樣是在戰場上接過它母親的接力棒,跨上跑道第二圈。它是越過烏拉爾山,修通西伯利亞鐵路,從大西洋擴展至太平洋,直至看見日本海。
這兩條線勢能太大,一是由東向西,一是由西向東,不幸地球又是圓的,它們一定會碰頭,一旦碰頭,是和平相處,還是撞擊出天崩地裂的火花?從梅特涅到基辛格,這師生倆把王朝權術玩得爛熟,合縱連橫,連連得手,可掛多國相印,尤其是後者從中南海繞到重慶,“China政治”兼個人生意一路通吃,卻看不到歷史老人已經繞行到他們背後。至20世紀中葉歐洲人驀然回首,才看見那兩條線就在他們的後花園碰頭,擦出一朵叫“冷戰”的火花,耐心地無聲慢放。“揚基佬”與哥薩克先在易北河擁抱會師,後在柏林牆對峙,冷眼相看五十年。
世人謂“冷戰”,或謂“東風”“西風”,其實深植於英、法爭雄二百年,即北美人開出的“第二局”,也是歷史跑道上的第二圈。至1989年,貝多芬《歡樂頌》突然響起:柏林牆向這一邊而不是那一邊傾倒,俄羅斯擴張至十四國,比北美還多一“國”,瞬間解體,轟然傾塌。
為什麼會有承上啟下,為什麼“第二局”會以這樣的一幕告終?
從精神血脈這一頭說,北美“第二局”是英國經驗主義與法國先驗主義之混血,佔有生物學“混血優勢”。
如果說英國血是A型,法國血是B型,那美利堅是二合一,它能誕生人間,意味著地球萬國生態出現了一種新型血——AB型。揚基佬本性屬A,獨立戰爭能抗稅,端賴大英母體賦予他們的“歷史權利”——1215年大憲章。但從1775年潘恩、杰斐遜援引法國觀念始,北美開始危險轉型,抗稅理由從“歷史權利”轉向“自然權利”。前者尚有經驗主義A型血,後者則援引法國B型,把“先驗理性”寫上了他們的旗幟。
用恩格斯對法國啟蒙觀念的總結,所謂“先驗理性”,就是要讓此前的一切權威都要到“理性”而不是“歷史”的“法庭”上來“證明”自己的“存在”,這是多麼嚴重的轉向?之所以說“嚴重”,實因為它是要將此前的歷史歸零,“權利”不是從歷史繼承,而是從歷史的零度狀態即人類剛走出、尚未完全走出叢林時,有一紙契約開始的。用中國領袖毛澤東的詩語說,那隻不過是“人猿相揖別……流遍了,郊原血”,他們說“對!是有'人猿揖別',但不是'流遍郊原血',而是訂有一紙契約,此後方有文明社會;統治者單方面撕毀了這一社會契約,故而我們有權利另定契約,再建一個新型國家,'從頭越'!”
我們細審杰斐遜《獨立宣言》開頭那一段,什麼叫“ 不證自明”或“不言而喻”的“真理”?那是柏拉圖和盧梭式的證明方式:在人類政治社會中,也有幾何學那樣的“公理”,須從各種偏見、定見後退,退至不能退,直到發現那最初的“公理”,如兩點之間直線距離最近,那就是“真理”,或稱歷史的“零度狀態”。它不能“自我證明”,卻能在人心中“豁然朗現”(當代中國新儒家語),從這裡出發,才能證明越來越多的定理、定律,由定理、定律再來證明整個幾何-政治學“大道為公,正當合理”!
《獨立宣言》列舉的那三大權利:統治者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人類生來平等而且自由,當年就是以“自然權利”取代“歷史權利”,逆行上溯,一步一步以先驗演繹而不是經驗歸納推導出來的。
但按伯克英式經驗理性來衡量,權利是從歷史中長出來的,不是先驗原理演繹出來的。哪有什麼“不證自明或不言而喻”的幾何-政治學“公理”?那張“人猿相揖別”的“社會契約”,從尼羅河石窟到敦煌經卷,找不到一條考古依據。一個不能“自我證明”的東西反而能證明更多的東西?那不是幾何-政治學,而是文學-政治學,全是巴黎文人在咖啡館裡的夢囈!但歷史就不按照伯克的經驗理性走,而是在杰斐遜《獨立宣言》那裡拐彎,高舉高打,從波士頓一直打到費城。
當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開張,杰斐遜的激動身影終於淡出,他在這一不亞於《獨立宣言》的關鍵時刻,去心愛的法國當公使去了。一個與杰斐遜水火不容的冰雪兒——漢密爾頓,在費城悄然出現。後者更多經驗理性,厭惡前者文學激情,他所主持的《1787年憲法》,不僅是英國經驗理性的傑作,簡直可以看成是完整回歸。我們可以對比《獨立宣言》與《1787年憲法》,不僅在思維邏輯,甚至在行文風格上都迥然有異。這一發現如為今日“後現代話語”窺得,他們一定如獲至寶,稱之為“美國反對美國”!
如果要從文本(Text)溯源向上追,後人確實可從杰斐遜追到盧梭、柏拉圖,但在漢密爾頓那裡,只能追到亞里士多德,途中還可能看到伯克,“帝國分裂”走到費城制憲這個節點,老伯克也會擊節稱讚。這歷史的“第二局”還真是靠幸運起步,當時如杰斐遜不走,作為弗吉尼亞代表參加那次會議,漢密爾頓麻煩大矣!阿彌陀佛,杰斐遜這一走,才輪到漢密爾頓唱大戲。
總要有人如烈火般燃燒,也要有人如冰雪般聰明,這水火相濟,“二人轉”才唱得下去。沒有杰斐遜,北美不可能點燃獨立戰火,沒有漢密爾頓,這把火只能把“新型國家”的可能性燒得一干二淨。
歷史在召喚,既有杰斐遜,又有漢密爾頓,二者合流,方形成AB新型血,不是“郊原血”。更幸運的是,這兩個人的出場順序很容易搞錯——居然沒搞錯。“打天下”一定要A先B後:1775年人人心中有獨立,人人筆下無獨立,只有讓杰斐遜喊那一嗓子,方能點燃獨立之激情;“談國家”則一定要B先A後:1787年曆史第二次召喚,漢密爾頓應聲而出,將杰斐遜點燃的這把火收斂為《1787年憲法》,即使有杰斐遜回來挑刺,大舟已成,瑕不掩瑜;再將《1787年憲法》與《第一修正案》交公民作捆綁式公投,也改變不了憲法本文的基本面,因公投辯論而形成“驢象之爭”,開啟民主黨、共和黨之政黨輪替,結果反而更好。
假設二人顛倒,相互“摸”到的是對方考卷,讓漢密爾頓來寫《獨立宣言》?那一定會寫成ATM機操作說明,味同嚼蠟,獨立之熱血一定被銀行家的冰水澆滅。讓杰斐遜來起草《1787年憲法》?北美文學史會多出一首詩,建國之平台一定被攪散,我們再也看不到“新型國家”。如此A、B混血,又沒有把出場順序搞錯,這揚基佬實在太幸運,以致歐洲人說是“上帝參與了美國的建國過程”,二百年羨慕嫉妒恨,至今難息。
世上如有“美國夢”,夢開始的地方,即有“驢”與“象”施施然出場,而且是按順序出場。“驢”也好,“象”也罷,其實都是AB血,只是“驢”多露一點A,“象”多露一點B,此後各國都被這樣的“夢露式話語”顛倒——冷血如斯大林者,在世亦為如此好夢吸引,號召蘇維埃全國干部要把法蘭西的浪漫精神與美國的求實精神結合起來,搞一搞跨世紀跨洲際的“混血工程”。可惜基因排異,終不能混血,蘇維埃直至崩潰,也未能完成這一偉大的轉基因工程。
從硬件—制度創新這頭說,北美建立大國聯邦,既解決了“國體”,也順帶解決了困擾人類數千年的“朝代”。
“民主是個好東西”,今天已成大眾共識。但在200多年前,民主卻是個令人起疑的東西,原因就在這“大眾”二字,大國眾民,民主能“飯否”?仁人哲士大多搖頭。須知兩千年前東地中海地貌破碎多小島,只能搞小國寡民直接民主制:一棵大樹吊一口鐘,鐘一響,選民直往大樹奔,立定呼喊,以音量大小定然否。
我們現在到東地中海旅遊,從以弗所通都大邑到斯巴達村落原址,只要有城邦故地,就會有羅馬人留下的公共劇場,大小不一。可見羅馬征服希臘,後者的公共精神並沒有滅絕,但它也告訴我們,一個劇場能容納多少人?近代居民動輒百萬、千萬,如印度、中國還進位至億,此時能行民主否?或者換個角度問,即使如不列顛那樣在英倫三島行民主,這一“政體”是否能擴容,接受那“平面世界觀”,把“國體”也搞成民主的?不列顛就栽在這裡。
英國未能避免鄭非所言“帝國分裂”,不是因為它沒有民主“政體”,而是難有民主“國體”。它是一個“半新型國家”,是“帝國”,還是個“朝代”——以王紀年,有喬治一世、二世、三世,停留在中世紀晚期。
北美人搞成“光榮革命第二局”,破了這一難題。這“第二局”又可分兩幕:第一幕是“打”,1775至1783年八年抗戰,贏得北美獨立;第二幕是“談”,1787年費城制憲三個月,不動槍動嘴皮子,天天吵天天談,談出來一個“美利堅合眾國”。借用資中筠之名言:“打出來的天下,談出來的國家”,“打出天下”自古皆然,屢見不鮮,“談出國家”卻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當年為美國取名US,托馬斯·潘恩就有言在先:“美國的獨立如果不曾伴隨一場對政府原則和實踐的革命,而單從它脫離英國這一點來考慮,那就微不足道。”
什麼是“對政府原則和實踐的革命”?當年十三州日長夜大,地理幅員超母國10倍,連居民平均身高也超母國10厘米,孕育如此碩大新生兒,漢諾威王朝當然難產。喬治三世將其子捂在子宮裡,疼痛難忍,也實在是找不到讓巨嬰順產而又不造成“國家分裂”的“新型國體”。萊剋星頓槍一響,新生兒呱呱墜地,難題從母國轉到子國。
第一難題是十三州對英國獨立,要不要建立一個自己的王朝世系?不僅有人想,而且有人這麼做,先有人勸華盛頓高走一步,遭拒;土造不成則進口,已有人說動德意志利奧波德親王,再遭華盛頓拒,後者只願做民選總統,而且只任兩“屆”而堅決換“屆”。華盛頓此舉不僅是對美國的貢獻,更是對人類的貢獻:沒有這個以“屆”換“代”,只要他世襲一次,傳至“第二代”,“總統”也會變“國王” ,那“談出來的國家”立刻“彈”回去,轉至“打天下,坐天下”,人類重歸第“二十五史”“二十六史”。
第一難題為華盛頓所破,那第二難題則讓華盛頓頭疼不已:1776年對英獨立,十三州是否繼續獨立,十三州變成十三國?第二題不比第一題容易。“談”啊“談”,“談”至1787年費城立憲才涉險過關。現在可以說了,那十三“州”本不應翻譯為“州”,中國人將十三個“state”翻譯為“州”,純屬本國慣性所然。將“state”譯成“州”,是從大元帝國劃分的“省”聯想而來,其實是強人從己。“省”來自帝國派出機構,是個巨型“派出所”,不該拿來對譯“state”。如此誤譯,只能說中國人的朝代觀念——“垂直”思維有多頑強,總不能設想這“世界是平的”,離了“朝政”不能活。在“州”與“國”之間,老祖宗留有一詞,可以供後人準確翻譯:“邦”——“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之“邦”!
那十三“邦”離“州”遠,離“國”近,各有各的議會,有些“邦”獨立前已有憲法,戰前各“邦”與倫敦的聯繫也要比與相鄰“邦”緊密。一旦與母國“拜拜”,讓這樣的十三“邦”聯在一起過,勢必又要建一個“桶箍”——“中央”政府。一提“中央”政府,那十三個本來平行的“邦”立刻“豎”了起來:趕走一個“中央”政府,是為了迎接另一“中央”政府?那革命不是白搞了嗎?故而費城制憲十分艱難,“談”了三個多月,天天吵,日日吵,好幾次吵到崩潰的邊緣,吵得華盛頓閉目塞聽,想想還是回老家算了。
他們居然“談”成了!以今視昔,這一“談出來的國家”大體框架是:
一、將英國留給他們的憲政傳統以明確文字固定之,這就是人類第一部成文憲法——《1787年憲法》;
二、各“邦”保留自治,留有憲法、議會,保留退出與加入聯邦的權利;
三、國防、外交、鑄幣權上交聯邦政府,其他權利保留於各“邦”;
四、除聯邦稅外,各“邦”自行確定地方稅種;
五、為平衡聯邦政府有常備軍,民間保留擁有槍支的“歷史權利”;
六、聯邦軍隊無地方議會同意,不得擅入地方,干預民政;
七、各“邦”自行選舉行政首長,非聯邦政府任命;
八、聯邦政府三權分立,三權分別對應柏拉圖總結的“政體三原”:總統對應君主制,最高法院對應貴族共和製,議會及總統直選對應民主制。
九、聯邦以“屆”紀年,不再以某王某家以“代”紀年。
後來我們看美國所犯錯誤,“驢”也犯,“象”也犯,要多蠢有多蠢,要多笨有多笨。但在1787年,美國人完成的這場“制度創新”——大國聯邦,只能說是一個地球上從未出現過的“新型國家”,九九歸一, 一個世界性難題就是被這一群“驢”或“象”擺“平”的。
此前人類不是沒有過聯邦,如瑞士山區早有聯邦,那是小國寡民,不在這一問題域。此前北美也有過邦聯,卻是“用沙子結成的繩索”(華盛頓語),軟弱無力。美國定名為United States,是地方各邦“平面”排列,再不是某朝某代“垂直”貫列。那十三個state繼續存在,他們之間的聯繫與其說是化合反應,不如說是物理連接,單數變複數,加一個“s”而已,成十三“國”聯合體——US。
正是這一“新型國家”而不是“新朝世襲”,解決了大國眾民如何導入民主,而又不被民主造成分裂、再分裂之難題。面對這項難題,漢諾威王朝解錯了,後來所有的朝代帝國都解錯了,從奧斯曼、奧地利到俄羅斯,只能一崩再崩,一裂再裂。只有美國人解對了題,“合眾國”可大可久,不斷“合”,持續“合”,“合眾”至今五十“國”,卻不見英國式分離——從鄭非所言當年“國家分裂”,到20世紀印度分離,直至去年差一點兒蘇格蘭也獨立。
所謂“新型大國”,這裡“新”那裡“新”都不重要,關鍵就在它是個“新國體”——US,那才是真正的“獨聯體”。所謂大國眾民,民主“飯否”之“現代性難題”,至此方得確解,從此以後,人們才有理由放心:民主是可欲的,也是可求的,更是可能的,它在古代是個好東西,到現代還是個好東西。當年US剛問世,歐洲人普遍看不懂,只有托克維爾例外,他在新大陸旅行六個月,終於看出門道:美國民主的根不在華盛頓、紐約,而在各“邦”小城小鎮,有“小民主”自治,才有“大民主”聯邦,須鬚根根紮根於“小”,地面之上才有樹大迎風。至於那個在中國稱為“中央政府”的東西,只能稱“聯邦政府”,不可提“中央政府”,一提“中央”,美國人要跟你急!
順便說一句,115年前同盟會翻譯這個US,水準遠比今人高,譯為“合眾國”,恰如其分,能引導後人理解“新型大國”究竟“新”在哪裡。“合眾國”者,合“眾國”也,而不是“秦王出,四海畢”,化成一個“始皇帝”,代代傳系,民眾則如潘恩所言“是荒野上的牲畜,從這個人的這一代傳至這個人的那一代”。
這US果然是尤物,引無數英雄競折腰。先是美國人自己想推而廣之,此乃“美國夢”,至少是“美國夢”的對外延伸:既然北美洲能“聯”,為什麼五大洲不能“聯”? US本來就是“小國聯” ,稱“小聯合國”也可以,不就是將state變成nation,US變成UN?故而一戰後“國聯”,二戰後“聯合國”,都是美國人首倡,都有一個“聯”字內嵌於里——United。殊不知那同文同種的state能“聯”,不同文不同種的nation卻不好unite,事關亨廷頓所言“文明之衝突”,UN不是US,美國人為此吃盡苦頭。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中國數千年朝代,比他們世故得多,早就看出這齣“美國夢”太萌,太直,也太憨,好糊弄。威爾遜首提“國聯”,壯志未酬身先死,是被氣死的;羅斯福搞成了“聯合國”,沒料到“請神容易送神難”,那“聯合國”變成獨裁者俱樂部,有一年居然鬧出把美國開除出“人權委員會”的“大新聞”;紐約居民對UN很煩,多次上街遊行,欲驅“聯合國”而不能,至今未果。
列寧、斯大林也想學US,他們建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加盟各“州”——人家就不叫“州”,直接稱“國”,各“國”在“聯合國”還要有獨立席位,比“美國”還“美國”。可惜有其名無其實,可大不可久,一朝崩潰,地球上多出十幾個獨立國,飲恨1989!
老歐洲如美人遲暮,對後起之“美”是一貫地“既羨且憎”,後來想通了,也學US,搞出一個“歐盟”。從歐洲煤鋼共同體到《申根協定》,各國主權分兩層,可下沉者沉至地方議會,可上浮者浮至歐洲議會,能明顯看出漢密爾頓之遺踪。從“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看,歐洲要搞“這個世界是平的”,有點吃力,但已見它廢列國製錢,發統一銀票,稱“歐元”——歐洲的“美元” ,志不在小。去年見希臘債務危機,今年見敘利亞難民衝擊,禍亂不斷,“歐盟”是過了難產這一關,但很有可能是不足月早產?唯有英國是英國,它還端著1775年老紳士架子,不廢英鎊,不簽協定,看歐盟“自成一局”,仍作壁上觀。
歷史如此弔詭,猶如孩童手裡的萬花筒,稍一抖動就會出現一幅又一幅不同圖案。七年戰爭大英驅走法國,因戰勝而增稅,而“帝國分裂”,法軍再返,雄赳赳氣昂昂,跨過大西洋,誰是七年戰爭勝利者?法軍以此承擔“國際主義義務”,那是早於中國的一次武裝 NGO(非政府組織)義舉,卻打得國庫空虛,兩年後又是因徵稅引發本國革命,二十年血流漂杵,似又踩中歷史的循環報應,路易十六夢斷黃泉,應後悔這場“抗英援美”?
即就北美內戰言,獨立戰爭是母與子第一次內戰,80年後南北戰爭又何嘗不是兄與弟第二次內戰?南方持《獨立宣言》要求獨立,北方以國家統一起兵平叛,林肯之後背差一點就能看到喬治三世與漢密爾頓之疊影!只是到這場戰爭後期,林肯“易幟”,易之以“廢奴主義”,才扭轉被動戰局。
當羅斯福在開羅、雅爾塔有意冷落丘吉爾親近斯大林,內心有現實主義謀略,另一半也是真認為丘吉爾老牌帝國主義實在討厭。如果讓羅斯福活得足夠長,看到二戰後美國的民主外交迫孫立人停戰,逼蔣介石行憲,此後不得不在朝鮮戰場、越南戰場補交更多美國士兵之“郊原血”,他又該作何感想?
及見今日奧巴馬之窩囊,於烏克蘭、敘利亞及中東危機步步退縮,面對普京步步緊逼卻招架無力,200多年前的建國之父們是否會追悔,面對這個叢林與文明高低不平坑坑洼窪的世界,還是英國的間接管治而不是美國的直接捲入更為妥當?
“世界”究竟是“平”的,還是被一戰、二戰喚醒,陷入更大“不平衡”——這是個常說常新的話題。“驢”願干涉,“象”持孤立,這本來就內嵌於北美建國後兩種外交路線之爭議。隨著時間推移,“驢象之爭”將脫嵌至國際政治,上升為哲學、史學乃至人類學,吸入各行各業。
從杰斐遜、漢密爾頓到華盛頓,他們犯了很多錯,此後的人還會犯錯,但所有的錯誤都抵消不了這群開國者開闢的歷史起點。即使這一起點在文明世界得而復失,就像2500年前雅典為馬其頓所滅,隨著選民越來越奧巴馬化,這不是沒有可能;後世人們還會不斷回到波士頓、費城,憑弔這裡曾經發生過第二期文明起點。當其時也,中國還處在清朝近古,“國家”與“朝代”能有什麼“新型關係”?
乾隆爺建不起“新型大國關係”,情有可原,因為那是一個叢林時代,人類只能以自家的王室徽號為部落標誌,才能有效辨認自家的叢林地帶,美國僅僅是例外。那些人在那時從事的那場試驗,一開始也僅僅是為了解決他們的空間問題——母邦與子民是“豎立” 還是“平放”?當他們完成那場試驗,後人才發現這也是個時間問題:原來可開啟“新型國家”,以結束“朝代”?前者以換“屆”紀年,後者以血緣傳“代”,或可稱一代、二代,實是中世紀語言。
“屆”還是“代”,人間究以何者紀年?茲事大矣,事關“史前”“中世紀”或“現代”“後現代”。馬克思當年盛讚北美試驗為“迄今為止最高形式的人民自治”,200多年前,歷史就是在“打出來的天下,談出來的國家”那個逗點之間轉彎。什麼叫“劃時代”?此前有“朝代”無“國家”,此後才可能有“國家”無“朝代”,能否建立“新型大國的關係”,而不是“新型的大國關係”,端看你能否認清這一“劃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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